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查讀 約翰福音3章1~21節)
「重生」既有再度的意思,就必有已發生過的第一次,那是指世人受造之初,上帝向始祖亞當吹氣,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但始祖因違背神命,主的靈便離開他,他成了虧缺聖靈,終將因生命虛空而「死亡」的罪人。
歷史告訴我們,亞當的後裔都自私地偏離了神的道路,各行己路,錯誤充滿在這個世界。如今主呼召人人,若願看見 (認識)並承受上帝國(約3:3),作永生上帝之天國子民,就必須回轉(太18:3),領受基督的聖靈,是謂「重生」。
「你們必須重生」-(約3:7)這是耶穌與來就近求教於祂的尼哥底母(註1)談話時所言。
「重生」二字意指再生一次。當人從母腹生下來的時候,是承受從亞當而來的肉體生命,乃為第一次的生 (這是尼哥底母的理解)。「你們」對尼哥底母而言是指猶太人,他是受過割禮的猶太人領袖,他無法理解「重生」的道理,以為是肉體上再生一次。那樣豈無年齡限制?但耶穌所謂「重生」,是指從聖靈而生,亦即人從神的聖靈,從基督,從真道而生;也就是神的生命(靈或道)進入人裡面,人承受了神兒子的生命(約1:13, 3:5~6, 約壹5:1,12, 雅1:18, 彼前1:23~25, 林前4:15)。
所以「重生」是先有基督的赦罪與永生之道在心裡面 (約壹5:1,12)。「重生」是由心靈而外,徹底的改變過程。
「重生」,無分年齡,不需要藉助母腹,它如何發生呢? 主說「風隨著意思吹」,聖靈也是隨著神的旨意和人心的意願而作工。所以罪人的重生,需要有相信基督為救主,和
願意悔改認罪的心。因著聖靈的內住,從一個有罪必死的生命,回轉改變到一個聖潔得救,回到永生的生命(路13:3, 約壹1:9, 徒3:19, 約3:14~17,36, 羅6:22~23, 10:9~10)。
嘗有人不解地質疑,第一次是從肉體生,第二次是從聖靈生,何來「重生」?
會有這樣的問題,是因為對生命仍有未知。其實,人的「生命」並不在乎肉體如何,而是靈魂如何。肉體是有限的,靈魂卻是不滅的。
當永生的上帝用塵土造人時,祂向他吹氣,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創2:7)。這說明了每個人類生命中的「真我」不在肉體,乃是靈魂。
耶穌說:「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約6:63ab)
大家無妨思想一下,我們任何肉體的活動,都是源自於內心(箴4:23)。肉體,乃役於靈魂(羅8:12~13)。而當一個人的肉體倒下了,所謂「人死如燈滅」並非事實。(殉道者十分篤信)。離開身體的靈魂仍然保有全部的記憶。這是可喜的,也是可怕的地方。
可喜的是,「我」依然存在,(若我心已蒙恩得救),我心不朽(永生也)。
可怕的是,若「我」心非善類,(與永生神疏遠或不合),其惡不滅(永死也)。
耶穌說了: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重生機會只在今生有]
人生無常,聞此道,或有心存僥倖者謂:「死後,再信耶穌也不遲啊!」有這認為,是因為忽視罪的問題是今生的問題,應當在今世對付。
此外,也應當曉得,靈魂得救的智識,在人死後並不會增減。
上帝的恩典,主耶穌基督的恩惠,全都是為人的今生而來。任何人今生對上帝的福音冷漠,對主基督耶穌之救恩的拒絕,一但進入永界,除了悔恨連連,並無改變的機會。(多麼恐怖啊!)
