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 星期五

與基督一同喜笑邁向未來

今正值民國從第99年踏入第100年的時刻。從媒體報導可知,國人多半喜愛 "久久" 和 "一百" 兩個數字。基督徒翻一翻《聖經》上也有一個與此相襯的美好典故。

就是亞伯拉罕老來99歲時,上帝的使者來和他同在,向他重申前約,明年(100歲)將要從元配撒萊獲得一子的應許。這是從 神而來一個關乎未來必成的好消息。

對於亞伯拉罕能把它關連到大能的上帝,固是沒有懷疑。但是在重要的撒萊一方,卻只有關連到她切身不能的方面,就難免自卑,以為開玩笑了。

撒萊早就過了退休之齡。這等孕事照常人的話,是有將高齡產婦說成"老蚌生珠"沒錯,但對於撒萊還真是個想都不敢想的事。

她早先(便)暗中將自己年輕的奴妾給了丈夫,不就證明了這點。難怪她在背後一聽見使者的話,竟偷笑了。

那是一個只看到自己力有不能,卻還沒有看到 神的大能、缺少信心的竊笑。(但那也是 神所知道),於是,神的使者忽然轉向她再一次對她保證,要她把這應許抓好了莫放。

果然次年,「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創21:1) 那時他們歡天喜地為兒子取名「以撒」,意思就是「他笑」。

不過這一次,顧名思義,是他們真見識到 神奇妙大能的同在眷顧,與及 神憑自己的信實成就一切的喜笑。(創21:6)

讀者應該好奇,若亞伯拉罕的故事,只是個案的話,神為何在《聖經》中記下這個神蹟奇事的理由? 事實上這是要給世人的一個啟示,且是後世可以繼承的一個應許。

「亞伯拉罕」是預表對上帝有信心的義人,「撒萊」預表屬 神的子民(以色列和教會)。他們三者原是註定(預定好)的、彼此相合的。

要論這夫妻雙方儘管被一起放在 神永世(世世代代的)應許上時,仍有軟弱不足,但上帝藉「以撒」(預表基督、神所賜的獨生子),來成全和補足他們的軟弱。

耶穌說了:「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對於這對夫婦而言「以撒」就是這一個應許的預表。他們得到以撒之後,人生有了滿足的喜笑。

那是一個 神要給全人類的 Sign (記號),一個人人在基督裡,可得可享的福氣之表號。從那時直到今日,每當聖誕節(與新年)來到,普世同歡,正是這個 Sign 的應驗所帶來與表明的。

尤其在台灣正慶祝民國第一百週年的時日,乃是《聖經》中所謂雙禧之年(50為禧年)。在這一年,上帝藉先知宣布了地利民生的律法,地要休息,罪債要得自由(釋放)。說來這也是一個福國利民的 Sign。

我們能見到這個 Sign 在我們的土地上(或我們居住的地方)被實現麼?大家無妨回顧自國父孫中山先生創建以來,前面第一個一百年,我們國家走得很辛苦,(要問到許多過來人的過去也都如此)。相信未來一百年,除了喜笑,沒有人會希望再來一次。

主耶穌基督正是上帝命定給我們的喜笑。自祂天降臨世、濟世捨己、復活昇天,祂來啟發人性的光輝,又透過祂的公理正義,披靡全世,改變政治。

祂的仁慈,恩惠,捨己之愛,改變了千千萬萬靈魂,打動了億億萬萬生靈。誰若歡迎地將祂的真理普及在我們的地土(或地方),喜笑必定來臨。耶穌的一個稱號就是「以馬內利」(意思是 神與我們同在)。

我們過聖誕佳節的意義在此。聖誕節是一個值得普天同慶、傳報 神愛世人、發出人性光輝、與歌頌神子之愛的季節。我們的愛若不能勝過俗世之愛,光靠一些物質的享樂來替代,在此一時地,就無可能得到真正的滿足了。

猶有進者,神既使基督成為我們的喜笑,這意義和應許也絕不是一時的。我們可以在新年、復活節、收穫感恩節、聖誕節,一年到頭、一生、永世都活在慶祝 神所賜的喜笑裏。這是基督口中早已認同的事。

何妨追想一下,復活節清晨,追隨耶穌的一班婦女到墳墓要查看他的屍體,忽然聽到耶穌主動向他們問候:「願你們平安!」(太28:9),他們都雀躍不已。〈和合本聖經〉的中譯,耶穌口中的「平安」原文(G5463)本是「高興、喜悅」,相連的語氣詞(G7520)也是主動而帶著祝願的。

想來以上,從〈舊約〉到〈新約〉,從令人喜愛的以撒到令人信靠的基督,這是 神始終的、奇妙的、也已賜下要給憑信心與基督邁向未來者,無論在地上天上永遠的祝福。

筆者欣喜身為基督的信徒,帶著這份喜笑地在此敬祝大家「聖誕快樂」,「新年平安」。


~LSK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以行動關懷社會的軍隊

能夠聆聽救世軍創辦人當日的聲音,是不錯的經驗。

尤其他親口的一席話,發人深省地告訴了我們救世軍中從起初關懷社會應懷抱的心胸意志、務實的行動。

聽他這一席話即知他心中價值觀,認為救世軍人對於崇主愛人,應具有務實的行動。





~LSK

富機動與行動活力的軍隊

救世軍建立之早期,創辦人便展示了其機動與行動的活力




~LSK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為什麼上帝不造出完美的、不會犯罪的人?

(我想這問題的重點是在問「為何上帝不造出沒有犯罪可能的人」吧?)

聽到有人好問這個問題,牧者心中直覺他可能是非信徒、或者還未真正認識主耶穌基督之人吧。

因為《聖經》明明已經告訴我們,上帝本來有意、且已將這樣一個完美的創造典範、無與倫比的真人,活畫在世間歷史中。而且要論祂這個典型,乃是可以明文查驗、有目共睹,活生生的。

但是對於這個典範的理解,不同人不同調。牧者也相信,其實有這個問題的人,無論主內主外,都不少。

要說常人一般對此疑問,多半會像上面那樣地提問。但在 "主內" ,牧者也恐怕有人會用反駁的語氣說,「你又不是耶穌,怎可能跟他一樣呢?」

(哦!)
乍聽之下這樣的反駁,是否在說,上帝要祂的人子耶穌好像一個「機器人」,不允許他會犯錯。唯有我們常人才真是個「人」?(有犯錯可能)

當然不是囉。

我們只要是人的話,都有共通的地方。
而且你絕對可以相信,從亞當被造的起初,上帝就有意使人不犯罪。
祂的方法是使人遵守祂的誡命與法則

(這不就是始祖亞當他失敗的地方,卻是耶穌為他得勝的地方麼。可憾的,人類本來不會犯罪,但惡者撒但卻來引誘人犯罪,自私地背離上帝的要求,使罪從這裡進入了世界。)

所以,從起初人是不犯罪的。除非受到週遭惡者不法引誘,生出私慾離開上帝的誡命與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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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說到這個,請容牧者把問題來一個轉向問問看:

人子耶穌有無犯罪的可能?

(筆者所謂這個 "可能",非指慾念 (約14:30),而是行為能力。下同。)

正確的答案是同樣的「有可能!」
(若無可能,撒但竟對他使出百般計謀,多麼無聊啊!這表示撒但無聊,上帝也無聊。)

他和亞當沒兩樣,都是有自由意志的一個人,然而他做出的選擇,能使他勝過那惡者的試探和引誘。(註一)
他的秘訣就是堅守父神的旨意和誡命。(太5:48, 約14:31, 彼前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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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的先知說:「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4)

關於這樣的真理,亞當未有抓住。人子耶穌 抓住了,守住了。

為耶穌做見證者指證說:「他寧可和 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來11:25)

請聽「他」親口的理由:「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14:31 )

(若你對他的認同沒有困難),耶穌勸眾人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原來如此。要始終一貫遵守、信行天父上帝的誡命與法則。人子耶穌把他這個堅持當作得勝的秘訣,要求我們學像他呢。

這豈不也是在說,他認為 一個「有可能犯罪的人」要作到「不會犯罪」的地步,是有可能的;有信心順服上帝的話,就能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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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不是耶穌呀!

