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

GOOD TV 好消息頻道「全家哈哈哈」聖誕節目錄影

(欲收看請用滑鼠左鍵點一下加底線的字串)

救世軍手鼓表演
聖誕鍋-GTV聖誕訪談節目
(您可以按著GTV節目時段20:00~20:30收看網路直播,
或者按一下「節目區」標籤,
然後點選「家庭」類的「全家哈哈哈」節目
然後選擇240上集、241下集節目完整收看)

恭祝大家 聖誕快樂 闔家平安

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聖誕鍋慈善義賣會-現場「回答有禮」活動

分享一份愛 ~ 傳送一份暖

十二月十二日(週六)
聖誕鍋募款-
慈善義賣活動

活動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
地點:晴天在鳳雛公園,

雨天在公園旁的救世軍台北中央堂

    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08巷1號一樓
    電話:(02)27058150

本次義賣活動所得全數捐助
〈救世軍社群關懷基金〉

受助弱勢對象包括遊民、受刑人、育幼院…
歡迎愛心捐助,請大家告訴大家

您家中若有完好、堪用不用,棄之可惜的物品,
歡迎愛心捐助我們的活動
需要裝運協助可電話聯絡(02)27058150

* * * * * * *

現場「回答有禮」活動

參加者只要能夠正確回答下列問題,便可得到一份實用愛心健康禮物

1. 現今世界通用「公元」曆是記念誰的紀元?
    (1)聯合國 (2)眾神 (3)主耶穌 (4)孫中山 (5)無名氏

2. 自始每逢聖誕節期普天同慶,是甚麼原故?
    (1)聖誕節期間一向是年中最大購物節
    (2)聖誕節時全世界都進入年終倒數很熱鬧
    (3)聖誕節有年假可以整天通宵開party
    (4)聖誕節開始慶祝新年的來臨
    (5)聖誕帶來上帝賜給世人和平之救主的好消息

3. 聖誕節是在十二月的哪一天?
    (1)1日 (2)15日 (3)24日 (4)25日 (5)31日

4. 常人所謂「平安夜」是在十二月的哪一天?
    (1)1日 (2)15日 (3)24日 (4)25日 (5)31日

5. 聖誕節是歡慶誰的降生?
    (1)聖誕老人 (2)耶穌 (3)眾神 (4)聖徒 (5)好兄弟

6. 天使告知牧羊人「救主降生」這個信息是屬於
    (1)基督徒的 (2)西方人的 (3)以色列人的 (4)中國人的 (5)萬國萬民的

7. 當時千里外的東方博士如何找到耶穌降生處?
    (1)看路牌 (2)看地圖 (3)問路人 (4)看天星 (5)查聖經

8. 殘忍希律王想除滅小耶穌反倒殺害幾歲無辜?
    (1)1歲 (2)2歲 (3)3歲 (4)4歲 (5)5歲

9. 耶穌就是上帝要給你的聖誕禮物,如何得到?
    (1)等到當上模範生 (2)等到修成聖人 (3)作功德 (4)做法會 (5)相信和接受祂

10.人人可以用何方法把耶穌活畫出來?
    (1)愛心 (2)寬恕 (3)助人 (4)悔改向善 (5)信靠敬拜祂

(7. 8. 10. 為複選題),

答案就在下方,
當您拿到現場發出的小小問卷,請在問卷最下方一排已經列出的答案數字中間,
根據上面十道題順序,逐題由左至右用逗號或斜線將它們區隔,
然後與現場服務人員比對,
答對可兌換愛心媽媽貼心特製健康實用高級手工小禮一份。
限量100份送完為止。

(3) (5) (4) (3) (2) (5) (4) (5) (1) (2) (5) (1) (2) (3) (4) (5)

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

「打開聖潔」研習會


打開聖潔」研習會


第一場 軍官研習會
12/03/週四/
地點在本堂

Officers’ “Holiness Unlocked” Seminar
is to be held on Thursday 3rd December 2009
at Taipei Central Corps
(限軍官同仁參加)

第二場 軍兵研習會 12/05/週六/
下午12點30分 至 晚上9點 地點在本堂
2. Soldiers’ “Holiness Unlocked” Seminar
is to be held on Saturday 5th December 2009 at Taipei Central Corps.
There is no charge for the seminar.
It will start at 12.30pm and conclude after dinner, which starts at 6.00pm.
Delegates should expect to be finished no earlier than 9.00pm.
(限軍兵、會友同工參加)
當天將不提供午餐,晚餐將會提供便當。

第三場 聖潔會 12/06/週日/
上午10點至12點 地點在本堂
3. Holiness Meeting at Taipei Central Corps
The meeting at Taipei Central Corps on Sunday 6th December 2009
will be a collaboration between Taipei Central Corps and the Region.
Commissioners Robert and Janet Street will take part in the meeting.
It will commenced at 10.00am, and finish at about 12.00 noon.
(歡迎全體會友帶領家庭鄰舍或社區朋友參加)


Speakers: Commissioners Robert and Janet Street

講員:
「打開聖潔」一書的作者 - 史卓德中將 (國際司令)
國際婦女事工秘書 - 史珍妮中將


以下是史卓德的近著《打開聖潔》繁體版封面
(救世軍港澳軍區出版發行/宣道出版社總代理)


參加免費

歡迎報名參加

報名聯絡電話:(02) 27058150

研習會地點:台北市四維路208巷1號一樓

聯絡人:許千秋少校 (牧師)


聖經工具好站報報-有聲聖經

「勤讀聖經」,「不住禱告」,這是基督徒信仰生活的支柱。

讀聖經要讀到記住了,才能信行無阻;禱告要禱告到無處不可禱告,方能凡事謝恩。

既然這些信仰生活的功夫,絕對不能光說不練,可是偏偏,有人會嫌生活太忙、眼力也不好,還有人真的是手忙到七手八腳了,但是耳朵就是太閒。

果真有這般閒工夫的人,雖然沒有手「翻」聖經、沒有眼「讀」聖經,但假如有人告訴您,要「」聖經哦!您喜歡麼?

如果 喜歡 的話,牧者向您推荐以下的網址,它可以用清晰的人聲為您閱讀聖經。

而且,可指定章節段落,也可逐章聆聽。


(一) 聲音很棒 (男聲)
(請按一下網址) 連上有聲「聖經閱讀」Bible Read 網站:
http://www.w4j.org/Bible/ReadBiblePopup.asp

連上網頁之後,請先在左上方的聖經版本選項,點選「中文和合本(UNV)」,
然後繼續選擇、或輸入欲聆聽的聖經章節。

(二) 聲音很棒 (有好多版本可選擇)-行動載具可下載App安裝
https://www.bible.com/app
電腦版 請連下址-連上網頁後,請先按一下聖經經文視窗左上方的版本選擇按鈕(選擇讀本),然後按一下經文視窗右上方的「聽」按鈕,然後按三角形 play 播放按鈕。
https://www.bible.com/zh-TW/bible/46/jhn.1.cunp-%E7%A5%9E
還有以下視訊電影-耶穌傳可觀賞
https://www.bible.com/zh-TW/videos


除此之外,再介紹以下一個包括有海內外各種語言的有聲聖經網站,這個網站不但適合各國各民,也很適合在方言服事方面的同工當作閱聽練習的網站:

(三) 聲音很棒 (有好多版本可選擇)-電腦版
http://www.wordproject.org/bibles/index.htm


從此以後,您的聖經可讀可聽,這又是上帝給忙碌現代人的一個恩惠。

喜歡的話,別忘了將它加入 [我的最愛] 或 [書籤]。

任何時候,當您上網選擇好想要聽的聖經章段,按下 [閱讀經文] 鍵,便可清晰聆聽。

值得稱讚的,這裏是迄至目前,牧者認為語音效果相當理想的一些服務網站,特別推薦給會友弟兄姊妹和任何人。

值得感恩的,這是在幕後辛苦的工作人員應當得到的回報。(感謝主,有你們真好)

值得祝福的,願 神賜福你們所作的,並主耶穌所說「有耳可聽的,就當聽」的每一個人。



~LSK



進一步閱讀: (請用滑鼠左鍵點一下主題字串直接連結)
聖經工具好站報報-手機也能當聖經用


~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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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上帝嗜酒麼?耶穌為何在迦拿變水為酒?


請問一:上帝嗜酒麼?為何聖經多次提到「酒」?
請問二:耶穌為何在迦拿變水為酒?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酒」字在聖經中出現的頻率如何

殷勤讀經的人不難發現,聖經中出現「酒」字的頻率相當的高,牧者用電腦軟體試算過中文〈官話和合本〉譯本當中,最起碼有291節,出現350次以上。(一節中出現最高5次的是 以賽亞書28章第7節,如下)

賽28:7 「就是這地的人也因搖搖晃晃,因濃東倒西歪。祭司和先知因濃搖搖晃晃,被所困,因濃東倒西歪。他們錯解默示,謬行審判。

但看「酒」字在《聖經》當中的48卷出現,佔了全本聖經66卷的70%以上,(舊約39卷就有34卷,佔總的85%以上;新約27卷也有14卷,佔總的50%以上),也可知道這是一個要緊的題目。

為何「酒」在《聖經》當中出現的頻率有這麼高?倘若把上面這個百分比看得要緊,《聖經》也可謂酒國應當知道的經典之一。(應當提醒酒徒、製酒業、賣酒商們切莫忽略這本書才是)。

尤其說真的,光看這些數目字,而不問其中義理的話,牧者也會擔心信徒當中有人竟迷糊拿它當作喝酒的藉口,或當它與信仰稱道的雅興之一。

(無論如何,在這麼做之前,請務必首先了解)

這些數目字到底在說甚麼?
上天也嗜酒?還是天意要人人把目光放醒目一點?

