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此,不同的解經者,已有來自多種不同主題、面向的說法。若要為讀者們將他們在此一一陳述也是煞費工夫。
但其實我們不用涉入太多神學堂奧,也可單單從《聖經》開頭(創1:1)以及 創世記1:26 的字面,這位自稱「我們」的神,對我們啟示透露的要點得知一個最基要的道理:
● 這位「神」(H430)-「造物主」-不是單數,而是複數。但是,「祂們」的屬性完全「合而為一」,無可分割。祂們是「一神」,因此原文在「起初 神創造天地」的「神」(H430 [註]) 複數詞之後使用單數動詞。
● 當造物主創造人的時候,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原文的「人」(H120) 這個字可做單數(一人),也可做複數(人類)。我們知道它是指神所造的「男」與「女」。
● 神照著祂的形像造人,這是說,造物主和人分享了祂的屬性,使人有份在祂的屬性的榮耀裡。而這榮耀,
其一、是合而為一的。
其二、也相仿、不是自私自利「只要我喜歡,沒有什麼不可以。」而是自我約束的。
因此,在祂創造人之後,祂第一時間頒布和此有關 (禁食分別善惡樹之果) 的誡命,作為分別善惡之分野。
● 耶穌的愛徒約翰,多年目擊耶穌基督而寫下他的見證在《約翰福音》,是在宣稱「太初有道」,這「道」乃是「三一神」的合而為一之道(約1:1-3, 10:30)。
我們且從他筆下那位「與父原為一」的耶穌基督身上可以發現,永生上帝的「克己、虛己」,這是上帝的形象和樣式。這肯定是比鬼魔強大的真神(自約的),與鬼魔(群魔亂舞)的一個絕對分際。
● 為此,上帝的先知彌迦,曾在先知書上發語:「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6:8)
如果我們對上帝在這裡的屬性,能夠認知而沒有懷疑,那麼無疑也可以相信,充滿在《聖經》中的每一卷書,包括見證和教義式的教導或要求,也無不是這一位上帝根據祂的「形像與樣式」這一屬性而寫下的。
舉例譬如,
上帝為人設立婚姻、男女天作之合的真諦;
十誡、律法和先知宣講的道理;
耶穌宣講天國和天國之子的真理、登山寶訓、作門徒之道、十架與赦罪之道;
使徒宣講愛的真諦、聖靈的果子;
......凡皆因此而有,為此而來,靠此而立。上帝的仇敵
明白《聖經》的讀者,可以告訴別人,會造成與上帝的誡命衝突的,都是 神的仇敵。
舉例,〈十誡〉當中有 "不可貪婪"的誡命。使徒保羅曾對歌羅西教會訓誨,「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為何"貪婪"就是"拜偶像"?
「貪婪」就是不能克己、無法制約、不節制,隨情慾驅使,亂源由生,那麼任何的亂性(包括兇殺、淫亂、酒瘋、吸毒、欺詐、偷搶騙賭、情慾攻心、殘忍侵害、亂性亂倫)、群魔亂舞,也就在所難免了。這和上帝的屬性"克己之愛"、"謙卑彼此服事"、"愛神愛人"、"合而為一"絕對衝突。
因此,與拜偶像(和上帝不合的事物),沒有分別。這正是上帝在〈十誡〉中,重要地將「不可貪戀」名列其中的理由原因。尤其「貪婪」與「原罪」有關。(許多人討厭地拒絕這字或用語,認為這個問題是基督徒的一個邪惡發明。)
何謂「原罪」? (雖然在有名望之神學家們的著作堆中,就有現成的、精闢的用字用語可以引用,但筆者打算用自己信心的言語來回答。)
「原罪」就是打從起初那個會造成上帝和人的關係破裂的原因和罪性。
易言之,任何會破壞上帝和人的關係的地方就是「原罪」的座位和存在的證明。
好比貪婪之罪,是始祖與上帝之間的致命傷。追根究柢,始祖的貪婪是(自高、無視或凌駕上帝的旨意地)把個人的慾望放在一切道德之上。同樣今天,拜偶像或其他自高的、違背上帝的誡命的罪,無疑都是"原罪"的同座共犯。
那些反對者,大家無妨捫心自問地拿此來省察自己的內心,是否仍有"原罪"存在。
認識真神 - 必要像祂
我們凡人只有認識到造物主的形象樣式這一個屬性(或真理),才能感受到祂無窮無量的謙卑捨己和偉大不朽的愛善之德。甚至偶然用道德良知提起上天,或講論人間「愛心」、「倫理」、「孝道」,才有真實可靠的依據,和不朽的基準。
道理顯然,當我們敬拜 神,是在認同、稱謝、尊崇上帝的這一個屬性。而我們人類 - 這位造物主按祂形像樣式的受造 - 也必須進入祂的這個屬性,才能和祂在公義的基礎上來往互動。
亦惟有當人認識到上帝的這個屬性時,才能夠理解,為何上帝不要我們造拜偶像。假神的特徵,就是與上帝的屬性「不合」。
敬拜獨一真神 - 與主連合
道理顯然,上帝的仇敵,就是另立別神 - 偶像假神;
就是信奉虛無,以假亂真。
就是在誘人背叛真神,破壞上主與世人的正當關係。
就是會使人陷入迷信惛惑,如同酒中下藥,任令身心受害,畢生得不償失,這是邪惡。
就是信奉虛無,以假亂真。
就是在誘人背叛真神,破壞上主與世人的正當關係。
就是會使人陷入迷信惛惑,如同酒中下藥,任令身心受害,畢生得不償失,這是邪惡。
聖經說,我們的上帝是忌邪的 (出20:5):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
主耶穌也說了:「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太12:30)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
主耶穌也說了:「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太12:30)
耶穌受難之前,為世人的禱告,就是這個: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17:11)
~LSK
■附註:
"H430" 是《聖經》舊約原文希伯來文的 "神" 這個語詞的原文編號。其字義是複數形。《聖經》開宗明義曰「起初 神創造天地」的「神」原文是這個字。
〔知多一點〕
《聖經》的舊約原文是希伯來文,新約原文是希臘文。研究的學者們為了學習的方便,將其中的每個字彙作編號來表示。 目的是為了許多不懂原文的研經者,可以透過這些號碼,來找出該字的意義。現行國際上通用的是【 Strong's Number】字典的編號系統。通常可見在號碼前加一個 H 者,代表希伯來文的字彙編號(有8649個字);或在號碼前加一個 G 字者,代表希臘文的字彙編號(有5624個字)。
進一步閱讀: (請用滑鼠左鍵點一下主題字串直接連結)
★ 耶穌是救主自天降世,到底他生而為「神」或「人」? ★ 耶穌是從死裡復活之後,才成為 「神」的麼?
★ 撒但從何時出現?何時開始墮落?
★ 為什麼上帝不造出完美的、不會犯罪的人?
★ 勝過 神的仇敵才有真平安
敬拜讚美: (請用滑鼠左鍵點一下主題字串直接連結)
★ 永生上帝的聖靈 Spirit of Living God
★ 我如今活著為耶穌 I'm living my life for Jesus
★ 使我們成為聖潔 Sanctify Us
~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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