牧者記憶猶深地,還在神學院讀書時,就被前輩問到這個問題,雖一時不很認同,當下卻又說不出口。

大家知道我們每個人都有獨特的地方,又有誰能夠說,他可以和某某人完全一樣?
但是要學像一個人的話,只要有心,那是沒有困難的。

尤其基督徒,正當你把學像耶穌的熱情看得要緊,說得入神,他我不分時,你曾有遇到懷疑者的勸誡麼?(求主憐憫,筆者就有)

一般人但看這種論調是在高舉耶穌基督地說,耶穌被公認是唯一的,無人可及的典範 (榜樣也)。
(這樣的說詞,還年幼的筆者也會點頭不否認)。

然而及長,查考一下《聖經》,這種論調多半是單方面 (從人的方面) 自以為是,所發出的。其實上帝並不會對人用這樣的說法。
因祂自己藉著耶穌為人留下典範之後,事有未了的,還期待我們大家要通通作基督徒,跟著他、效法他。

那麼說來,基督徒口中的耶穌「是我們完美的典範」,這個真理究竟是甚麼?
如果這是說,好榜樣只有耶穌才能算,上帝何必期待我們的改變?

又祂讓耶穌昇天去了以後,還會剩下什麼?

縱有剩下,還可能落歸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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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無比的典範!」

這是說,他所樹立的典範,無論過去、現在、將來,在天地人間,並無其他英雄偉人、聖君或神明可以超越,或和他比擬。

可是在這句讚美的話中,不應當否定人心也有見賢思齊的可能。尤其父神頒給耶穌的誡命,和祂頒給世人的標準,並無兩樣。祂對大家的要求也都一樣。(賽8:20)

所以在這點上牧者捫心認為:信徒常言要怎麼「作人」,有所謂「耶穌是無比的典範」之語,正確的解讀,是在指人儘管再怎麼高超,也不過是能夠像耶穌那樣 (與耶穌的典範看齊) 吧。(羅8:28~30)

(請讀者莫吝心思,捫心省查一下,耶穌道成肉身降世的目的)

~> 當人偏行己路 ~> 在罪中失迷、漂流 ~> 遠離上帝的要求 ~> 忘記了上帝 ~> 不知道與上帝和好的正路,祂賜下耶穌來為我們樹立標竿,指引迷津。

《聖經》到底無否認我們做人是應當與祂齊賢。信不信,就看我們願否當真地悔改(學他作人),而且樂願向上帝委身、要讓祂喜歡到甚麼程度。(詩91:14~16)

所以若有誰說:「無人可能超越上帝所設立的這個典範」,這話就真真無可反駁了。
(畢竟作人若超越耶穌那樣,就表示過頭了。)

耶穌豈不說了:「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和先生一樣。(路6:40)

(要說這一點,才是主內大家應當彼此勸戒、為筆者或牧者把關的地方吧!)
(同意這一點的人,大家也都應當慶幸鼓勵 - 若果牧者或哪個弟兄姊妹勇敢於這個認為,甚至滿心樂於做到這樣的話)。

這上面要說的甚麼呢?- 這世界上名為「主耶穌基督」者,正牌只有一個。其他都不過是「基督徒」。 (註二)


這話的確啊。

但是誰也不能因此限制我們內心深處有努力想要在各方面學像耶穌、與人子典範齊賢的最大渴望。

若大家時常在口中唱說「效法耶穌」,卻心說「我們不是耶穌,無可能那樣」,豈無自欺之嫌,又把那位期待我們成為基督徒的上帝當成說謊的啦。

又若我們眾人果真都能夠學像耶穌的賢能,沒有偏差;那真是天下太平;人間無處不是樂園;好得無比。大家除了樂見,又何必固步自封,還費心為別人設防。

現在答案呼之欲出了:
上帝造人,原不會、也不懂得犯罪。可是那惡者(魔鬼撒但)將罪植入人心,使人心中有了惡念。那就不得了了。從這裡,誰都不可能擔保那個人不會無惡不作。

所以我們在此可以發現,為何主耶穌會教導基督徒(包括世人)作如此的禱告: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願祢的國降臨。
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也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陷入試探,救我們脫離惡者。
…」
(太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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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為什麼不造出完美的、不會犯罪的人?」


(話又回頭)
有興趣的人,無妨讓我們來一個另類思考


筆者的女兒有一天從學校回來,開口就說,她從同學的家長口中被問到了同樣的問題。她一時既無準備,也不預期當時能夠把話說得清楚。

有這前因,可想而知,下來以後,還會有更多的人被問到這個問題。
連牧者都自忖無可避免。

(要說這其實也是那位家長拿牧師的女兒對牧者的挑戰吧),要回答別人不過早晚的事。如果你對於牧者在上面的回答還不夠滿意,那麼不如現在就邀請大家一起來做個功課吧。

(首先請聽牧者的建議),若當有這般問題浮現在心,或有人趁一時之興而問起時,何妨可以反問一下那個疑問者,促他作一個省思看看:

你所謂的「完美」是甚麼?

如果世界只能有白色,(失去對比色),那麼白色本身除了自滿於現狀,還可能發生或發現甚麼以外的 (對別者、相對的) 意義與價值麼?

又原本白色的世界,如果一旦有白色又有黑色,結果就大不同,也更精彩了。
不但白色的意義與功用,會因另一方的出現而更加顯然、有區分,表現也會豐富起來。
又在它們的共存之中,彼此各自的特性與價值會被標誌與肯定,證明真理就是各從其類;純正就是無可取代。

換言之,其彼此存在的意義不但不會消滅,只會更凸顯,而具有制衡、不可或無的說服力。

(不過為了這個"真理"說、"純正"說,先決條件當然就是豎立道德的準則在一切以先。He did! 上帝就是這麼作!)

所以,允許一個容許差異出現(而非封鎖堵死)的世界,任令任何一方述諸自我,展現其屬性,標榜其特性,才能使各方得到最高價值之表現、與最公允之評價的可能。

因此,一個容許不同事情發生的世界,變化無窮,既有的特色會增生、添加繁多。那麼,造物主 的能力,在其中可能施展的空間,所可能得著的榮耀,豈不更加豐盛而完全?

(你記得牧者所論到造物主的榮耀這一點,符合《聖經》上說 "上帝是為自己的榮耀而創造世界" 的神學觀點吧?)

因此之故,上帝以祂那活潑的智慧,按祂形象和樣式 (有分斷能力、創造力、自知之明、又有遠見),所創造出 (要為祂所造的世界作一個管理者) 的人類,天生不會喜歡做一個只是墨守成規、死抱窠臼、只能生活在一成不變的世界的人,是很合理的吧?

那麼試問,有這樣的世界 (容許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角度過生活),四海之內所謂的「完美」觀點,若非自私的,便是虛擬的(短暫的),甚至無可限量的 (可以因人而異的)。

所以對於「完美」,我們需要承認,造物主從一開始,就有必要為人自決,樹立標準。

(He did! 祂作了!)

那麼,上帝的這個「完美」是甚麼? 用《聖經》原文的話來說就是「令祂滿意」。

「上帝看著祂所造的,都甚滿意」。(創1:31 意譯) 這是完全和諧無害,有真理,可以不變應萬變的作品。

在現實世界中,人以為的「滿意」,往往有不足的弱點,
常人是用肉眼來看它 - 難免眼花之時,會看走眼。
專家是用公式來看它 - 也不免經驗之累而難能超凡脫俗、甚至往往也有跌破眼鏡之時。
智者是用真理來看待 - 抓住了(來自)造物主那不能改變的、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智慧,以不變應萬變。

所以《聖經》鼓勵人,要用上帝 (造物主) 的眼光,看待祂所造這芸芸眾生的世界。以祂的標準為標竿。(賽8:20)


否則,其實你說說看:

--------要上帝造出「不會犯罪的人」,那是再簡單不過的一件事

(以下你/妳可曾想過),若給你當上帝,去創造這個世界,作到使「人類沒有犯罪的可能性」,方法非常的簡單。
(也許一天就夠了,用不到六日那麼費事)

第一、桎梏法 - 強烈封鎖人的能力(強行限制其天賦、資源、環境、思想、自由…)。或者
第二、免責法 - 只要讓他可以無拘無束地盡情發揮,一片無法可管 (罪也不算罪)。
(也許說來,只有你想得到的還有第三…、第四…)

可是這樣的人或世界你滿意麼?
(讓我們拿今天文明世界的常識作量尺,就知道會有不容)
到底會不會錯亂? 有快樂麼?會有公平麼? 完美麼? ……這些都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

然而奇妙的,偏偏上帝一開始就採取和人以為的,完全相反的作法。
既給人自由選擇的能力,又為人設立了愛惜生命的法則誡命。

上帝這麼作,會是一種完美麼?