這些數目字就牧者而言,代表著一般平信徒要拿起《聖經》窮其理地談論「酒」,不是一件容易事,(說來話長也)。但尋索市面上基督教書房的架上,一般總是見不到有這方面專題專論的書,這就令牧者感覺到,要做這個功課的人,必得要更加刻苦己心才行。

牧者是用禱告,把平常讀經記下的心得筆記,和在聖經班當中分享過的要點,先在心中消化。然後進一步將一些考察後的心得略略理出,與讀者們分享如下。這另一方面也算是繼 《基督徒不應該吸菸,但是可以喝酒麼?》 這一篇之後的一個補遺。


首先牧者應當為中文《聖經》的讀者,作出一些釐清。
在《聖經》當中「酒」這個字出現頻率這麼高,其實是涵蓋了不同的語詞在內,例如「酒杯、酒囊、酒醡、酒池、壓酒池、酒政、酒席、踹酒、調酒、新酒、清酒、濃酒、好酒、喝酒、酒醉、酒肉、買酒、飲酒、醉酒…」等等。

牧者先列出這些是在表示,當《聖經》說到「酒」字,不一定就是指酒。
此外《聖經》在原文語意上的解譯方面,讀者無妨參照一下其他的譯本,也能發現較早期或已經通用的譯本,(衡其用字遣詞)到了今天,仍有需要再改進的地方。(容後分解)

論此,光看上面一串有關於「酒」的清單而言,充其量只能算是從字面的見解。倘若從《聖經》的原文字義上查考的話,又會怎樣呢? (這肯定需要更多的工夫才行的方式,牧者自忖不是一般讀者會選擇的)。不過牧者十分相信,如果有讀者真心並很用心在讀《聖經》 (這是說飢渴慕義地尋求真意義而不是為讀經而讀經)的話,難免會發現中文譯本有某些翻譯作「酒」的用字上,是有必要再商榷的。以下略舉幾例:

[把果汁譯作酒的例子]
賽65:8 「耶和華如此說:葡萄中尋得新酒,人就說:不要毀壞,因為福在其中。…」
在這一節當中的「酒」的語意是「果汁」而非指酒。(這點單從字面也可以推想而知)。因為原文「葡萄中」的字義是「一串葡萄中」(新鮮水果),跟隨其後是指其果汁。「新酒」的原意是新發現的、新純之鮮果汁。
比較一下不同譯本所謂「葡萄中尋得新酒」:
在早期的英文〈欽定本〉(KJV)譯作 "As the new wine(酒) is found in the cluster"。
新近的〈國際版〉(NIV)則譯作 "juice(果汁) is still found in a cluster of grapes"。

[把壓榨池譯作壓酒池的例子]
民18:27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又如滿酒醡的酒。
在農成收穫豐盛的時期,以色列人的「酒醡」多半並非用來醡「酒」,而是用來壓榨新收成的農產品所出的珍貴汁液。例如葡萄汁、橄欖油等。所以「酒醡」的出品,總是新鮮時期的產物。(果真要把果汁類做成酒類,肯定還需要其他更多工作和時間工夫、包括分裝與存放地點才成)。但是閱讀〈和合本聖經〉一旦遇到酒醡,幾乎一律不分地譯作和「酒」沾上邊的東西了。

這或許也可能是從英文字 "winepress" 的直譯造成的,要說這英文字其實也是可以解作醡汁池、醡汁器等。
請比較一下不同譯本所謂「又如滿酒醡的酒」:
在早期的英文〈欽定本〉(KJV)譯作 "and as the fullness of the winepress"。
新近的〈國際版〉(NIV)則譯作 "or juice from the winepress"。

綜合以上,再看一例:
出22:29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

上帝嗜酒麼? 若是有注意到前述的例子的讀者們,應該要懷疑或者會懷疑這一節的語意。(不用多說),我們比較一下不同譯本所謂「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
在早期的英文〈欽定本〉(KJV)譯作 "[to offer] the first of thy ripe fruits, and of thy liquors"。
新近的〈國際版〉(NIV)則譯作 "from your granaries or your vats"。

大家試想一下,上帝要以色列人把農成初熟之上好出品,優先(不可遲延)地奉到祂面前。那是多麼迫切的一件事。祂豈能等到果汁發酸或變成酒? 何況在原文中的「汁液」是複數型(可指諸汁諸液,多種汁液),但是到了中譯,通通變成「酒」了。

[知多一點]
【考查原文字義】-考查《聖經》中「酒」的原文是(H3196),最早出現於《創9:21》(挪亞喝酒)。
考查「酒醡 winepress」的原文是(H3342),這字也做「油醡池」或「酒池」(該2:16)。而且論到壓醡池,或與禾場相鄰(士6:11, 何9:2,珥2:24,3:13, 該2:16),或在農園中(賽5:2),不一定醡酒,也醡油或其他農成品。

然而《出22:29》譯為「酒醡」的「酒」這字的原文是(H1831),有兩層意思:1.淚液 tear , 2.果汁 fruit juice。
※因此,原來的意思是指農成品壓醡或萃取出來的汁液,而未必是酒類。閱讀〈和合本〉中譯指為酒類,但是查考比較一下多種常見英譯版本的用字或用語並非指「酒類」。(原文也無「酒」字)。

【試將不同譯本並排比較看看】
[英文譯本]:
〈KJV欽定本〉譯 liquors 常用於指 汁水,溶液,或 酒。
〈TEV現代英文譯本〉譯 your wine, and your olive-oil (不特定於酒類,而是含農產萃取或醡滴的汁液、油)
〈NIV新國際本〉譯 vats,或指缸裝或桶裝汁液。 (注意是複數,可指多種vat)
中文譯本]:
〈TCV-RE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是按〈TEV〉譯作「酒,和油」
〈CLB中文意譯本〉與〈CUV和合本〉用字相同,譯為「酒類」。

將以上互為比較可知,英譯本的讀者,應當不會對於語意覺得不妥或誤會,但中譯例如<和合本>與<意譯本>的譯法純指酒類的話,確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例如「酒醡」何妨譯為「壓醡池」,「酒醡(所出)的酒」譯為「壓醡池所出產的(汁液)」。方不至於使讀者誤解。

讀者無妨可以做一個實驗,假如,將中文直譯(反譯)為英文的話,相信熟悉聖經的英語學者或讀者也難免感到錯愕。

以上只是代表性的舉例,其他可以條列的還有不少。從這當中,到底這在反映出甚麼呢?- 若能夠把不同的譯本對照而讀的話,便會對於「酒」在聖經中出現的次數上,得出不同的數字統計結果。(至少在英譯版當中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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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讀者如果必須面對這樣的差異,其實沒有不好。這是在告訴我們要仔細。讀《聖經》要讀到進入飢渴慕義的程度,而非只是照字面掠過。若非這樣,我們就無法抓住其中真正的屬靈義理。總要努力地進入這地步,求得正解,當我們講道,也可以更勇敢而正直。

現在稍有了以上的知識,對於「上帝嗜酒麼?為何聖經多次提到「酒」?」答案如何?讀者應當心中有個數了。但這還未有進入到義理之中。

到底聖經除了談到果汁,也談「酒」麼?
是的,《聖經》中也的的確確提到「酒」這個東西,尤其在大洪水挪亞方舟以後第一個造酒、用酒的家庭紀錄是在《聖經》裡 (創世記9章20-26節)。而且

《聖經》說到「酒」,首先就是要人留意酒害的問題。
在那個記載當中,我們見識到第一個造酒家庭與當時的酒害問題。事實上,第一個造酒家庭,正是第一個酒害的受害者。這就是《聖經》和那些賣酒商們絕對不一樣的地方。它毫不諱言地把這個事件寫下來,有人出醜、有人受咒詛,即是要教訓、警惕世人對於酒的態度。

下來我們再進一步從《聖經》中的「酒」,思想在上帝旨意中,基督徒對於「酒」的態度應當如何?

(話到這裡抱歉不免的,還得先從第一個造酒家庭與當時的酒害問題說起)

創9:20 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
創9:21 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
創9:22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創9:23 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創9:24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創9:25 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創9:26 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

挪亞為何會「醉酒」?
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原文是由三個完成式「喝了_太多了_醉了」組成。「園中的」原文(H4480)並非指「園中」而是「太多了」,也有「在…一邊」的意思。 (試對照英譯本和〈CLB〉等並無「園中的」等字)。
這樣看來,挪亞所喝的酒不見得是出於自己的成果或嗜好,有可能是有人設計的 (見<9:24>)。是否當時,他喝酒和迦南有絕對關係?

(論到這裡,牧者先藉機會回答兩個聖經問題。這也許是不少讀者一直有的問題):

首先,請讀者留意一下
上列《創9:24》這一節當中的小兒子」是指誰呢?- 閱讀中文版(和合本)很可能誤會是指「含」,若對照英文版「小兒子」是指最年幼的兒子,其意思乃是指家中排行最末之子(youngest),亦即含的幼子迦南。(見26節)
迦南為什麼排行最末?聖經沒有細說,倒是《創9:18》為本段先做了「含是迦南的父親」這麼一個提示。然而到了下一章就更明確了,因為含生四子(創10:6),迦南排第四,故稱「小兒子」。

其次,「發生這件醜事到底是誰的過錯?含或迦南?」-一般解經書或有指為含的過失,然而若果如此,挪亞對其子含的過失,為何卻把預言指著孫子迦南當受詛咒? 這是一個更大的疑問。

(思考有三)
如果挪亞的三重預言(創9:24-27)主要在針對其三子(閃,含,雅弗)之道德表現,預言其後裔的光景,那麼迦南是含的第一個後裔的話,這證明含的過失。
然而如果(第24節)「小兒子」所指為含的老四迦南,那麼含就不是主嫌或共犯。讀者不應繼續誤解他。
尤其,我們沒有見到挪亞對含的不悅,而是針對迦南(9:25-27節)發言。於是可見,迦南確實有嚴重過犯在身(見25節云「當受咒詛」)。他的錯誤使父親含大失顏面。

閃和雅弗蒙受祝福,因為他們兄弟倆表現愛心,做了軟弱無助者之保護與遮蓋,合乎上主的屬性(9:26)。挪亞的祝福,是在預指他們凡帶著這種屬天之性情者,必有人上人的尊貴與福氣。

(值得一提的)
由此可見作者(摩西)在本章記下本段的目的之一,與迦南有關,也與選民的疑問有關。數世紀之後上帝要選民進入迦南地趕出的迦南人,亦即迦南的後裔。

(讓我們再回到主題)

牧者懷疑挪亞的酒,也許是孫子迦南新的事業秘密成果,挪亞的家人還未有因酒誤事的紀錄,但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一家之主、最屬靈的老挪亞,竟是第一個。(這又窘又糗的事態對於他而言,到底是自找的呢?還是受人設計、被人陷害的呢?)