為什麼人會對上帝公義的福音冷漠?對基督白白的救恩拒絕呢?《聖經》清楚地指出,是靈魂的昏暗(無明、虛空)使然。
(這要從何說起呢?)人從造物主而得的靈魂,原是光明的,
約1:3 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
約1:4 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然而,人性淪落,那與造物主不合的(或墮落罪中的)靈魂卻有這樣的困難:
約1: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在脫離造物主的世界中生活,也有這樣的困難:
約1: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約1:10 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
有這樣的昏暗無明存在,證明
"原罪" 的存在,牠來自世人離開上帝的罪果。
若要靈魂重現光明,唯有相信上帝的赦罪之道,蒙基督真道光照,領受祂「真理的聖靈」內住充滿(約1:4)。
這是要緊的。基督也這麼認為。
請聽以下之言,這是為救世而降世,即將功成昇天的基督,對今生忽視祂的存在、拒絕祂的人的警告:
「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8:21)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8:24)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請聽基督為自己的任務表述: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約12:46)
請聽基督給信徒的應許與擔保: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住在黑暗裏的靈魂]
一個靈魂虛空、昏暗無光,最明顯的特徵(疾患)就是易受迷信牽引,盲從偶像、崇拜鬼神;又因為偏離上帝愛神愛人的真道,良知蒙蔽,缺乏誠信與憐憫心腸,心存歧視、無親情、自私自利、沒有愛心,好怨懟、不解怨,貪婪(貪心、貪戀、貪行種種私慾),不能節制、好虛謊,無故抵擋基督真理,與上帝不和(無法來往),或沉溺汙穢的思想、或戒不掉有害的東西、或改不掉不良的習慣…。
(你會這樣麼?別以為不要緊!)
聖經說,行這樣事的人,「在基督和 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弗5:5)
像這樣,一顆幽暗、虛無、空蕩的靈魂,何以最易與豺狼(惡者)為伍?落入不幸?成為虛謊、貪盜、淫亂、荒醉、賭色、縱慾、妄私、殘忍、兇暴…等等汙穢性情的匯聚所?(聖經也有我們肉眼不可知的解答)
主耶穌曾用望穿靈界的眼光,把這其中的危險因素、黑暗根由,為我們指出 (太12:43~45)。
智慧王所羅門也看穿了罪惡的淵藪,而指稱:「有陰魂在他那裡」(箴9:18) 。
對於順服主基督(在基督恩典中)的靈性,與尚在黑暗罪中(拒絕主恩典)的靈魂的對比,使徒保羅的教誨,頗值得我們注意。
他在廣傳福音的工作性質中,接觸過不少異教徒,而把不同的靈魂屬性和品格上的缺陷,為我們描繪出來:
羅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1:17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1:18 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羅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
羅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 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羅1: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羅1:23 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羅1:24 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羅1:25 他們將 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羅1:26 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羅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羅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羅1: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羅1: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羅1:31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羅1:32 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像這樣,對於保羅書信中所描述之喪心敗德的罪人世界,
在審判的主來到,推翻一切,收回生命主權,刑罰罪人之前,上帝有何作為呢?-
祂自高天差遣,
賜下救主。
耶穌呼喊: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2)(註2)
在罪入膏肓,苦無回頭路的地方,上帝為在人間那些欲願贖罪者,卻苦慟無助的靈魂做了甚麼?-祂預備了基督作我們的代罪羔羊。
耶穌說: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上帝憑自己的應許和犧牲證明了祂寧要我們悔改重生的真愛,在此顯露無遺。)
(讓我們回到主題原點)
耶穌所謂「重生」,就是悔改,從生命根本處(靈魂)的再造;信靠祂,向這位能赦罪、賜光明的救主禱告承認自己心中的虛空、昏暗(罪果);全然悔改,表明去惡向善的志願,祈求祂真理的光照,立刻就能夠領受基督聖靈(真理的聖靈)恩典的充滿,得到光明新生命。(註3)
有關於此,有人或會想到佛教徒愛說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成仙、成神)」吧。但是基督徒更切實際地說,「
撇棄罪惡,立地成聖(聖潔)」。
這意思是在說,凡願祈求那位有赦罪權炳和能力的基督的寬恕、並脫離罪惡者,無人不能即刻得到上帝的接納,而成為與上帝的屬性更合、更加親近之「神的子民」、「神的兒女」。
有人或問,「信耶穌有永生」此話怎講呢?