你/妳應該同意,至少祂是不偏不倚,比起上面的,真的完美許多。
現在,既然說上帝造人完美,牧者直覺,有人會有興趣知道下來這個躲不掉的問題:


----------「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惡?」

(筆者不用提到世界那些操外語的知名思想家,中國人自己的古聖先賢便曾以大智對這不同二性著書講論。可是)

到底,人性本善、或本惡,這種關乎一心的問題,古來並無科學家能夠成功從實驗室當中為我們過濾解析。因此思想家們的大智論說,都不過一直停留在輿論與學術之範疇。

(如果肯用心的話)倒是相信造物主的我們被提醒,從純天然的受造當中觀察,便可得到心證,或藉助《聖經》在心靈直覺體會。(見 羅1:20)

譬如基督徒憑信心說,上帝創造的 始祖,不是在罪中生的,而是從上帝所生的。其心原生與上帝並無妨礙,所以是「性本善」。

又每一嬰孩本能地呱呱落地,都是順應上天好生之德,滿足人間之需。嬰孩天生也只知順天命求生存,而無其他行為能力,所以是「性本善」。

然而一旦容許他們有發展的機會,讓他們開始學習、探索外面的環境世界,其知識、思想、行為的可能性被擴大。任何時候只要遇到一個反動的思想進入人心,與原生的狀態衝突,那就會帶來可能負面不同的果效。我們可說那是有「」的介入,而非「性本惡」。(註三)

故而,其人所謂「人有犯罪的可能」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這就是《聖經》裡,上帝禁止人去吃那 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的理由。(創2:16~17)
這也是《聖經》裡,耶穌說到罪人 要悔改與重生 的道理。(太4:17, 約3:3)


人是有犯罪的可能,若當人「被惡者試探引誘」時。但是上帝造人的原初,人是「屬 神的」、是「不能犯罪的」。(約壹3:9)

誰若有興趣論到這樁,我們除了有撒但引誘始祖的先例,《聖經》也給出了結語: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

光從這理,我們確實可說,凡是把人當作「性本惡」者,若非歧視,就是把永生的上帝貶抑了。(註三)

沒有法官會拿初生嬰孩治罪,這是不爭的事實。現實也說明,上帝起初所造的人,(或者人之初),就是一個本能不懂、也不會犯罪的人。

然而有「惡」介入的環境來干涉,卻將那「不可能」變成了「可能」;又當人心不愛犯罪的,變成了喜愛罪中之樂時,那個「人」,就要 另當別論 了。

(這一點在《聖經》當中,屢見不鮮:罪人、撒但、愚頑人、褻慢人、敵基督的、不法之人、神的仇敵、悖逆之子、假冒偽善、毒蛇的種類、輕慢主治者、眾善的仇敵、喜愛不義之人、…)

(話再回來了)


----------「上帝為何容許人有犯罪的可能?」

論到人類會有犯「罪」的可能,首先他必須具備三個條件理由,才能成立。
其一、自由意志 。(具行為選擇的能力)
其二、上帝的誡命。(要有法源依據可為良知與罪惡定義)
其三、惡者的試探引誘。(人性本善的變動因素)

先看前面兩個,一者自由,一者限制。有矛盾麼?
再看這三個的順序,都是彼此衝突的,上帝竟使它們共存。完美麼? 可去掉其一麼?
(少掉任何一個,另一個也會失去意義)

(牧者寫下來,為要使你的想像力擴大一些:一物剋制一物,在世間萬物共生中充滿這樣的對比,奇不奇妙?)

再者,假如上帝從起初對自己所要做的事,都沒有預知能力或周全顧慮,那麼祂的作品固然稱不上完美之作。

但是若果,祂從出發點,直到接下來有可能會被人類(自己人)或外力(例如撒但)介入,發展到無論多麼無可收拾之地步,祂也都能預知,並對於完全補救、可以復原之道,已早有充分準備。那麼誰都不能說,祂的作法不完美、或祂的作品不完美。

事實也是如此。這些「不完美」,在這本從上帝創造一貫講到救贖與永世的救恩的《聖經》當中,我們找不到。

(所以牧者在此要理直地反問那個疑問者了,你有仔細查考過《聖經》麼?)


-----------假如疑問者的態度一昧認為「人有犯罪的可能」,是由於上帝的作法有不完美
《聖經》記載:

(1)上帝乃是按著「祂的形象和樣式」造人。
(祂這所使用的模子,已是無上的了)。

(2)又將祂的靈氣吹入人裏面,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
(這使人有屬天的良知、自知、性情、七情六慾生動活潑的情感、心思無垠且能分斷、用自由思想與上帝和世界眾生互動、主動發揮管理能力與創作的意志…諸般靈活自如的天賦能力,你會想要祂把它們拿掉麼?) 。

你是否同意這是「人」(如你),受造完美的地方。
否則,莫說機器人 (Robot) 肯定不能,連你(如亞當)會有這般自覺與自知的發問,也從來不可能會發生了。

然而上帝敢於創造一個心靈本能如此強大的「」類,豈是不顧後果?
(請見祂為這作品的命名,創5:1-2)

難道是祂隨便玩弄、捏出了個人,本是不在乎、或不能預知人類可能的表現? 還是,
祂對人有計畫,完全能夠掌握、並主導人的前途,熟知人可能的行為傾向?

祂「敢!」造人,是因信任人類的能力? 還是出於人類有「祂」自己隨時作後盾的更強大的自信?

論到 "" 這麼一個偉大生動、為使 受榮耀的創作,祂一向愛不釋手。又豈會甘於人類自主犯錯,任由走入自生自滅呢? (約3:16)
(因為,即連祂的愛子耶穌基督必須降世救人,也是祂在創造之先,早有的準備喔。彼前1:20)


讓我們再試舉一些事實看看,祂是否一位

----------- "完美主義" 的造物主

祂無可逃避地必須為所造的人設下的第一條誡命 (創2:16~17),就是要人把善與惡,劃清界線、分別清楚了。
因為「善」是屬乎人(或神),「惡」是屬乎撒但鬼魔(或與神相違者)。

祂從一開始必須使人具備對自身的屬性和本源有自知,以及甚麼是對他個人健康發展絕對合宜有利的智慧法則。
所以良知和分別善惡樹的誡命,也是在祂創造的完美之一。

拿這一個完美,比起某個好疑問者所稱道,處處綁腳使人不可能犯錯的作品,顯然更活潑生動有趣、也聰明可愛多了。
(這正是活人與機器人不同之處,不是麼?)


-----------上帝愛世人

當《聖經》說到上帝將祂那按照自己形象樣式所造的人造好之後,不稱他作「神」,而是稱他作「人」(創5:1-2)。這又為甚麼呢? 公平麼?

從「上帝造人」的角度,這也是合理的、仁愛公義的。或說,又是一個基於完美的理由:

你可想知,一位宣稱至高獨一的「神」,豈能犯錯,錯了就無可救贖祂的了。
但「人」犯錯了,還有救!只要依靠這一位造物主 - 能救贖他的 神。

由此可見得,雖祂賜給人 自由意志 ,這乃是上帝對人寬容的一面:
「上帝」永遠不會選擇與自己相違背的行徑,因為祂是永活的、自有永有者。
「人」若選擇順從上帝所喜悅的行徑,他就與上帝的永生有份了。

 但人若選擇相反的話, (那是自己為神),人自己就要面對滅亡(死亡)的結果。
(但上帝可以救他呢。)

看來,上帝公開賜給「人」自由的尺度、可能性,比起祂對自己本身的約束,有過之而無不及呢。(註四)


又從人必須謹守 上帝的誡命 而言,這也是祂愛世人的一面:

你有否想過?上帝頒賜給人誡命或約章的同時,祂也必得屈己地在契約當中自約,與人同行同當。
這對契約的哪一方(無論是誰)而言,這種道德與公義的屬性,也是一種無懈可擊的完美,不是麼?