從<9:21a><9:24b>可知,挪亞會醉酒(H3196)(這字義是酒,而非葡萄汁),應不是自己的傑作。他喝了「太多的酒」,《聖經》上說他栽了葡萄園但沒有說是「自己釀造的酒」。很可能這是他人的事業產物。是別人(迦南)工作發明的成果。無論這是迦南蓄意留給祖父,或是挪亞去取用在一邊、別人所提供的,挪亞卻成了家中第一個受害者,方知,酒不可隨便碰也。

我們從老挪亞酒醒,對迦南不高興的反應來看,迦南應是與他所受的窘羞或所喝的酒有直接關連,且有應負之責任的人(見9:24)。 

牧者的心得:無論是誰,這也就是那些愛把酒遞給別人喝的人,應當深思自省的地方吧。

照理說,老挪亞是服事神的人,不應醉酒。
他栽了葡萄園,本為出產葡萄果與汁,
(這事業從他屬靈先知有神國後世預表),不料貪杯收受別人從中所出的酒,令他犯了一個判斷上的錯誤--喝酒過量,會使人癲狂,糊塗(失去理智、不能儆醒),失能(任人擺布)。誰能意識到這樣的後果,豈不令人感到它的邪惡。
 
然而就是從這裡:
神僕挪亞不但意識到,也學到一個影響深遠的功課 - 純一無雜的果汁是上好的 - 但酒類 (
會令人昏醉) 令人不敢恭維,人不應當貪食醉酒。

挪亞肯定不是喜愛荒宴醉酒的人,但醉酒使這個家中 - 神的聖潔家庭 - 一夕之間鑄下咒詛。因挪亞是人類的先知,所發出鄭重的宣言有預言成分。他相當重視酒的影響力,預先指陳它會帶給一個人不只是肉身的墮落與失去理性意識的危險,還有家庭、世界與後世的不良影響。


(果然,相似的錯誤也造成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與女兒發生亂倫不幸《創19:30-38》;還有亞伯拉罕的長子以撒一生得寵愛,然而到了老年在最後臨終之前宣布遺囑的祝福時刻,竟誤判次子雅各為長子的事件中,不能說與酒無關,參見《創27:25》)

以色列人自幼都應該知道在摩西律法當中有關於「酒」的戒律教條。大概這是前面老祖宗曾經犯過錯誤吧,當上帝藉摩西把屬 神或服事祂的人應當遠離「酒」的要求明文列在律法當中時,也變得更加有說服力。(利10:9)

老實說,在《聖經》當中有許多人被明文要求,不可碰酒。

嚴格說起來,「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例如 利10:913:4路1:15)

這些人主要是服事神的僕人、同工;包括祭司們、君王、戰士(或勇士)、人民公僕、拿細耳人、委身的孕婦等等;也包括凡是到 神面前尋求祂的人。上帝甚至對於自約,不肯沾酒的子民,與以一表認同。

以下是針對上述列舉一些出處,這是從牧者寫在個人筆記本當中的抄錄。

神的工人應否喝酒?信徒何時應遠離酒?
上帝對屬於祂的工人要求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必有關乎身心靈健康上的理由。(利10:9, 申29:6, 士13:4, 多1:7)
在聖經中有關服事神的人,在服事中不宜飲酒的原則很清楚。(利10:9)
在神的軍隊中或在受訓時期或受試煉的日子,不宜有酒。(申29:6,太27:34)
有意委身予神的人,要遠離酒精的影響。(民6:2-3)
蒙神揀選的人(士13:1-4孕婦),當留意神的旨意。(路1:15)
到神面前來尋求祂的人不宜喝酒。(撒上1:14-15)
君王貴胄、天子與人民公僕不宜尋酒買醉。(箴31:4-5, 何7:5)
作戰的軍人不宜喝酒。(王上20:12-13,此例是作為智令敵我易攻難守之計)
神認同向來遵守規章禁戒酒精,不肯沾酒的子民。(耶35:1-19) (註一)

如此看來,在今天聖徒被勸勉「不要做糊塗人」,「乃要被聖靈充滿」的時代,要服事上帝和被 神使用的基督徒,若能夠在生活上全面戒酒,才是蒙福而與 神相配的


酒害無所不在,套用耶穌指著他仇敵的一句話:「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6) 我們看看酒後使人失態、失言、失手、失智、失神、失去理性、…。又酒類往往與嫖賭情色違法者同沾,說明其屬性偏邪。

耶穌受難被掛十字架上,乾渴難耐,有人好意送上有令人麻醉效果的醋酒,他一嚐知,立刻拒絕了。(太27:48) 為何他不肯受那酒? 原因不只一個,但主要係因為那與他的屬性、和《聖經》上先知的義理有衝突。因《聖經》上的義理表示,醉酒是上天給罪罰者的苦杯咒詛;再者因他的犧牲是自甘捨身代贖,不是受天父罪罰的苦待。(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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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是能夠清楚以上,或站在這個《聖經》基礎上,要解開「耶穌在迦拿變水為酒」的義理,或者進一步回答自己和別人對於基督徒可否喝酒的求問,困難度會減低很多。)

現在要更進一步認識問題的第三部分-耶穌為何要變水為酒?

牧者對於耶穌在生平當中,個人的飲酒紀錄,查遍四本福音書,一概闕如。我們真的無法從《聖經》找到耶穌個人使用酒精飲品的紀錄。(要論耶穌既然是集解救者、先知、祭司、君王、神僕、師尊、牧者、
保護者、醫治者、安慰者、拿細耳人、主人、新郎、士師、審判者、…種種在一身,生活中的分分秒秒,又豈是容得下一時的糊塗。)

唯一可發現的事,是在他的工作場合當中,曾借酒對別人有過比喻性的用法。(偏偏許多基督徒對於這些比喻性的用法不求甚解,
義理觀念相當模糊。大家身為主內同工,遇見「酒」的試探時,又怎麼可能在日常社交上,異口同聲對「酒」,義正辭嚴地說「No! 不要」?)

以下就是牧者所言較具有代表性的兩件事,(乃是有相當多的信徒雖然熟悉,卻不求甚解的地方)。
第一、耶穌在迦拿婚宴變水為酒。(有人認為這表示基督徒喝酒無妨)
第二、耶穌受難前在最後晚餐舉杯給門徒分嚐。(有人把那葡萄汁換成了酒)

第二件事若要解釋或指正,比較容易,因為當夜耶穌所用的杯中物,經文中已經清楚地指出不是酒,而是新鮮的「葡萄汁」(見福音書)。

假如有人願仿效〈主的晚餐〉而舉行「聖餐」,在當中不用果汁卻用酒,那肯定是嚴重偏離義理的錯誤。(偏偏這種錯誤在初代教會當中就發生過,見使徒保羅的問責與訓誨《林前11:20-21》)。

這帶有比喻性的「葡萄汁」本是自從挪亞伊始栽種葡萄園,便已經得到屬靈啟示的道理。耶穌使用葡萄汁:
其一、這是葡萄的精華,從葡萄而出。預表
神賜福的恩典與救贖(基督)將要出於 神所興起的產業;必要從祂結果的民中淬鍊而出。
其二、這是主用以作「聖潔羔羊之除罪血」的表記。新鮮純一無雜的。

〔知多一點]
耶穌當時是舉起盛「葡萄汁」的杯,要門徒分享。這有預表主的捨身流「血」的特殊意義,其理由也許其色血紅,是很好的視覺材料。此外「葡萄樹、葡萄果、葡萄汁」在聖經時常用來比喻神國的
子民、事業、或救贖有關的事(摩9:14,可12:1)。這些對當時現場清一色猶太裔的門徒們是很合理又不難解讀的。
(在本文前面開始的地方我們提示過,在〈和合本〉聖經即使舊約中,許多個中譯「酒」的原文字並非指酒,而是農成作物的汁液。)

耶穌降生世上的任務「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太1:21),故他當場合理地借用葡萄汁來預表說明,而且在那極大之苦難死亡來臨時刻,耶穌在門徒面前藉葡萄汁(為民代罪的苦杯)道出苦愁的作法,也與舊約聖經之預言相合(箴31:6)。況且整個聚會氣氛,讀者也會相信,他與門徒們相聚的這時刻,即連(一個將受極刑之苦的將亡人可得到的) 手中的苦杯,也絕對不是為喝酒的理由。
那麼,

耶穌又為何要在迦拿的婚宴場合當中「變水為酒」?(閱讀《約翰福音第2章1-11節》)
首先牧者要指明的,這段經文所記載的重要點,並非「酒」,而是「耶穌」。「酒」不過是借喻的用途。

寫作者指出,耶穌藉著這個神蹟,在證明祂的榮耀。(約2:11)
論到耶穌基督,彼為「神」-有無中生有的創造力;彼為「道」-創造萬有之造物主的表彰者。「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 這可以從《約翰福音》序言,亦即寫作者的目的和宣告去探查而得。

倘或有人想要完全理解耶穌在這個場合的舉動,就需要多一些洞察力。
其實耶穌變水為酒,並非鼓勵那個場合一定要喝酒,而是藉嗜酒之人吃喝 (把酒喝光仍不滿足) 的場合,發出一個屬靈的信息。