照上面的理解來說,就是悔改接受基督,心靈與基督相契合,在祂不朽之真理的靈性上活著。
一個人果真能這樣,無論其人從前種種多麼惡行惡狀,在親近基督,信靠祂之時,必定很快被改變。這就是
永生的開始;
永生之道的作用;這也是
永生之道使人的靈魂不朽的地方。
使徒保羅說:
羅8: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羅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要使一個人能做到如上這樣的話,那真是
生命不朽的工程了。
這樣的工程,對任何人而言應當要做在生命中的最深處,但設若只想要
靠自己來成全的話,並無人可以辦得到。
不但在身內不能,身外也不能。(這是說:自己本無用,甚至…父母辦不到,…醫生辦不到,…心理學家辦不到;…科學家、宗教家、政治家、教育家,…或靠作功德、或靠遁世修行、…凡皆無法辦到。)
唯有
造物主,才能夠辦到。
耶穌說:「…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約6:63cd)
主耶穌基督乃是造物主,所以祂宣告的話語有權威。
此外,耶穌這話也是在說:
當人領受祂的真道,讓祂話語進入內心,就能發現到人生的真理。
又當這 從上帝來的真理,成為我們靈魂中最高的意志 時,人生就會改觀、改運、起死回生。
任何人若照著祂的真理去行,他的生命才可能得著最真實的、優質的、快活的意義和永世不朽的價值。
你如何解讀這一位永生之 神對你/妳捨己的愛
基督徒會向人言道,「耶穌愛你」。反之,敢問那些猶疑的非信者:
你如何解讀祂這位至高天神,為了救靈而虛己,降世為人的捨己之愛呢?
(你無可能解讀,因不解、在心靈功能上感受不到這個愛)
一顆昏暗 (無明、虛空) 的靈魂,在上帝面前,就好像斷了線的風箏。要找回功能,需要與造物主重新連結。
在這個點上,假如考你一個題目:
當你見到有一列螞蟻,當中的一隻螞蟻偏向脫隊,正在慌亂之中,要如何用愛心、無歧視、不侵奪、又不驚嚇地引導他,告訴他正路呢?
最佳答案是,除非你也變成一隻螞蟻。
照這道理,神差遣祂的愛子耶穌道成肉身臨世。
「祂來了!」 - 道成肉身,風塵僕僕,歷盡千辛萬苦,竟是為了親自告訴我們這一個千年不變的道理呢。(約1:14, 約18:37, 約14:6, 約12:44~48)
(像這樣的救主耶穌基督,真是太可愛又可親。我們毫無理由對他拒絕。)
祂所以這樣行,因知道與上帝失去聯繫的生命,正在虛空之中;既無法參透上帝的心事,也不可能靠自己修行重生。
更可憐的,他甚至不知曉自己生命的真意義,因為他連自己的本源真相 (所從來和永恆的歸處) 也都無知無明。論到這些,若沒有人來做幫助,他\她會說 Who care?
But!
上帝豈不關心麼?
祂聲明: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約12:46)
這是創造天地的主,又是為人捨己的救主所言。
「使人重生」這是祂始終無改的權炳。當祂捨身又復活之後,也曾經向門徒吹氣(賜聖靈),來表明祂始終全然可信的身分呢(約20:22)。
祂還恐怕你覺得錯過了歷史,特別留下《聖經》為證,使你曉得-耶穌愛你 (YES I NEED!)
就有一個學者作家讀了《聖經》,在她的書中說了,一個人一生中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好好把《聖經》讀過一遍。
你還不趕快弄一本《聖經》讀讀嗎?
你有《聖經》麼?
(有人就是喜歡付出時間代價等著牧師來送給他,然而關乎永生生命這麼要緊的事,等待也算是一種損失吧。)
其實它高貴不貴,任何人到基督教書房就可買到。
■
附註:
[註1] 《和合本聖經》的人名「尼哥底母」是個男子,《新標點和合本聖經》在修訂時已經改譯為「尼哥德慕」。
[註2] 按:天國近了,(我的理解)意即 (1)主耶穌基督發出公義的真理來除滅撒但假道作為的時刻到了,(2)神要來審判萬民的時候近了。
[註3] 因此所以,基督徒把耶穌基督赦罪之道與福音救世的工作稱做「救靈」的工作。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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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說「信耶穌有永生」,為何今生仍舊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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