例如:因為 「上帝」是獨一與唯一。絕對不容仿冒與假冒。所以,「上帝」憎惡偶像;不要人造偶像;因祂自己也不會自毀地冒犯、造神。當上帝在頒布「不可造偶像」的誡命時,祂已經承認自己的這一點。


------------這才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真神

基於前述這些理解,上帝頒誡命的意思很顯然,是要人保有從祂原生永活的可能。

祂是主權者(一切的所有權人),卻給人自由意志,表示祂並不佔奪人的情感意志。
除非人認識真理,自己願意選擇接受祂,委身歸祂,祂不會強行恫嚇、侵奪人心。
(但人後果要自負)。


祂愛世人,不願見人死,也不想把人造得像魁儡,即是祂從一開始之道德與性情的完美。

(請查考聖經) 祂所要賜給人的豐盛生命、恩惠好處,是白白的,不用花錢,乃是恩典、恩賜(gift)。不論貧富貴賤都可以憑信心向祂支取的。

我們從祂造人的這些作為可發現,全都在證明祂在愛心、公義與道德上是無懈可擊的:

祂讓人像祂生動,可以隨心隨性做出選擇。- 以便人有能力用真誠的意願和祂互動來往。
即使人會有錯,祂不會錯。- 好作人類可以信靠的真神;
即使人會有可能失誤滅亡,祂不會犯這個失誤。- 以便作人類的救贖者;
也因此祂能夠拿自己作擔保,又從自己,提供人類絕對可信可靠的救恩之道。


------------血肉之身 豈能承受永生

在物質界,有血有肉的我們難免會怪罪,人的肉身是脆弱的、會毀壞的、會有血氣之勇的。
但祂也賜給人記憶永不滅失的靈魂,在人的生命中主宰人生。

當靈魂墮落,思想背離,上帝還百般差遣祂的先知、使者、僕人、兒女,如燈若鹽,為真理作見證,在罪惡世界喚醒人心、救靈引人歸回。
甚至寧肯捨己,用義者主耶穌基督,來作標竿示範,並成為罪者的代罪羔羊

上帝為罪人差遣救主那樣的作為 - 自天下凡去喚回、又犧牲自己以挽回的代價,也是祂有無比之愛的完美表示。

此外,如果你還相信,上帝叫救主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的這件事,也是凡信靠祂的承諾的人(無論貧富貴賤智愚、大罪小罪、無辜者或最壞者),未來可以共受的救恩。
那麼上帝之作為的完美又可添加一樁了。

可是筆者話到如此,還是有人沒有抓到重點地認為,上帝讓那個有弱點的世人,有自己選擇的行為,這是個不完美。上帝(造物主)應該親自帶領人面對他的生活行為與前途。

我們從某些有這看法之人的思維中,仍然發現到,「忘記上帝的誡命」者會有的後遺症-看不見祂 始終介入人類世界,以道德護持、以神蹟奇事證明、以愛的真諦彰顯、以天理和祂的聖子基督的示範吸引人,藉祂的聖者、使者和僕役、天良法理正義,無時不在施恩救助、賞善罰惡的作為。

看吧,這世界所面臨的苦難、越來越亂、殘缺破碎的不完美世界,套用進化論的迷思、解不通。其實這些不能證明上帝不存在。正好相反的,它更證明了上帝創造的世界,原本是完美的。


------------所以上帝一切的作為是出於祂完美的旨意

祂的創造是完美的。
祂的誡命是完美的。
若祂在這方面有甚麼保留(意思是容人有弱點的話),也是為著完美的理由原因。 - 為使祂無比能力的榮耀彰顯得更完全。(林後12:9)

尤其,當人類果然如祂所預知,選擇了錯誤,誤入滅亡之途,祂卻能從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自天下凡,成全應許;傳道行醫濟世,甘為罪人受苦捨命,提供人人可重生之道,那才是強大無比 (人間滿天神佛無可比的),也無與倫比的完美之作。不是麼?

聞此,大家只要想到上帝造人,豈不都應當稱幸地看自己是上帝的受造當中,最為萬幸者。

難怪基督徒要時常慶幸地讚美主!
敬拜祂時,凡事謝恩地說著「阿們」(意思就是「實實在在」、「誠心所願」也)!


----------------結語

話到這裡,「上帝所造的人原是完美的,不會犯罪的。」你同意了麼?

那麼,我們為自己的人生,好逑完美者,是否也應當活出這一個完美 - 令祂滿意的人生

這乃是在回應耶穌之言:「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最後讓我們以曾經和人子耶穌生活過,在12個門徒當中最後離世的見證人 - 主耶穌的愛徒約翰 - 寫在《約翰一書》的一段講道,作為這個功課的總結:

約一2:28 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約一2:29 你們若知道祂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
約一3: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
約一3: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
約一3:3 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
約一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一3: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
約一3:6 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
約一3: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約一3: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約一3: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約一3: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


能夠這樣的話,牧者很想說:「願上帝賜福你/妳!」這句話,才有可靠的地方。



附註:

註一 經上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約壹3:5) 這句當中「在他並沒有罪」,並不是在說耶穌沒有犯罪的可能,而是說他在他人生屬性的抉擇與表現上,完全正確,沒有背離上帝的法則與誡命的要求,足堪為世人表率。這是基要的信仰。
假如他在做人這方面的成功,是靠著和我們根本不是一樣的特權,那麼《聖經》所謂:他來為我們贖罪,便是謊言。(人類與他有何相干哪?)
但是根據和他生活過的目擊者和同一時代的見證人的說法,他虛己下凡(約6:62),凡事和我們沒兩樣,甚至出身更卑微,所受的苦難是比我們更厲害、更無辜、也是更重的。(來2:17~18, 腓2:5~8)

註二 請查讀並默想 《約壹 4:1》,《徒4:12》,《腓3:8~10》,《太23:8~10》。
世上今天,諸多宗教暗潮洶湧正在搞「大合一」(在聯合國的會中不乏樂見之推動者),在此一「和平」旗幟下,他們各家口中也聲稱「信耶穌」。

然而《聖經》警告真實的「信耶穌」(作基督徒),是如《聖經》指出,人人都要認識和遵奉造物主的真理,因信耶穌道成肉身的榜樣與祂所傳的義理而悔改 (接受祂的聖靈重生),拋棄偶像虛無,並將自己委身歸向造物主 - 永生的父神,照著上帝所要(能接受)的聖潔要求,服事祂,為祂而活。

否則其實,「宗教界的大合一」,不過是一場末世敵基督的把戲 (通不過基督真理的裁判)。這種罔顧上帝之盟約與應許的宗教大淫亂,離聖潔的上帝所期待「 神與人之間的和睦不悖」,只會越來越遠。徒然加速末日審判的腳步而已。

牧者借此勸勉教會信徒大家,務要在基督再臨之前,睜眼儆醒,守住真道,莫與她連合而陷入網羅,莫跟隨。

[註三] 耶穌口中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祂這樣的「愛」是對「人」沒有歧視的成分。耶穌從來不會把人視為「性本惡」,即使在最壞的惡棍當前。甚至在祂教導門徒的禱告 (主禱文) 當中,除了那天際人際愛的寬恕,便是「救我們脫離凶惡 (那惡者也)」。

[註四] 在《聖經》中論到造物主,神的名字,其中的一個屬性意義就是,「自我約束者」。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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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但從何時出現? 何時開始墮落?
耶穌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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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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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

祂尋覓我 He sought me

作 詞:SIDNEY E. COX /aspt. D. W.
作 曲:DAMIAN WILEMAN
原曲英文:選自《Sing to the Lord》詩歌集 (2009 SP&S 出版發行)
歌詞中譯:Stephen Liang S. K.
鋼琴伴奏:Jessy Chian Y. J.
主日獻唱:台北中央堂詩歌小組 (四部混音)
獻唱日期:2010年11月21日 (主日聖潔會)







He sought me
祂尋覓我

1. The Saviour sought and found me,
Far from the narrow way;
He made my blinded eyes to see,
O what a wonderful day!
1. 救主尋覓見到我,
遠離正路睧惑;
祂使我瞎眼得看見,
哦多麼美好這一天!


CHORUS
He sought and found me,
He sought and found me.
When I was wandering far away,
He found me;
What a wonderful day!
主尋覓發現我,
祂尋覓找著我。
當我錯亂在漂流遠離,
幸主救我;
何等美好這一天!

* * * * * * *
2. He lifted sin's great burden,
He saw my deep dismay,
And graciously he pardoned me,
O what a wonderful day!
2. 祂解除罪辜重擔,
明我心甚沮喪,
竟和藹又慷慨赦免,
哦多麼美好這一天!