其神蹟,是在屬靈上預表他就是賜糧給人、能改變罪人虛空(貧窮)的處境、又是使人歡慶的源泉。因他本來就是萬民在這個場合方面的成全者與賜福者。
他就是婚配的主;是先知的靈所預告將來「羔羊娶妻」之新郎;也是照道理要預備和供應婚宴所需用的主人。
這一切,是在他成就十架的救贖之後,即將要在萬民中成全,使人的生命得到更豐盛與最大的滿足的預表。

(這樣子說,恐怕有人仍覺得太深奧)

不如讓我們更仔細地看清這個事件的細節與過程:

第一、耶穌是入世的傳道者。他和施洗約翰不同,約翰不行神蹟、又是在固定地點傳道施洗。耶穌則是周遊各地,又參與在社交生活當中,是個神蹟不斷的傳道者。
從一般的地方大家都看得出來,耶穌總是為了回應人的需要,而應邀融入社群的各種生活場合當中。(遺憾的有人見過他奇妙的作為,卻不諒解地汙衊他是貪食好酒的人,《太11:18-19》 )

第二、這是發生在他成長的地方。大家都是鄉親,被人邀請赴會,理所當然。

剛出道的他,會出現在場合中,絕不是貪食好酒使然,而是應邀,又為了做主的見證。請看當時的場合,即連他的家人母親馬利亞也在當中幫忙,他身為家中長子義不容辭,又怎能視若無睹呢。
(換作別人的話,也許社會上許多人會把婚宴當作飲酒作樂的場合,或藉機喝酒買醉,但耶穌不會這樣。)

但是這些看見不過是從現場的觀察。其實若從作者的角度,我們還可以有特別的看見;因他在書序寫下了:「他到自己的地方來」(約1:11a)。原來啊,耶穌出道的第一個神蹟,竟奇妙地與他這一見證發生關聯呢。

其三、「變水為酒」是耶穌為自己所行的神蹟。 

耶穌當時決定以「變水為酒」的神蹟,作為被人請求提供協助下的回應,目的是為了顯出他的榮耀。

當時
婚宴中的光景好比,應當歡樂的地方,卻失去歡樂。如同罪人失去 神所祝福之生命的處境。耶穌的做法,(相對於把酒喝光仍不滿足的人),目的上不是鼓勵人喝酒,而是要以酒做喻,使身邊人認識到他的榮耀

在一旁的人也可察覺到他肉身的母親雖然想給他把自己公開的表現機會,但他卻智慧地藉機會釋出這個為自己的榮耀所作的見證。
(約2:11) 在這時刻,也顯出了他和肉身的母親在認知上的差距。

請留意,他事前對肉身的母親馬利亞說道:「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2:4) 這其實透露出他與母親從小就有的默契。但耶穌暗示地把他在大眾當中所當受的榮耀時刻往後推。(參見 約12:23)
耶穌選擇行這個神蹟,除了留下 "關乎自己" 的表記,還有 "分別為聖" 的前提。

他剛出道,但此時除了向門徒證明他是從神來的師尊之奧祕外,還不是藉這一個方式,向大眾公開證明他自己的時候。讀者看得出來麼?《聖經》記載那管宴席的人嚐了那酒「卻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約2:9-10)。但他身邊的門徒卻沒有這個困難。(約2:11)

第四、他「變水為酒」的時機,不是照著一般婚宴擺酒的慣例。
照規矩,婚宴的主人是新郎,他有責任把婚宴的需用供給負責管喜宴的人。而且照例要先把上等的擺上,直到「客人喝足了」(意即客人喝醉了)才擺上次等的。然而,負責的人奇怪,新郎竟把更好、最上等的留到最後才擺上。好奇者如牧者也會問:耶穌的上等好酒,此時出來,有何屬靈意義呢?(見第五點)

從這裡讀者應知道耶穌的目的,不在於使人繼續沉醉杯夢酒國,而是向人證明 主的工作的榮耀,是在屬人的方面傾盡倒空了,才能被他充滿。而且從他所賜的恩典乃是速效又優秀無比的。(有關於此,我們在以下來看仔細一點)

第五、他「變水為酒」是要賜給人「好酒」。
耶穌吩咐用人把「水」充滿容器。這舉動好比他福音所宣稱 - 他就是賜人生命的活水(約4:10,14)。


《約翰福音2:7-8》的寫作者在本書如此細膩地把動作的細節記下來,因他是在為耶穌就是人生命所需要的活水作見證。那容器「水缸」是喻表人的靈魂,(巧的是有「六」口水缸,在表記上那是「人」的數字,是不完全之人)。「水」則預表基督的聖靈。

(說到聖靈,讓牧者為您補充一下有關於這裡"聖靈"的奧秘)

作者約翰在《約3:5》寫耶穌論人要重生-「從水和聖靈生的」當中的「聖靈」也可解作「如水一般的聖靈」。又他寫到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進一步在《約6:63》見證耶穌即是這聖靈,耶穌說:「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參見 《箴1:23, 賽55:1-2》)。無疑可見這樣的神蹟,在當時的確是針對門訓而發。

至於「酒」的原文(H3631)
字義通常也可隱喻「上帝對惡人的懲罰」。而「好酒」的「好」的原文(G2570)是指上等的,字義是「美好、有用處、道德、無可指摘的」。這「水變為(好)酒」從靈意上解,是在隱喻從那聖靈活水的恩典帶來本質生命的改變 - 飢渴變滿足;雖落入天怒罪罰,因祂聖靈即可轉變至清新完全。

再從材質上而言,
那管宴席的人所稱讚的「好酒」也與常人使用的酒類有很大的分別才是。牧者認為那「好酒」並不會使人昏醉(註二)、東倒西歪,嘔吐滿地。這樣的「好酒」事實上應歸類為一種令人常感新鮮的純汁,甚至極好又香醇無比的果汁。而不是酒精的溶液。

這就是為什麼那管宴席的人會讚嘆眼前難得美物,卻又微詞抱怨好酒此時方來。因為宴客要讓賓客盡興就不能先擺上會令人易醉的飲料。

這些動作說明了是耶穌對他自己和他任務之榮耀的預表。他帶來了上帝的話語和福音、豐豐富富的真理和恩典(約1:14)。為使人的生命被聖靈(神的話語)充滿、而且得著更豐盛(約10:10);愛慕他的人必能夠從神享受此等恩典,得蒙如此改變。

我們可以相信,從主耶穌的這一個「水變好酒」的神蹟直到他受難那夜的最後晚餐舉起杯來,都在印證自己就是從 "上帝的葡萄園" 當中出產,被人發現的新純葡萄汁;對補身真正有用,純一而無雜的。

從他第一個神蹟,已經在表明基督才是使人變得完全、能夠滿足、並使人得嚐與上主同在(如新婦與新郎)那種歡慶快樂的泉源。

第六、這是在回應舊約先知對於上帝要賜給祂百姓之恩典的預言。(賽65:8)
耶和華如此說:“葡萄中尋得新酒,人就說:‘不要毀壞,因為福在其中。’我因我僕人的緣故也必照樣而行,不將他們全然毀滅。


「僕人」原文是複數型,(這通常是指 神的百姓,見《賽43:10》),這是來自上帝給祂百姓的一個應許。若民中可得 神的忠僕,便可救通國不死。這表示 神的義僕是國民的福樂、上帝恩典的渠道。把這樣的義理套用在耶穌基督身上,更是的確無爽。

因為耶穌道成肉身而來,正是為了成全在律法與先知所言當中,諸般的義。耶穌「變水為(上等好)酒」的舉動,是在發出這個關乎祂自己的來到,所帶來無與倫比的福音訊息。

《聖經》固然勸戒、鼓勵人應遠離酒的影響;但耶穌在此告訴人,要嚐嚐在他裡面的「好酒」(喻主恩的滋味,《詩34:8, 彼前2:2-3》)。

總而言之,人所賜的酒仍有不完全,但這純而無雜的「上等好酒」是從他這能使人永遠不渴的「活水」(聖靈) 充滿之中,要供應給人的恩惠與好處。

七、耶穌的話語有能力。
在「變水為酒」的神蹟當中,儘管其它的地方,讀者可以不知,但是「耶穌的話語有能力」絕對不可不知。這正是《約翰福音》之寫作者從本書開頭的主題 (道 The Word) 和目的。當他獨到地記下耶穌第一次行神蹟,顯出他的榮耀來。即是在為他那壯麗的書序中所說的做見證。

我們的主是「初」也是「終」(啟21:6);是「首先的」,也與「末後的」同在 (賽41:4)。
如同耶穌的聖靈藉這「水」與「酒」所預表的。請讀者回憶一下,在《創世記》起頭便說「…聖靈運行在水面上。神說」(1:2-3)。

這「道」直到耶穌昇天後將祂的聖靈澆灌下來,使人「如新酒灌滿」(徒2:13)。被改變成有膽識與能力為這「道」充滿了喜樂,勝過世界,無畏仇敵死難逼迫挑戰的代言者。

所以,顯然當時在僕婢、用人和門徒的面前,主耶穌藉這個「起初的」神蹟與動作事件,在意義上是承先啟後的。不但完全顯示出 "他就是《創世記》和《約翰福音書》第一章壯麗之序言所述" 的榮耀;也在預示「祂的道」將要從順從祂的僕人使女和門徒(信者)的見證,被萬民認識,廣行於世,遍及人間的榮耀。

而我們也發現,或許因為這是父神啟示祂,以及這樣一個理由存在耶穌心中,他對於肉身的母親馬利亞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2:4)

事實儘管如此,然而馬利亞對耶穌的理解和反應是對的,信心無疑的。她當即交代站在一旁無用的僕人:「
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約2:5) (註三)

這麼直截了當的一句話,與其說
是一個先知性的信息,不如說是一個簡單而透徹的說明(Help),就像一記悶棍突然打上所有愚蒙之心靈,敲醒了無用又求助無門的僕人,要配搭、為耶穌起來行動。