CHORUS
He sought and found me,
He sought and found me.
When I was wandering far away,
He found me;
What a wonderful day!
主尋覓發現我,
祂尋覓找著我。
當我錯亂在漂流遠離,
幸主救我;
何等美好這一天!

* * * * * * *
3. My sin was red like crimson,
He washed it all away;
He filled my heart with melody,
O what a wonderful day!
我罪雖紅如丹顏,
主洗淨了一切;
祂使我心充滿妙音,
哦多麼美好這一天!


CHORUS
He sought and found me,
He sought and found me.
When I was wandering far away,
He found me;
主尋覓發現我,
祂尋覓找著我。
當我錯亂在漂流遠離,
幸主救我;

He sought and found me,
He sought and found me.
When I was wandering far away,
He found me;
What a wonderful day!
主尋覓發現我,
祂尋覓找著我。
當我錯亂在漂流遠離,
幸主救我;
何等美好這一天!




~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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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2007 手鼓表演在New York, New York


2010年11月14日 星期日

賜我異象 Give me a vision

作 詞:ISOBEL ROBINSON
作 曲:IAN ROBINSON
原曲英文:選自《Sing to the Lord》詩歌集 (2008 SP&S 出版發行)
歌詞中譯:Stephen Liang S. K.
鍵盤伴奏:Christine Liang C. E.
主日獻唱:台北中央堂詩歌小組 (四部混音)
獻唱日期:2010年11月14日 (主日聖潔會)







Give me a vision
賜我異象

1. Give me a vision,
A glimpse of your kingdom
So I can tell others of you.
Give me a mission
To fulfil that vision
So I can serve others for you.
1. 求主賜我異象,
瞥見你國度
見證傳揚神國真理,
賜我一項任務
把異象踐履
關心救世服務生靈。


CHORUS
Lord, I want to leave the old ways behind,
Lord, I want to speak of your beauty divine,
Lord, I want to know your heartbeat and speak of your grace;
I will tell of you,
I will tell of you.
主, 我寧捨棄 老我諸舊路,
主, 我要說出聖上 天性榮美,
主, 我想知你心律 道出聖上恩惠;
分享這異象,
傳說主慈愛。

* * * * * * *
2. Give me a season
That speaks out with reason
And tells of your mercy and love.
Give me a passion
To run with compassion
So others can see you in me.
2. 求主賜我時機,
無拘不保留
盡情言明聖恩大愛,
賜我一股熱情
隨主愛運行
在我身證明神是愛 。


CHORUS
Lord, I want to leave the old ways behind,
Lord, I want to speak of your beauty divine,
Lord, I want to know your heartbeat and speak of your grace;
I will tell of you,
I will tell of you.
主, 我寧捨棄老我諸舊路,
主, 我要說出聖上天性榮美,
主, 我想知你心律 道出聖上恩惠;
分享這異象,
傳說主慈愛。

Of your love and grace Lord, there is no end,
And your mercy greatly abounds;
Your forgiveness falls on the hearts of men,
And with joy they gratefully sing!
因主愛與恩 無息永不竭,
恩惠偉大充滿憐憫;
寬恕與赦免流露人心間,
唱出喜樂與大讚美!

* * * * * * *
3. Give me a purpose
A life that's not worthless
A heart that reflects only you,
Give me life meaning
So I can bring healing
To those who are waiting for you.
求主賜我意志,
用今生價值
真心映射救主心腸,
賜我生命意義
把基督帶給
觀望之人希望復康。


CHORUS
Lord, I want to leave the old ways behind,
(Lord I want to leave behind, )
Lord, I want to speak of your beauty divine;
(speak about your beauty divine; )
Lord, I want to know your heartbeat and speak of your grace,
I will tell of you,
I will tell of you,
I will tell of you,
I will tell of you.
主, 我寧捨棄老我諸舊路,
(主我捨老我舊路,)
主, 我要說出聖上天性榮美;
(說出聖上天性榮美;)
主, 我想知你心律 道出聖上恩惠,
分享這異象,
傳說主慈愛,
分享這異象,
傳說主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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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

耶穌領我 He leadeth me

作 詞:JOSEPH HENRY GILMORE
作 曲:JAMES CURNOW
原曲英文:選自《Sing to the Lord》詩歌集 (2009 SP&S 出版發行)
歌詞中譯:採用《哈利路亞頌讚》 (救世軍港澳軍區出版)
鍵盤伴奏:Christine Liang
主日獻唱:台北中央堂詩歌小組 三部混音 (原曲是四部混音)
獻唱日期:2010年10月24日 (主日聖潔會)








耶穌領我

1. 耶穌領我,我真喜歡, 蒙主引導心中平安,

無論日夜, 動靜起坐, 耶穌聖手時常領我。

有時遭遇困苦憂傷, 有時大得喜樂安康,

無論危險無論穩妥, 全靠耶穌親手領我。

耶穌領我, 耶穌領我, 耶穌天天親手領我,

我願為主忠心僕人, 得蒙恩主親手領我。


2. 我願緊握恩主聖手, 甘心樂意隨主行走,

遇禍遇福, 兩般皆可, 因有耶穌親手領我。

當我行完世上路程, 靠你恩典已經得勝,

生命冷河我不退縮, 約但河主領我渡過。

耶穌領我, 耶穌領我, 耶穌天天親手領我,

我願為主忠心僕人, 得蒙恩主親手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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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烏撒為何被擊殺於約櫃前?為何 神不許人擅自觀看約櫃?

「約櫃」自始安放的「至聖所」,原不是任何人可以進入之地。除了 神所喜悅之子(例如預表基督的摩西)。

在前往應許之地的路上,百姓在曠野行軍時,「約櫃」被要求由利未人用肩扛台。這有一些不可無知的理由:

1. 隨時適應民與它隨行的速度
這是上主之關愛的表現。因為除了群畜與老弱婦孺隨行以外,前往應許之地的路,百姓未曾走過。(書3:4)
約櫃總是走在百姓前頭,按著力量前行,慢慢引導,直到應許之地。(賽40:11, 創33:12~14)

2. 隨時適應路面崎嶇之地形
這也是主愛的安排。為使百姓在現實道路環境的操練中,知道祂與民同往,使民可感受祂的共在;表明無論甘苦,祂也感同身受的一個明證。

這也是一個表記或寫照。
曠野的高山低谷如同人生之路,路面崎嶇的地形猶如十架道路。
在義人(或聖民)前面之道路無論如何,都在與 神同行和祂的治理其中,受聖靈管轄指引。(書3:4, )

3.預表上主在祂民中時刻的負擔
好比大祭司禮服身上兩肩刻有支派之名的裝扮,代表 神記念與祂立約之民。
主也被稱為「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詩68:19)。
所以詩人一想到這裡,便發出頌讚 (詩68:18~20)。

它被扛在利未人身上,也表示服事主的聖徒與主同工、同甘共苦的感受。
在這些意義上,顯然約櫃其實就是主基督 - 那位住在人不可見、不可靠近之光中的永生神的表記。(提前6:16)


在這些神聖理由之下,為使民中知道分別為聖,神有一些規定措施以保障人性命的做法。
其中也證明祂的愛心 (不願見人死):

a. 神公開的法令,不許人(外人、或一般非聖潔之人)接近、觸碰、打開觀看。違者必被「治死」(意即受罰而判死刑)。(民3:10,38, 18:7)
(這是 神的約櫃在非利士人之地受任意對待,祂按祂的公義降瘟疫的理由。)

b. 約櫃務必要有扛抬的槓,那槓未限長度但求耐用適宜,永不可分離地穿在櫃身的環上
,這除了有屬靈的意義,也有時刻提醒人的用意,以免有人一時誤觸受罰。(出25:14~15, 27:7, 王上8:8)

c. 無論動靜,有遠遠可視的雲柱火柱伴隨著,代表 神的同在與可畏之榮。
(這是凡為偶像抬轎的異教者,在其虛無的神明身上不可能享有的榮耀之證明)。

d. 非有自潔、成聖者不許靠近、扛抬、擅觀。
(那些被允許靠近的扛抬者,是屬 神的人, 神所特別揀選的。神定規他們工作之前,要先通過自潔與成聖之禮(註一),方可上前就任。) (代上15:14~15)


了解以上,我們才能夠解讀烏撒扶櫃竟被天使擊打這事件

約櫃本身是以色列的至聖者-公義的治理者-與民同在、在其民中同住、同行、同往作保護者的表記。在基督降臨顯現之前的時代,上帝視為不潔者,不可靠近、擅觀的紅線區。

當大衛王盛情有意地將約櫃從山崗上的亞比拿達家中,準備迎進大衛為主所設立的帳幕時,首先利未人是將它扛抬出來的,然而接著路上便未有遵照 神的法則,而粗心自專地將約櫃擺放在一部新車上。
(那是仿照先前,非利士人送回約櫃的手法。很不幸,這畫面的結果把約櫃變成了令人膜拜的聖物與偶像。那原本護衛人的,變成了受人護衛的。)

果然因路上崎嶇,獸足失蹄,有人(烏撒) 蠻機警又好心好意為約櫃扶傾,不料卻被天使擊打而當場命喪於主的審判。

神的反應如此神速,應驗無爽,不容人在祂分別為聖之處,違失冒犯,首要的理由如上。

然而許多讀者,不解烏撒事件的意義,認為上帝的做法違反人性、不仁不義、不盡人情、有違常理。想當然,這是一個未有真正了解這事件背後的神聖意義,而對上帝生發誤解的結果。


烏撒的舉動觸犯律法的條例

論到「烏撒事件」的不幸,在反映出除了當事人的錯誤,選民當受的罪罰也在此。它控訴著正當國中上下信仰淪落的日子,約櫃被擄於敵手,說明聖民犯罪錯誤,與 神的聖潔不配。

其次,這也證明約櫃長久落入敵手之後,雖然重回選民懷抱,上帝的子民卻對所服事的上帝 (不容行為錯誤不法) 的聖事,感到陌生,模仿異教徒,而依舊犯了與那位宣告「我是聖潔」的 神的聖潔條例牴觸的嚴重錯誤。


烏撒犯了拜偶像或聖物崇拜者的錯誤與褻瀆無二

(律法有明文違犯上面那一條和本項的罪依法都是死罪。)

「烏撒的死亡」看似一個心懷善意者(義人)的犧牲,但這其實是顯出聖物崇拜者(如同為偶像抬轎者)的錯誤下場。(註二)。若非 神的恩手憐憫 (以他為祭),我們可以相信,當時要被連番治罪的人,恐怕不只一個。

尤其當時,(我們可從百姓效法外邦異教徒膜拜偶像與宗教聖物的宗教觀念的角度來看這事件),這是上帝在向那些抱著宗教聖物膜拜情結者,沉浸於約櫃終於歸返,以為 神會藉此回到百姓中的宗教徒,釋出的一個嚴正警告。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5cd)

上帝最在意的事是遵行祂的命令要求。離此一步,聖潔不再。所以全國上下,尤其利未人必須在這功課自潔,重新學習。


烏撒事件對聖工人員而言證明神在乎聖潔的要求高於一切

「烏撒事件」也是一個「上帝無改」的表示,透露出上帝仍然在意於祂的盟約。雖然約櫃到了敵人手上,是降災禍的瘟神 (撒上5:7)。但在聖民當中,仍是原來那個與民有約「 神的約櫃」。

神藉著「烏撒事件」,的的確確表明了在應當敬畏祂的腳前,即使屬天之人若有與祂屬性不合之舉 (不聖潔) 的不悅與代價。
這等於透露祂對於自己宣稱之聖潔的在乎,而在祂律法面前不得不的公義之舉。

「烏撒事件」這個遺憾發生之後,全軍上下士氣受挫。國君大衛因這惹 神怒氣之不幸事件,除了不得不中斷原先計畫,並將約櫃就近移到別處,又要求利未人上下要重新學習、要自潔。

此外,直等到看見 神祝福的蹟象臨到,證明 神的怒氣已退,他才進一步敢於繼續原先未完成的行動,而卒能完成心中大願。


烏撒事件對個人或全國而言是一個可預見錯誤的代價和悔改的機會

所以說,「烏撒事件」,不是普通事件。而是選民與這位公義聖潔的、當受人人敬畏的上帝來往,必須學習的事件。人的言論若非站在 神所要求的聖潔和祂的公義信實上面,便言不及義了。

「烏撒事件」是一個可貴的代價,是上帝視為重要而有意留給任何學習此道者,應注意的功課和啟示。


附註
註一:
自潔的意義不是淨身而已,包括預備心 (為職任的每個細節, 在個人方面做好準備)。
註二:
約櫃稱為「神的約櫃」是 神自己在負責。烏撒扶傾,為防約櫃受損。姑不論其動作有無違法,那樣也是把真活 神視如脆弱偶像 (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使 神的榮耀盡失。
請讀者用滑鼠左鍵點一下右列的粗體字串 ( 拜偶像的尖叫聲 ) 直接連結,並思考這一段影片的啟示。


~LSK



進一步閱讀: (請用滑鼠左鍵點一下主題字串直接連結)
甚麼是「約櫃」?裡面放有甚麼東西?

(除文中引用者外,作者保留著作權利,引用或連結轉貼敬請取得同意並附上出處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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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

甚麼是約櫃?約櫃裡面放有甚麼東西?



這是兩個問題,牧者在以下分別回答。


●【約櫃是甚麼? 】

「約櫃」的正式名稱應做「 神的約櫃」 (註一)。意思是一個存放人與 神建立友誼關係的聖約的櫃子。或作「 神(H430)的盟約的櫃子」、「聖約的櫃子」。(申31:26)

很有意思的,在〈新約聖經〉當中提到「約櫃」時 (來9:4, 啟11:19),所用的原文字義(G2787) 和它所提到的「方舟」(太24:38, 路17:27, 來11:7, 彼前3:20) 是同一個字。(註二) 從這點,我們可說「約櫃」的意義與 神的治理、神的護持、神在基督裡所賜的平安 (或謂基督的榮耀或教會在基督裡的光榮),可以畫上等號。

這約櫃是摩西奉命領以色列人進入西乃 (新譯作西奈) 曠野,在西乃山下,完全遵照耶和華的指示,用皂莢木裡外包覆金子製造而成。(出25:10~16)

在雲柱火柱日夜伴隨下,這「約櫃」平時位居於百姓安營之營地的正中央。而當百姓在曠野行軍,則是走在前頭。每當前路無論進退,凡皆遵照約櫃先知性的導引而動靜起行。(民10:33, 14:14)

如此顯然可知,「約櫃」乃是在預表 上主真神的同在與引導。猶如「基督」化身人間的使命,又如《聖經》在世間的功用。每當摩西進入至聖所的目的之一,因為 神指定在那裏與他相會。(出25:21~22)
此外,神也選擇在聖所與祭司相會(出30:6),又在會幕前面與民相會,(出29:41~46)。

再者, 神自約櫃造好伊始在其中放置有在西乃山頒賜的十誡法版。據此而論, 神在國民中頒賜誡命之舉,也與祂在伊甸園的聖山頒賜那有關分別善惡樹的誡命,作風無二。

所以約櫃(與法版)也代表 神的公義 ,(愛神愛人的誡命,四海同遵的法則,參見《可12:28~31》)。
約櫃所在之處代表
神的座前 (這是神與人同在相會處,主耶穌有應許,參見《約14:21》)
約櫃所及之處代表
神的治理 (神的公義在其中,便有
忠信平安,參思《賽1:21,27,31:23, 彼後3:13》)

因此,大衛稱呼約櫃所在的會幕或聖殿這等神聖地方乃是「神的腳凳」 (代上28:2, 詩99:5, 詩132:7)。如同在祂寶座跟前。(註三)

約櫃以「櫃」存放聖約,乃是預表立約之雙方:自隱的主神十分看重,又蒙選之人當寄存心中,視為寶貴的公義約定。(來10:16)

我們 (今時仍可) 憑此信心感謝主的,在「約櫃」之上 (或面對祂的公義治理) 有施恩座。其下的約櫃與法版(或約) (詩85:13),乃是那 公義的基石靈磐石 (基督) 的表記。(註四)
(有關上述請參見 《啟11:17~19》可知,到了那終結的審判之時,施恩座已經不再)

這約櫃從最初時期被安放的位置,便是會幕內的至聖所那是基督所在之處。
移動時由利未人用肩扛抬。(預表蒙選之僕與主同擔,奉主名義一同行進)。曾經帶領百姓經過曠野,進入迦南應許之地。一路征戰得勝,令敵畏懼。


然而離開「神的約櫃」者,神也必用 平安 離去,向他證明祂的這個道理。(民14:44, 書3:3, 撒上4:16~21)