猶有進者,牧者謹請讀者來默想以下的預言,也是關乎耶穌基督之榮耀的屬靈用法:
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 你們為何花錢(原文作平銀)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你們要留意聽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樂。」(賽55:1-2)

無疑的,《聖經》是 神的話語,也就是主所賜那 "上等好酒" 所比喻的;信徒被鼓勵在生命中要時時被聖靈充滿,耶穌說:「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約6:63cd)。

耶穌又說:「…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14:25-26)

果然,當五旬節「聖靈」降臨澆灌下來,落在主的門徒身上,眾人形容他們如新酒灌滿了。但使徒們講說他們「不是醉了」。(徒2:13-15)


關於醉酒,再舉一例,請大家聽聽使徒保羅如何將這義理,對初代教會的弟兄姊妹訓誨:

羅14: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羅14: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羅14:17    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羅14:18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 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所以總上言之,耶穌變水為酒,意義上: 

其一、是在向身邊門徒顯出自己的榮耀。這榮耀是屬 神的、承先啟後、與創始成終者。
其二、我們世人都應當領受祂的話語,被祂的聖靈充滿;唯有祂是能夠改變命運本質、賜人真正百益而無一害的「好酒」的主人。
其靈驗與果效是超越的、至上的、優質而又應效即時。
這神蹟呼召人人要嚐嚐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詩34:8)。

其三、這一點也說穿了,祂不會用世人提供的酒來榮耀自己(約5:41)。又倘若真有需要酒的作用(助興),牧者相信,祂只會採用自己的方式 - 被聖靈澆灌充滿的 - (能力的見證 - 喜樂平安 - 榮神益人 - 歸榮耀給主)。而不是隨便拿起常人的酒杯就喊「福氣啦!」「乾杯!」(喝搭啦!)…。






附註:
[註一]:在救世軍人當中,相當注重對於如菸酒這類東西的態度。早在個人幼年的誓願(滿七歲)當中例如《青年兵誓約》便明文納入為戰條之一。全文如下:

「我蒙神恩赦免罪過,今靠主耶穌基督為我的救主。
藉著祂的幫助,我要作祂一個可愛與順服的兒童,並要作祂忠信的軍兵,勉力扶助他人跟隨基督。我應許禱告,讀聖經,並拒絕一切麻醉性的飲食如菸酒之類。」

至於成年人的《軍兵戰條》當中,更不可能輕忽這個態度。
這是其中一段:
「我要撇棄世俗的標準,並在生活上遵循天國的價值觀。」
「我要戒絕一切污穢、褻瀆、邪惡、虛偽的思想和行為,無論何時何地,要保持基督徒正直的人格。」
「我要戒絕一切麻醉性的飲料、菸草、毒品、和其他一切非醫療性的藥品,並賭博、色情、邪術,並所有足以奴役我身體和靈魂的事情。」

〈救世軍人〉曉得「世俗的標準」是甚麼?-就是「未成年請勿喝酒」。但上帝的標準,更超越,更合理,更優秀,更正當,更無虞,更健康,更安全。

[註二]:在《聖經》的比喻性用法當中,令人滿足的酒,是 神在基督裡要賞賜給人永活新生命的榮耀。至於令人昏醉的酒,則是 神在人的罪惡審判裡將它如毒藥給仇敵的懲罰。(亞12:2, 賽19:14, 詩60:3, 結23:31-35)

[註三]:「要聽從主耶穌」,這是父神的旨意。從先知摩西領受的預言 (徒3:22,申18:15),馬利亞的指示 (約2:5),到上帝親口的要求 (太17:5),甚至耶穌從死裡復活得著至高主的榮耀之後的旨意,一貫不變的真理。
這也就是《約翰福音》的作者論到這位「太初之道」自天而降,從祂出道第一個神蹟變水為酒,直寫到最後一個 - 教訓門徒遵祂所言下網捕魚 (約21:5~6),一路無改的地方。


~LSK 


進一步閱讀: (請用滑鼠左鍵點一下主題字串直接連結)

基督徒不應該吸菸,但是可以喝酒麼?
酒能不能喝?」馬克·斯匹次卑爾根(Mark Spitsbergen)牧師認為教會接受飲酒無異於自殺


 
 (除了文中引用者外,作者保留著作權利,引用或連結轉貼敬請取得同意並附上出處來源)


~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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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我所信的 I Believe

作詞作曲:KEITH BANKS
伴奏配樂:BRIAN WILLETTS
原曲英文:選自《Sing to the Lord》詩歌集 (2009 SP&S 出版發行)
歌詞中譯:Stephen Liang S.K.
鋼琴伴奏:Christine Liang
主日獻唱:台北中央堂詩歌小組
獻唱日期:2009年11月1日




1. 當朝陽在山上升起,當夕陽在海面落下,
我被它美麗深深感動,一些事在我身上撥動。
感知創造的所有奇蹟,我心向主作出回應;
在那片刻的輝煌裏,我知道所信,認識所信。
就是神!一切在告訴我是神!
四周一切使我確認 祂是 至高無上。
就是主!我深信不移,就是主!
基督是這權能證明,從今直到永遠。


2. 當人們關懷飢餓者,保護無家可歸難民,
我被那愛心深深感動,一些事在我身上撥動。
因救主呼召不忍離棄,我心憐憫作出回應;
在那片刻的慈愛裏,我知道所信,認識所信。
就是神!一切在告訴我是神!
四周一切使我確認 祂是 至高無上。
就是主!我深信不移,就是主!
基督是這權能證明,從今直到永遠。


3. 當人們打開了聖經,把真理對著我說明,
我被那信息深深感動,一些事在我身上撥動。
我心對於領受其中的恩典應許 作出回應;
在那片刻的學習裏,我知道所信,認識所信。
就是神!一切在告訴我是神!
四周一切使我確認 祂是 至高無上。
就是主!我深信不移,就是主!
基督是這權能證明,從今直到永遠。
直到永遠,到永遠。

1. When dawn break over the mountain and the sun sets over the sea,
I am deeply moved by its beauty and something stirs,
something stirs in me.
Then my heart responds to creation,
All the wonder I perceive;
And in that moment of splendour I know I believe,
know I believe.

God is!
Everything tells me that God is!
Every thing round me confirms him Sov'reign Lord over all.
God is! I'm a believer that God is!
Jesus is proof of his power,
Now and forevermore.


2. When people care for the hungry, and the homeless refugee,
I am deeply moved by their kindness and something stirs,
something stirs in me.
Then my heart responds with compassion,
To a call I cannot leave;
And in that moment of loving I know I believe,
know I believe.

God is!
Everything tells me that God is!
Every thing round me confirms him Sov'reign Lord over all.
God is! I'm a believer that God is!
Jesus is proof of his power,
Now and forevermore.


3. When people open the Scriptures and reveal its truth to me,
I am deeply moved by the message and something stirs,
something stirs in me.
Then my heart responds to the promise,
Of the grace I can receive;
And in that moment of learning I know I believe,
know I believe.


God is!
Everything tells me that God is!
Every thing round me confirms him Sov'reign Lord over all.
God is! I'm a believer that God is!
Jesus is proof of his power,
Now and forevermore.
forevermore, forevermore.




~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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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喇合的職業是什麼?何以被稱為「妓女喇合」?

●(《聖經》閱讀《約書亞記》2:1, 6:22~24)


聖經的字義

在這些段落當中提到「妓女喇合」的「妓女」,在《 NIV》英譯用 prostitute 意思有(1)賣淫; 賣身者; (2)濫用精力(才能等) prostitute one's energies (abilities)。

但是查考《聖經》舊約希伯來原文提到喇合的「妓女」身分時,既非使用寺廟神堂的女祭司(其實是娼妓、庸妓),亦非使用與普通的「娼妓」或「妓女」常見的單一詞組語法。而是兩個詞組「妓」「女」。無論如何,原文字的字義,似乎脫不開有道德缺失那類型的女子。不過有某些學者、解經家認為,她與俗稱紅燈戶特種行業的妓女有不同,而是屬於妓藝方面的女子。

這種見解我們並沒有足以斷言或駁斥的直接證據,它很可能是不同讀者從《聖經》中所透露關於喇合其人其事的細節拼湊出來的形象。

牧者個人,也認為一向善惡分明的《聖經》所透露給我們關於喇合的行為表現方面,乃是與正常人無異的一面。倘或有甚麼異於常人的行為缺失,為何隻字未提?(費人疑猜)

總之希伯來原文對於娼妓(或妓女)屬性有不同的字義,若是查看〈和合本〉的中譯(與其他無分地一律用「妓女」),便會讓人無法看出它根本上與別人有分別的地方。要論人們對於她的職業身分,在理解上的分歧,是否這樣的翻譯(如同定義),稍嫌草率。


解經者需先正確解讀喇合其人

但儘管聖經譯本的用字不夠完美,對於用心查讀的讀者,想要了解喇合也不是無可能。以下略舉一二,應可以化解一些誤解。

論到喇合這人的生長環境,是在迦南宗教淫亂充斥下,道德生活觀念紛亂而模糊的民族當中,(因迦南這地方充滿崇拜邪淫偶像、和與此有關的神廟男女祭司), 但喇合當時的身分地位是較有體面的,(她可算有智慧)不像一般被人輕看那樣的無恥女人。

她聽到在以色列人的境遇當中所發生各種神蹟奇事,乃確認耶和華是真神,而冒生命危險歸向以色列人。

尤其她早有意擺脫罪惡地方、不信無用的族人與傳統迷信的信仰,但相信以色列的耶和華(約書亞記2章6~13節),一旦機會降臨,憑信心抓住機會與探子(如同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立約,而全家蒙恩得到拯救。

這證明其心中,十分機警智慧。(參見 希伯來書11:31,雅各書2:25)

再者,拿喇合和當時在她周遭那些被稱為「不順從的人」(來11:31)的迦南人相比,唯獨喇合肯尋求脫離罪惡環境,確實是配得主所應許之救恩的女子。(賽55:3,6)


論喇合的職業和過去,是罪惡敗壞至極的人麼?