遺憾不免的,這約櫃曾因百姓信仰淪落,而失去功能 ,落入非利士人敵手。(撒上第4章)
甚至有聖工人員對 神的約櫃的疏忽輕慢,而當場受責罰打擊,全軍上下士氣受挫。(撒下6:1~10)
後來在信仰復興時,得以重回聖民當中。

最後,是在以色列和平統一、國度建立,神所膏立大君治理下、四境承平時期,被正式安置在聖殿的內殿 (至聖所)。

《聖經》所以記下這一切典故,是在見證和啟示 神的法則。
屬靈意義上是在預表 神在基督裡的榮耀,這是 神與人同在、同行、同住之光榮的表記。


---------------------

接下來,再思考第二個疑問

●【約櫃裡面放有甚麼東西? 】

有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根據〈舊約〉聖經的說明,「惟有兩塊法版…除此以外,並無別物」(王上8:9)。
這個清楚的記載,是在所羅門王期間聖殿建立之後,有關於放在內殿(即至聖所)之約櫃的描述。

這約櫃當時在聖殿那裏,安放在兩個基路伯的翅膀底下(王上8:6)。更清楚完整的描述請見《代下5:7~10》。
此後,會幕廢去,約櫃既被恆常「安放」在聖殿內殿(至聖所)裡,也不必再用兩肩扛抬 (代下35:3)。

然而,姑且去把這個問題,問問一般信徒,你會發現,有兩種答案:

1. 有一部分人(可能不少人)的說法,認為約櫃當中,還有一罐嗎哪、和亞倫發過芽開花結杏的杖。
2. 另有一部分人疑問這樣的說法並不正確。

為何會如此呢?

又倘若雙方各執一詞,你的認為呢?

孰是孰非呢? (牧者也想知道)


讓我們先來查考〈舊約聖經〉:根據經文記載,有幾樣東西曾經與約櫃有片面之緣 -

一、耶和華曾經吩咐人
1. 把一罐 嗎哪 放在約櫃 (出16:33~34),
2. 把 亞倫的杖 放在約櫃的帳幕內、法櫃 (民17:7,10) ,
3. 把 摩西寫的律法書 放在約櫃之 (申31:26)。

二、 非利士人曾擅自把耶和華的約櫃放在車上,將所獻賠罪的 金物 裝在匣子裏,放在櫃。(撒上6:8)

說到以上,我們有需要去查考上述的「前」和「旁」的原文字義:
「前」(H6440) 的原文字義 就是「前面、跟前」,沒有別義。
「旁」(H6654) 的原文字義 就是「旁邊」,沒有別義。


接下來再查考〈新約聖經〉:唯一有提到的一處在《希伯來書 9:4》如下:

有金香爐(爐:或作壇),有包金的約櫃,櫃 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

與〈舊約聖經〉有不同的,這裡則是說那些東西是被放在約櫃裡。
真的如此麼?

牧者好奇地查考一下《來9:4》這節當中的「」的原文字義(G1722),很特別,卻是一個字義寬闊許多的用字。
它寬闊地可以用來指「在...裡、在...之上、在... 附近、旁邊、在...前、在...當中、在...裡面、在... 當時、在... 期間、在…一起、跟著、…」等等。

如此看來 (按牧者也認為),一般人會有不同的說法的問題和原因,可能就是出在這裡。

其實根據〈舊約聖經〉原文字義是無庸置疑的。
但是我們不知道甚麼理由,〈新約聖經〉的編譯者們,在這一節經文當中的這個字義上,為何不選用「前」或「旁」,卻偏愛選用「裏」?可是儘管如此,或「前」或「旁」或「裏」,那個字義 (G1722) 都 OK。


一般信徒不察之下,真可能被這〈舊約〉〈新約〉兩般譯文 (尤其新約《希伯來書》),搞混了。

有幸從原文字義的考察,可以相信正確的答案,應如〈舊約〉(王上8:9、代下5:10) 所言,只有兩塊法版而已。

話再從頭,我們從《王上8:9》和《代下5:7~10》可以知道,自從曠野漂流的會幕時期,那些東西(紀念品)曾經伴隨約櫃,存在約櫃面前,作為世世代代的見證。

然而直到進入迦南立國的君主時期,約櫃被移入聖殿之時,那些 嗎哪亞倫的杖摩西寫的律法書,當時若不是已經移到別處,或因為戰亂,約櫃曾被擄於敵境,或者國運在顛沛流離中的種種理由原因,很可能被拆散,已下落不明。

因為〈舊約聖經〉從這裡以後,若提到約櫃的事情,再也沒有隻字片語提到那些東西。



附註

註一:在《啟示錄》唯一一處提到「約櫃」(11:19) 是在天上 神的殿那裏。經節中所稱「祂的約櫃」其原文字義也可以解作「自己的約櫃」。

註二:在〈舊約聖經〉當中,"摩西小時候被放置的竹籃" 的原文字義 (H8392) 與它記載的「方舟」是同一個字。

註三:希伯來人認為 神的寶座立定在 ,在祂寶座前凡祂遂行治理之處皆祂 腳凳 (詩99:5, 詩132:7)。
先知以賽亞、耶利米也曾有如是宣告,(賽66:1, 哀2:1)。
耶穌的話語就更清楚了 (太5:34~35)。
讀者能了解這個意思,才能明白在《詩110:1, 可12:36, 路20:43, 徒2:35, 來1:13, 來10:13》多處地方所說 「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這句話的意思。

註四:相關經文參見 - 申32:3~4、 撒下23:2~4、賽51:1、林前10:4、尼9:29、結20:11、詩78:61(預表基督所受的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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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閱讀: (請用滑鼠左鍵點一下主題字串直接連結)
烏撒為何被擊殺於約櫃前?為何 神不許人擅自觀看約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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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2日 星期日

真假聖靈

(主後2010年9月12日牧者證道信息)
(這是事後憑回憶整理的內容。為造就讀者,文中一部分地方憑感動插入了些許補充)

請先查讀經文:約翰福音 第14章1~27節


在信息的開始,我要先回應一下玉嬌姊妹剛才所做的見證。當她說到個人落入在試探中那段,讓我想起從兒童主日學就會唱的一首詩歌:
我們心中兩個王,看看哪個比較強,一個叫我下地獄,一個叫我上天堂。下地獄的是魔鬼,上天堂的天國王;信靠耶穌,得進天堂。」

我們感謝上帝,玉嬌姊妹最後做出的抉擇,是證明她心中的聖靈勝過了,得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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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約翰福音》書當中的每一個章段都有一個挑戰性的、和認識主耶穌基督十分要緊的主題。今天我們讀出《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當中耶穌的話語在對我們啟示聖父、聖子、聖靈的關係,也在挑戰我們對於三一神的認知。過去我們提到過聖父與聖子,今天且要提到有關於聖靈的認知。尤其當中有主耶穌的問答、教訓、啟示、和應許。十分寶貴。

我們曾經不只一次,在講台分享過這個篇章當中的一些信息。上個星期一,我個人在讀經靈修中對於這一章又有新的認識,尤其我們對於「聖靈」寶貴的認知,只要對照這裡,便可有發現。

牧者見到今天的信徒很瘋迷「聖靈」,哪裡有「聖靈」就跑到那裏;
哪個傳道人會講「聖靈」又會神蹟大能,就佩服得不得了;
又哪裡來了一個「靈恩聚會」,就聚到那裏。
「聖靈」之名,慕名者眾,看在愛看《聖經》的人眼中,自認無法和他們相比。(這意思是說他們認為那樣很屬靈)

讓牧者解讀這「聖靈」,其實和這世間許多人愛熱鬧的心理沒兩樣。他們瘋迷一些諧音字。

今年是民國九十九年。前幾天,九月九日那一天,一早新聞媒體就在報導有許多人趕在九點九分辦事情。如果有在九點九分順利準時辦到,各個心裡面就會十分高興,無不慶幸。所以大家…
要結婚的,選擇這一天集體結婚;
要生小孩的,選擇這時間剖腹生產;
要求平安的,選擇這一天擺出香案祭拜一番;
甚至許多人刻意跑到台南永康火車站購買永康到保安的火車票;
想要顧客常常上門、生意好又久的,就選擇這天來一個大減價;
……
還有人這天遇難被活埋、陷在坑中出不來,竟然剛好在九點九分的時候被救難人員救起來,讓大家都感到好神奇。

其實說來「諧音字」算甚麼呢? (尤其中國字有一字多個音義現象)
除了「九九」(久久的諧音),也有人對「四」與「死」諧音,敬而遠之。 明哲人比較一下,說國語的 "四" 是第四聲,"死"是第三聲,它們有甚麼關係? 台灣話的四和死,也不同音。(那麼,這些妄斷的吉凶、幸與不幸、高興和害怕到底從何而來? 是誰生出來的?)