一些解經者喜歡拿她以「妓女也能得救」作為道德墮落、罪惡敗壞至極者,也能蒙恩的典型。但這是錯誤的舉例。因為:

(1)喇合與素守摩西律法的以色列人境遇不同,不能拿以色列人的標準來看她,
(2)若要拿喇合被環境所逼的錯誤的過去和許多人相比而言,她仍可算是個微罪者,(我相信使徒保羅還未得救之前熱心迫害基督徒的罪比她尤甚)。

喇合能夠得救,(或說以她的歸正經驗而論),其重點價值絕對不是在罪孽的深重問題上,而是因為以她一個異教徒,能明白耶和華神的做為,認清敵我信仰虛實真偽,而對救恩乃屬於耶和華的深信,心中既蒙啟示而有順從真 神呼召不疑,及時歸向祂的緣故。

後人在《希伯來書》中,拿喇合和當時她周遭 - 被稱為「不順從的人」(來11:31)的迦南人相比,十分稱讚唯獨喇合因有順從上主對於以色列人那般的呼召,要被領出、脫離罪惡轄制之境地,成為聖潔之國度、服事上主之民的信心,確實是「因信稱義」配得主所應許之救恩的。(出19:4~6)


論喇合是清白之身麼?

還有另一個證據,也可以證明喇合不是被玷汙之妓類。論她個人蒙恩得救之後,與以色列人撒門氏可以毫無困難地被接受而明媒正娶地結婚(太1:5)。

論其身家,喇合本是住在耶利哥城(一個與邪惡寰塵無異,將要面對 神的審判而滅亡,如同末日審判與死亡之陰影來臨前夕),明知得救無望之地。但事後證明,唯獨她和她的全家一個也沒有滅亡。

這其實是表示出,喇合是在她的時代,雖全家被困在一個自我防禦有如監牢般鞏固(特有雙層城牆)的古城耶利哥,加以崇拜偶像的城內人心被迫忠於抵擋 神的堅壘,唯一找到了 耶和華神的能力為出路,且能帶領全家,突破這一切包圍和自我的堅壘,及時抓住機會尋求主的救恩之正經女流。

其實不看「妓女喇合」的出身,但看她的表現,我們相信她真是一個不折不扣,敢於對罪惡說「No! 不要」的女子。有如蓮花出於淤泥而不染一般。我們發現,當她努力在基督救恩的門前叩門,悔罪似乎不是她的第一個需求,而是抓住救恩的應許,祈求主將她和家人救離罪惡必死之地。

像她這樣的人,在時人或普通人當中並不多見。這是她在 神的眼中被看為寶貴的地方。


喇合只能算是普通人,她憑甚麼竟被列入基督的譜系?

喇合能得解救,充其量算是外邦人歸化者,而非以色列本民。但她何以竟被列入基督的譜系呢(太1:5)?

這是因為上帝揀選她勘為主民與普世的表率、可記念的義行 - 因著一個人的信心解救全家脫離罪惡歸主名下服事神 - 乃屬乎基督可流芳百世的表記。又賜福她能夠光榮結婚成家,歸入義人聖民之家庭。而不是恐怕有人愛以 "特殊" 觀點,所謂基督並不歧視或排斥「妓女」之說法可以強解的。

上帝固然不會歧視或排斥祂所造的。事實上,當耶穌說到「上帝愛世人」,是已經表明祂對萬民的同情。神給任何人誠心來到主前尋求主恩典的機會,是公義而眾人平等的。並無人能把此事用祂對於這一位「妓」「女」 "情有獨鍾" 來看待這回事。


論到喇合的歸正經驗,是否一個勘為眾人表率的典型?

前述已經題到了許多,人若要論說她得救的典型,不能以罪有多深重;而是因她是個與眾迥別的人;她是"因信稱義",能在救恩上先"抓住應許",又保守了"全家",忍耐等候,一直在立約中用信心堅守到最後,終於得見救恩臨到的完美典型。

這個救恩故事當中之真情義理,關聯〈舊約〉到〈新約〉,與外邦人也一直和選民有相同機會可蒙恩得救、因信稱義、成為蒙選之主民之理,一貫相通的地方。

喇合的例子,適合所有的人(不論選民或萬民)。正可以作為使徒所謂「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就必得救。」的代言。


有為者,亦若是

再說「妓女喇合」她還有一個經典的、令 神和人絕對不能無視或小看的智慧。這也成了後人應知道的智慧。

因她對於上帝白白的救恩,絕不是個只會枯坐等待的人。牧者舉出先知以下的話語,可以為她詮釋。

賽55:3 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
賽55:4 我已立他作萬民的見證,為萬民的君王和司令。
賽55:5 你素不認識的國民,你也必召來;素不認識你的國民也必向你奔跑,都因耶和華你的神以色列的聖者,因為他已經榮耀你。
賽55:6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
賽55:7 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

再者,當今許多人就像律法主義者拿著要脅,要求耶穌行一件神蹟,以證明他的作為來自上帝的旨意,以試探耶穌。耶穌並未從其願,但說「除了約拿的神蹟」再沒有神蹟顯給他們。

耶穌所謂「約拿的神蹟」就是指"末日復生",也指尼尼微人"末日當前,及時悔改而蒙恩得救" 的神蹟奇事。簡言之,就是「看重末日信息而立刻悔改蒙恩得救的神蹟奇事」。比較喇合蒙恩的道理,也是無二呢。

所以,讀過以上,除了「妓女喇合」是個例子,在《聖經》當中其實還有許多個奇異女子也都留下了她們可貴的典型。(有興趣的人何妨進一步查考看看)。

甚至那些凡是被列在基督譜系當中之人的屬性,全部若非元首、王者、得勝者、與尊貴之後,便是對於上帝在律法當中的義理、救恩的作為、普世福音,在體認上,有異乎常人的信心之流。

這種榮寵,不是因為他們的出身、或過去有多麼尊貴高尚,而是因為他們的歸正經驗。
他們的精神,深信無疑,義無反顧;上帝的恩典,也效驗即時,沒有歧視。
他們的表現,忠誠如一,堅定無悔;上帝的回報,也信實不虛,恆久不變。

其中反映出來的屬性,是上帝的愛與公義多麼信實豐富、長闊高深;也為後世留下屬乎基督救恩的表記與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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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

《約翰福音》書序所論「道」的奧義為何?



是在問《約翰福音》第一章第一節所論「道」的奧義為何?

倘若要認識或理解這「道」,理所當然,應當讀過這一本書的全部,理解這一本書的全部。畢竟《約翰福音》的第一章,不過是有關於「道」的序言而已。

然而,這段序言與眾有別,卻也是這書全部的結論和總綱。因為作者寫作目的,是在為他這一番序言,作目擊者的見證。

他用他的結論來揭開這個奧義。

約1:1 太初有與神同在,就是神。
約1:2 太初與神同在。
約1:3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約1:4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約1: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
約1:14 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本書開首從太初有道」,序論「道與神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神同在」、「道成肉身」(道彰顯)。簡言之,這「道」指「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因此,「道」乃是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的 神。(見以下分說)


首先牧者認為,翻讀此書者,應當有的一個好奇 - 為何此書開門見山即為「道」(壯麗地) 宣告? 
這是因在寫作者的時代當時,已有不少假先知、異端、各樣錯謬的學說出現,混亂真道,混淆信徒。甚至敵基督者的為禍逼害與苦難脅迫,令身在其中的人心不解地生發許多疑惑。

從本書這樣的開頭即知,這書之目的,是要見證、告訴我們-「道」是唯一的(與真神不衝突的Person, 有位格的),又在天下云云之中,何者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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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中心要旨,(想當然的) 即開首的「道」一詞,英文版用 "The Word"(話語),〈聖經〉也被稱作 The Word of God「神的話語」。

太初有道」- 這第一句道出了宇宙萬有的本源。(而不是古今許多學說教理、萬家思想)。它證曰「有道」,
    第一、這是說,沒有「道」,世界不會有「太初」(時空萬有起始也)。
    第二、若非這「道」,世界不會有永恆原理和意義 (漫無目的秩序也)。
    第三、「道」是元首(先存而自主)。
    第四、「道」是造物主(這世界屬於「道」的地方)。

換言之,它暗示萬有從太初,無不是藉祂而生,靠祂而立,為祂而存。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徒17:28)

我們從作者隨後解釋:「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1:3) 可曉得,這句話在指出,「道」是萬有的「根基」或「根本」。論到這個根基是甚麼呢,造物主是藉著祂的話語(即「道」),作開始,創造世界的。

這個見證,就把在《創世記》第一章當中的那一位造物主,向我們揭開了。

(那麼,當作者稍後說:「…祂到自己的地方來…」(約1:11) 又是在對我們說甚麼呢?讀者不用猜了吧)


(插嘴一下: 每讀這裡,牧者感到可悲的,莫過於在它後面這句,「人卻不接待他」。傳道者有話要說:
當某人一有不爽,或會不留給人說話餘地;這世上也有人甚至極力抵擋,不留給上帝的僕人有說話的餘地。
若他敢把那態度搬到正義的法庭上,必自證是錯誤不公的。同理,凡私慾抵擋 神的話語者,每遇公理正義來質問,也只能自證虛偽愚昧、無力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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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首卷《創世記》開頭(第一章)記載:「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上帝說:」。這「起初」的意思與《約翰福音》的「太初」,是同一個意思 (註一)。事實上,從太初以來,從〈舊約〉到〈新約〉的時代,上帝始終不斷在進行著這樣的工作。(祂或直接出口,或藉使者送信。5:17)。

太初有道」-即在指出「道」是元首,在萬有之上居首位的造物主。從祂所出來的「一切」,如人氣息,更勝飲食。是我們的生命,和倚靠 (約6:35)。是一切萬有的始與終 (啟22:13)

讓我們對照一下,在《聖經》的〈舊約〉(預言耶穌要來)。先知說過了:「人饑渴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摩8:11)

在《聖經》的〈新約〉(果真耶穌來了),他也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著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路4:4)

直到《聖經》的結尾,仍然充滿這位「道」者所發出的言語。
《啟示錄》記載:「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臘文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將要來臨的,全能者。」(啟1:8) (註二)

所以「太初有道…道就是 神」,這說明「道」是一切的本源、萬有所從來,與護持者。那麼,這是對萬有和我們這些受造者在說甚麼呢? -

如果有一天,造物主閉口不言,世界只會混亂。若祂後悔所言,收回了從創世以來祂口中的成命的話,那麼一切萬有,必將立刻退回到原來虛無之初。

(主耶穌豈不也同意地說了,「…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 ))


但是,我們要感謝上帝!因祂曉得這麼做代表甚麼。祂在《聖經》以自己的信實向我們保證過,祂口裡所出的話語,絕不後悔,也絕不會落空 (詩89:34)

相對的,我們世人的心意行為也要配得上祂的這個恩典才行 (箴4:5~6, 5:5~7)。否則,儘管造物主雖未收回成命,但世界罪惡紛亂已到末日,也不是不可能的。(何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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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 '末日' 此言,請容牧者在這裡說明一下)

牧者嘗聽聞有某些傳道者,只簡單地講說造物主是仁愛的,祂創造世界,絕對不是為了毀滅世界。所以在其主張之中,不但對於末日審判感到不可思議,也不相信有 世界末日。

有這種思想的人,他是搆到了本書所講到的那位「道」(「造物主」) 的美善,卻嚴重地忽視了本書中所講到「父神」 的主權(見下來解明),以及罪惡 能夠帶來毀滅的影響力。(註三)

請注意上述(這本書開頭)第一章4~5節,作者是在指出這個世界的現況(落入黑暗)、與祂不容的地方和原因。目擊者說「生命在祂裡頭」不但說明了祂對人與萬有一切的主權,也在宣告祂與這個萬有世界的存亡關係。

祂道成肉身,下凡來為要做幫助,因為在黑暗中的人不能接觸到祂。又若不肯接受祂,以致生命中(或說靈魂) 就有無垠的黑暗。

所以目擊者證曰,當「祂到自己的地方來」,(縱然,世間墮落與祂不配,但) 祂對世人的愛,是十分明顯的。祂說了:「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那麼說到審判的事,我們固然深信,造物主是用無悔的愛與良善的屬性創造世界,護持世界。但也知道祂從來並沒有放棄自己的任何主權 (約12:48)。敢問不信者,請把祂透過先知們所發出的祝福與警戒的話語,兩樣都放在天平上吧,輕重是一樣的。

那麼,說到了末日,到底真理、或祂留給我們真正的信心是甚麼?乃是 - 當祂照著祂話語的警戒,要毀滅邪惡塵寰之前,祂也必定為義人先做好一切的收留(護持)措施了。(約14:1~3)

(讓我們回到主題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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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與 神同在(1:1b)- 這「道」的奧義,不是形而上的,而是具體的,有位格(Person)的。這是當然必須的。因為若沒有一個 Person 存在,又怎能發出言語呢? 然而「道」並不是孤獨存在的個體,祂的屬性與 「父神」(此句中的「神」) 的屬性絕無衝突,而且不能分開 (8:16, 16:32)

祂的活動,完全與父神一致,或是從 父神而有、從祂而來的。(8:29, 12:49~50)

(這一點隱藏著三位一體的奧秘。然而猶太人對於主耶穌把「神」稱為「父」卻無法理解。見 約5:18, 8:54)

「父」,在《約翰福音》書當中,意指「本源、所從來」者。耶穌向人證明他所說所行,都是順從「父」的意念,和遵照「父」的吩咐 (約12:49~50, 14:10)。對此見證,他不遑讓地與猶太人辯論 (約8:42~44),也不諱言透露「我與父原為一」(約10:29~30)

道就是 神(1:1c)-這一句是把「道」的屬性與 「父神」認同與等同。「道」的存在,乃是有 父神的屬性,也有從父神而來的能力 (5:21~23)。見到了祂,如同見到父神 (12:45, 14:7)。事實上,「道」也就是「父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5:18、3:31~36)

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1:2)-「這道」-是特指這樣的道,或這一位「道」者。乃從創造世界之初(未造以先),便以具體的位格(Person)存在。那麼說來,祂這一位就是造物主。所以,作者接下來的證言說:「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1:3)  

(讀者若有認識到這些話的深奧,就不會忽視在 神創造的萬有中,充滿了能夠用以說明這道的素材、印記、表記,或或屬性樣式的喻表、正向的意義。(羅1:20))

所以讀者到此 (本書1:1~3),應會發現或者好奇,這位寫作者也是目擊者的約翰,到底對於這「道」的真相知道了多少? 對於「道就是 神」,他認識了有多深奧? 他要如何把這本書的內容,前後一貫地印證他在開頭作序中,全部對於「道」的證言呢?

(這應該是本書所以吸引人的地方)。

請繼續把本書閱讀下去吧,等你貫通《約翰福音》全書,其要旨亦即在證明,這「道」親自以肉身顯現,藉如此接近的距離,向人開口,面對面說話,為要使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下來讓我們繼續)

作者在本章第14節說:

道成了肉身(1:14)- 易言之,「道」不但是父神的解釋、說明,且是把 祂彰顯出來的 神。

要了解這句,還得看完全句:「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很顯然這句,透露作者使徒約翰(就是本書書名約翰),是在為耶穌基督帶著父神的神性來到,在肉身(人性中)將之彰顯而作的見證。他和使徒彼得(另一卷書信的作者)對耶穌基督的見識相同(彼前1:20),都是跟隨過耶穌,與耶穌在世上生活過的人物。

所以,在他筆下的這一本〈福音書〉,並不是用私人的評論,也不用複製其他可以對照互觀的〈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的講論。他單單把自己的目擊,所知所聞、所見所存的,寫了下來。這就是這本書的特色,和它十分生動可靠的地方。

耶穌的生平事蹟發端於第一世紀的開頭,但在〈新約〉開頭四本〈福音書〉當中,《約翰福音》出現最晚(在世紀末)。要說到這位寫作者約翰在公元第一世紀的最後寫下這本福音書的時機,其人乃是耶穌十二門徒當中,註定最長壽的一位。(為何是他,不是別人? 這有耶穌旨意的揀選。約21:22, 可9:1)。

因約翰的基督論,是寫於一個異端興起,敵基督與假先知迷惑,教義混亂,面對無數基督徒為這信仰殉道,或在世界受苦受難,聖徒人心無助,企求正解的世代。乃有安慰與匡正 神的「真道」的作用。

《約翰福音》論「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其中所隱含的「神」格,是獨一而又複數的。與舊約「起初 神創造天地」的「神」(H430)無分。亦即聖父、聖子、聖靈(6:63),三而一的具體證明。(弗4:4~6)

總之,《約翰福音》筆下的基督,是充滿 神性的(神子),又是具有活生生之人性的(人子)。在那些與耶穌在世一同生活過,同時代的使徒人物已經一一去世的年代,唯有約翰的見證人身分,最具有說服力。

他在另一本書中說:「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約壹4:14)

(茲整理一下他的見證的要點和特色)


耶穌基督就是這「道」
◎請注意,約翰在本書記錄下許多耶穌論到自己所說的話語(例如「我就是…, 我是...」),都是別的福音書所無,這方面也佔本書內容最大比例。

(牧者有聞某個信徒說道,人子耶穌是從死裡復活以後才成為 神。他這樣的看見,固然是見到了 神的羔羊、一位有血有肉的基督,然而並不夠充分。牧者建議這位信徒應該好好閱讀《約翰福音》,了解到從 父神那裡受差而來,「道成肉身」的基督的真像。)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耶穌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約5:17),耶穌論到自己的話語總是不離祂和父神的關係。父神始終與祂同在、交付祂一切權炳、賜給祂當說的一切話…。(可憾當祂說道:「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 猶太人竟然拿起石頭要打他)。

◎甚至本書中獨記的七個神蹟(註四),其共通的地方,都和主耶穌話語發出的權能有關,顯然主耶穌的話語有能力,因為

道」就是神
這是作者想證明的地方。約翰選擇特記這些神蹟,以證明主耶穌基督就是與父神合一、無違無偽的這「道」 (約1:12, 20:30~31)。信其言、其名(註五),便可得生。(約14:13-14)
(基督=救世主;耶穌=主是拯救。相關經文請查考《路1:30~32》《太1:21~23》)

「道」成肉身
-這肉身道,不是自我主張的道,而是出於父神,又活在順服「父神」的裡面。耶穌說:「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因此基督道成肉身,是在向人顯出神子的屬性。亦即「彼為 神,亦為人」的神性與人性。(救世軍人應熟悉這一信仰,即是在《救世軍基本信仰》第四條中所宣告的。註六) 其二性合一的獨特,本是始祖當初受造的形象,但是從 神那裏降世的基督,將之表彰得舉世無雙,無與倫比。

基督的神性與人性,是不可分割的,(如他所活出的見證),一者在天,一者在地;一為父的屬性,一為子的屬性;不但自天而降賜,又是在地如在天。(與父合而為一)。(約3:12-13)
這在他教導門徒的〈主禱文〉的開頭 (太6:9-10),已經啟發基督徒,並為自己做了自白式的表達。

◆〈福音書〉也在這裡,為我們畢竟其功:
在《馬太福音》當中,作者講論到「天國」(在 神的國裡的)權能,已為我們指出了惟「父神」有的權炳 (太24:36, 25:13)

但在《約翰福音》當中作者講論「道」,則為我們見證了「父神」的「愛子」與祂同性、同德、同權、同榮的屬性。(約5:21,26,30、6:38、12:45、17:5)
(這一信仰,即是在《救世軍基本信仰》第三條中所宣告的。註七)


所以貫通《約翰福音》全書的要旨亦即在證明,這「道」是「父神」的「道」;藉神的獨生愛子基督所彰顯出來;是古今一貫的 創世之道 (約1:1~3, 13:3)生命之道 (6:35)救亡拯溺之道天神與人間和好之道討神喜悅之道蒙恩赦罪與救贖之道(3:16, 8:24)、生命之道…通往上帝那裡的永生之道(14:6)

所以,耶穌基督從 神那裏降世,「道成肉身」與人來往,是證明了「神愛世人(約3:16, 約壹4:10)。尤其「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祂不但為此「愛」而虛己、屈己為公僕,又是多麼信實地照著在〈舊約〉中給祂子民的應許 (申18:15,18, 徒3:22~26)。也因為祂道成肉身,甘願為世人捨己、成為代罪羔羊,以祂的聖潔無暇,而能夠成為所有人向上帝的贖罪祭。並留下世人當順服「神」、無與倫比的、可效法的典範。

一位曾經極力迫害基督徒,自稱無用的自己是個大罪魁的保羅,因信耶穌悔改後把基督甘願捨己的生命屬性活畫在身上,他在《聖經》上作見證:「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基督)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這「道」是世界的主宰,耶穌自言:「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這句話不是未來式。我們在書首 (約3:35)、書中 (約13:3)、或書末 (約21:21~23)皆可發現,(包括審判天地的權炳,約5:22,12:48)。無論在天上或地上,這是祂永恆不移的主權。在祂的榮耀中 (約17:1,2,5),雖然其權炳在萬民和萬有之上,但祂的愛(真理)與恩典也是十分豐滿 (約1:16)

祂來宣告和應許: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3:16)


「道」的奧秘廣被萬有,讀者若有心於真正認識永生的 神子基督,雖深入精髓地讀過以上,直到最後一章,仍意猶未盡,這是作者意料中的事。

約翰在本書為這一永恆之道的救主,做完了他細心的見證分享之後,所留給讀者的結尾似乎是意猶未盡,也無法說盡的 (21:24~25)

是故當然,有關於此「道」,並非這裡所言就是全部的義理了。牧者只是將個人研經所得分享,簡要舉出一般人皆可以理解的地方。有心鑽研此「道」者,應當認真閱讀這本書。

要讀懂本書,讀者需要細細閱讀,用心體會。除非這裡滿足了你在諸多疑惑中尋求的答案。不然牧者建議無妨可到基督教書房參觀看看,在那裡尚可找到許多論到此「道」的解經書。

然而無論其他的書上或有云云申論如何,上述所言,即是《聖經》的寫作者,不否定地欲對古人或今人讀者而言,最直接而基本的義理了。


附註:

註一:《創1:1》有所謂「起初」,《約1:1》有所謂「太初」,它們到底是指創造初始、或創造之前,學者們按文意有不同看法。若查核聖經譯本,對於在創造的時間點之前、之後,〈和合本 CUV〉在用字遣詞上刻意以「太初」、「起初」做一區分。(但英譯本〈NIV、KJV、ASV〉等等則一律用"in the biginning")。一般也將它們視為等同。但其實,若查考字義《創1:1》和《約1:1》這二字固然同義,惟在檢視各自章段的文理時可得知,作者所謂「起初」是意在「太初」(約1:1) 之後;"起初" 指創造初始。"太初" 指更早,是宇宙萬物被造以前。(參見 彼前1:20, 弗3:11)。

註二:筆者是根據原文,直譯這句「昔在、今在、以後要來的全能者。」(啟1:8) 中文《和合本聖經》原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若仔細對照原文字義,「以後永在」這幾個字是令人懷疑的字句。敏感的讀者對於本節的這句,對照基督論應會感到怪怪。
論到主耶穌的神性與永恆性,先知和使徒書信中都宣稱「從亙古到永遠」,怎會祂自己的宣稱竟是「以後永在」呢? (另見《啟1:4》也相同) 。尤其它說主是「以後永在的全能者」,這就更不可思議了!?!?
其實,這是中文版聖經的錯譯或用字不精確的例子之一,筆者特別查考「以後永在」原文字義(G2064) 是那「要來臨者」。因此中譯「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這句應譯作「是昔在、今在、且快來臨的這位」(讀者也可參見英文版例如):
〈KJV〉" from him which is, and which was, and which is to come;"
〈YLT〉" from Him who is, and who was, and who is coming,"
〈NET〉" from “he who is,”and who was, and who is still to come,"
這字(G2064)在《聖經》中出現多處,根據其後接的語氣詞,語意會有分別。本節是 G2064+G5740(語氣詞) 在〈新約〉26節當中出現,其中唯有《啟1:4,8, 4:8》三節在〈和合本〉中被錯譯作「以後永在」。(啟11:17 漏譯了這幾個字,原因可能根據不同抄本有關,例如比較英文版〈KJV〉和〈ASV〉)。

註三:在基督徒口中或常人,有關於世界「末日」(或末了)和「末時」的語法和看法,時常令人混淆。但它們二者在《聖經》中其實有著十分清晰的分別。「末時」是指審判之時候、時期、時日。「末日」是指不可能再復原的結局。例如:挪亞造方舟與洪水時期是一種「末時」,洪水過後,世界已經丕變,它宣告一個初創(始祖)的世代的「末日」,和一個新世界的開始(更新)。同理,在基督裡面所預告的「末時」是一個世界受審判的時期,這時期當中可能充滿罪罰般的苦難、煉獄般的禍患、大災難,但照 神的計畫和先知之預言,在末時的事終,總是引入復興的新天地。(參見太19:28)。所以世界沒有 Ending,這是某些傳道人的看法。但是光拿這個看法尚嫌粗略不足,還有一個要點 - 必須世人是住在那位「昔在,今在,以後要來臨的」基督的愛裡面,或說活在信基督的世界與祂所應許永生的盼望之中, No Ending 才有可能。反之,「末日」是屬於鬼魔和抵擋基督的不信者,他們的結局就是被主離棄、被投入永死的火湖裡,再也沒有翻身機會面見主神,尋求主恩。(參見太13:49)。所以在罪惡世界「末日」是會來到的。這樣說,讀者您是否明白呢?
我們可以相信「末時」是主來審判世界的日子,直到最後必有一個「復興之日」留給義人,並有一個「末日」是 要留給屬於鬼魔之道的。
(有關於這個真理更進一步,且待牧者另文論證說明)。


註四:關於《約翰福音》當中記載的神蹟,有稱七個神蹟,也有稱八個神蹟。因有些解經書將21:1「叫門徒下網得魚」的事件,列入本書第八個神蹟,但在學者當中關於「神蹟」,有不同的看法。學界持嚴謹的態度者是以「超自然現象」來論,但普通的態度凡皆以耶穌的權能表現來論。
例如這八件事(神蹟)都被視為與耶穌發出有權能的話語有關係。但在牧者本文中,是持七個神蹟之較嚴謹的態度看法,認為那所謂「第八個」神蹟,其實應是復活的主在其托付使命之前用以教導心中仍然膽怯的門徒「順從祂話語而行必有所獲」的一個事件而已。
門徒果真遵命去「下網捕魚」而有滿船收穫,可謂門訓的一部份。這是 神的恩賜,而非超自然現象。復活之耶穌的做法是為恢復門徒本色的事奉,不在證明或鼓勵要靠神蹟捕魚才會有收成。祂在向門徒證明「救主」的權炳無所不知、掌管一切 (3:35),順從主言(這「道」),事情的結果就會不一樣。
這才是成全了真道又復活且在升天之前的主,要留給門徒的重要訊息和目的。尤其祂這是 recalled 之前,先知所說(申18:15),和父神豈不也表示過了的,「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太17:5)

註五:舊約先知預言過「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番3:9,珥2:32,徒2:21,羅10:13),主耶穌對門徒說過可以奉祂的名求。(約16:26, 14:13~14)。當人呼求「耶穌基督!」或「耶穌救我!」亦即在呼喊「 神的聖子世人的救星!」或「救主救我!」。

註六:救世軍基本信仰第三條:
「我們相信 神為三位一體,即聖父、聖子、聖靈;同性、同德、同權、同榮。」

註七:救世軍基本信仰第四條:
「我們相信在耶穌基督內,神人兩性聯合為一,所以彼為神,亦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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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有信仰生活與敬天禮拜從何時開始?
「 基督耶穌」這名字有何意義?  
上帝為何那麼看重祂的話語?基督徒為什麼老是說讀聖經很重要?
何謂「說方言」?「說方言」的能力重要麼?
何謂「完全人」?人非聖賢,孰能符合聖經完人的要求?
耶和華為何要變亂他們的口音?
耶穌是救主自天降世,到底他生而為「神」或「人」?  
耶穌是從死裡復活之後,才成為 「神」的麼? 
基督徒不應該吸菸,但是可以喝酒麼?
上帝嗜酒麼?為何聖經多次提到「酒」?耶穌為何在迦拿變水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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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何等恩友 What A Friend

作詞:Joseph Scriven
作曲:Barrie Gott
中譯:採用救世軍軍歌第 544首。
歌者:中央堂詩歌小組
司琴:梁佳恩姊妹
日期:2009-07-26 主日崇拜
提供:武又林弟兄主日崇拜現場個人v8側錄
編輯:LSK


何等恩友

何等恩友慈仁救主,當我罪孽擔我憂!
容我凡事憂喜甘苦,俱在耶穌恩座求!
恩惠平安屢屢丟失,又遇痛苦淚直流,
皆因多慮名利衣食,少在耶穌恩座求!

或受魔鬼誘惑試煉,或有苦難與惡仇,
仍勿絕望心必剛堅;多在耶穌恩座求。
誰像耶穌慈惠忠信?代分憂愁愛無休,
務要壯膽勇而前進;常在耶穌恩座求。

時而懦弱多有愁苦,事物紛繁且無謀,
全能救主是避難所;歡在耶穌恩座求。
親或輕我友或離我,財寶名利無存留;
唯一恆友極其穩妥,終在耶穌恩座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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