論這一切看在世人心中,可知這世界不少人信有「神靈」(或鬼神)。他們為自己渴望的平安福氣,不忘投機、趁機地祈求天地神明祝福保佑。但他們不過是用自以為是的觀念(吉時、吉日),來揣摩上天,臆測天意。

他們這些出於自己的「想法」,就是他們的「神」,就是他們心中的「聖靈」,就是膜拜的「偶像」,…,說到底,他們所信的 神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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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聖經班開始之前,一位姊妹在〈聯合報〉上讀到一篇文章,很有心的特地跑回家中拿來給大家。上面一位作者寫了一段往事,講說他家中長輩得了癌症,他跑到聖母瑪利亞的像前,為他祈求耶穌醫治。他家人是信佛教道教,當時他心中許願如果耶穌醫好他家人,他就要信耶穌。

可是直到今天幾十年後,那位家中長輩過世了,他還未「信耶穌」。他表示自己並非拒絕信耶穌,可是家人時常邀他一起去燒香禮佛、拜佛,他學佛修道,跟久跟慣了的心,認為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他感覺不到為什麼一定要去信耶穌,只不過因為許過願。

可是他屢屢想到這件事,心中愧疚不安;要還願,卻拖了這麼久;他怕遺憾,很希望能了卻其願。所以他雖想到就有不安,卻又安慰自己說,也許到他臨終之前,再告訴家人為他安排個「信耶穌」的事,這樣也是可以的吧。

(牧者當時直覺這人公開這麼寫,若非有意激起社會信仰話題,也可能拿自己的例子挑釁基督徒的企圖。若他名字不是筆名的話,真希望有認識他的基督徒朋友會儘快去見他幫助他。)

這個人的錯誤在哪裡? 在他一生當中,他把個人切身的信仰交給別人代理。家人要到哪一間廟,他就跟去,他連自己「信耶穌」的事也打算交給家人代理。

很顯然,他沒有信仰的自由,也沒有分斷能力。他是可憐人,因為他認為現在「信耶穌」沒必要;會和別人有衝突;家人不會同意;……不管怎樣,反正到了臨終,家人一定會聽他的。那麼到那時候,再來還願,「信耶穌」也不遲。

作者還把「信耶穌」看做掛牌子一樣,到臨終,再來立一個基督徒的牌子掛出來,就是信耶穌了。他是不是基督徒,他想騙誰呢?

這也許是不少被「自己的神(信仰)」弄瞎、蒙蔽、轄制、綑綁的人,對於「信耶穌」也有過類似想法理由的一個範例。
(但是這都不過是那些自己不接受耶穌是上帝差來,要給世人的救主;也不認識耶穌就是通往永生道路、真理、生命的人,才會有的錯誤認為)。

說到他心中的迷障,大家看得出來。可憐他學佛學道大半生了,仍離不開一個迷「茫」,竟使他陷入「人生無常」之迷「盲」。(他將來怎麼走?多快走?都還不知道。卻自欺地以為臨終那時刻就是自己可以左右或做決定的時候。)

(以下是個人補充的見證)
主日上午我一出家門要去教會,遇到鄰居一起搭電梯下樓,便向他寒暄問候,他好意回應,我邀請他有時間的話到教會(這不是第一次了),他回答的話題無改,話鋒仍如往常帶著試探性的問題(或藉口),「…不能拜祖先 這件事,一直是個問題喔」。我因時間有限,腳步有些匆忙,臨去直截的告訴他,「祖先並不是神,不用拜!」「不必管他們死後的事。只要生前好好做人,彼此相愛更實在。」

國人多半被不同宗教信仰的問題困擾。其實說開說穿,都不過是自己心中的「靈」的問題。你信甚麼,你的心就在那裡,你的「聖靈」也在那裡。問你到底信的,是真理還是謬理呢? 那就要看你心中對它有無一把真理之尺。

可是各位弟兄姊妹,(咱別光說別人),即使在耶穌的門徒當中也有人和耶穌一起生活多年了,都還沒有真正認識他哦。今天我們讀的經文中,腓利和多馬就是個例子了。

(關於今天信息重點,這裡打個岔先說)
曾有信徒問到「要懇求聖靈來充滿」,我個人很贊同某個傳道人在台上所說,不是向「聖靈」求,而是要向「主耶穌基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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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進入到經文主題中吧)

約14:1 耶穌說「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
約14:6 又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
約14: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約14:17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

「你們信神,也當信我。」這句或可解作「你們相信上帝的人,要相信我理應沒有困難才是」。
可是偏偏這世界上不少人,一聽到耶穌的話,心裡就很不服氣。
在耶穌的時代,不少猶太人是這樣,尤其法利賽人是這樣,撒都該人偶會這樣…。


在唐崇榮牧師的佈道會上,就有人提出一個挑戰性的問題,,

「信耶穌才得救,這樣霸道!」

唐崇榮牧師用一個(令人欽佩的)比喻回答,二加二是多少,有人說四,另一個人說六、另一個說八…,說四的人對其他的就很不高興,沒想到那些人竟說,「你怎麼可以這樣霸道啊!」

這就是耶穌 (或為他傳話的基督徒) 常遇到的處境,他是真裡,他重視真相,他只是把事實說出來,別人卻非要把他推翻、直到釘上十字架不可。

如果反過來你問對方(先不必用「耶穌說」),你用「空氣說」吧,「空氣說,你若不呼吸我,就會死掉。」,對方說「你怎麼這樣霸道啊!我偏偏不呼吸」。(哈哈!)

今天不信耶穌的話語的人,仍然會用這一種「霸道的想法」,要去推翻耶穌所做的一切。但耶穌說:

約14:11 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
約14:12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更大的事」可指在更寬闊、紛雜的處境中,仰賴基督的靈,去進行的事。)

為什麼耶穌會做出這個應許? 因為這時候,離他捨命走上十字架的道路不遠了,事後他復活要回到父神那裡,為我們在天父面前,做代求者。所以他說:

約14:13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約14:14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

這是說,耶穌自己預知即將無與倫比地以聖潔完全戰勝罪惡權勢,而成為在父神面前唯一喜悅的祭司、中保(人神之間的代求者) 的榮耀。祂的尊稱也因此更榮美,至尊而無與倫比。

天主教徒很相信,罪人禱告上帝不會聽到。有想要祈求耶穌的人,也許見不到回應。但是到馬利亞面前祈禱,耶穌就會聽。因為兒子一定會聽母親的話。

我們知道這其中的錯誤在哪裡麼?
耶穌說到祂自己就是為我們在天父上帝面前的一個代求者,祂會發出自己的靈為我們代求。以外他沒有提供我們別的名單或選擇。
我們向天父或耶穌的禱告,是通過報上父神的最愛 - 主耶穌基督之名,被呈到天父面前。所以要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天父必定受理。

但是錯誤的靈,使人相信耶穌有可能不聽的話,還可以奉別人的名祈求。這反映出這世界對耶穌的誤解不信,連基督徒也可能對他有誤解而犯了不信。
譬如有人做事常常跳過耶穌,想要直接見到天父上帝。

耶穌的門徒當中就有一個腓力,在天父上帝和耶穌的面前,想要跳過耶穌,直接進到天父的面前,所以他聽了耶穌的話衝口便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約14:8)

約14:9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同樣的例子正發生在今天,有不少人尋求上帝,渴望上帝的恩典、尋求醫治,他們會直接呼求「聖靈」,然而他們心中的聖靈,常常是 「跳過耶穌」的聖靈。(用《聖經》的話說,就是「主所不認識的」、「假冒的靈」)。

當我們有這情形,是出於對聖靈的誤解。這等人不問聖經怎麼說? 他們不在乎傳道人在台上講過甚麼?(他們聽聽而已),他們最在乎現場有沒有甚麼靈異新鮮事?
(這似乎也沒有甚麼不對,除了心靈一直空蕩蕩的以外。)
(而這卻是今天容易陷入迷惑的世代一個危險的信號,參見耶穌的說法 《太12:43~45》)

---------------------

耶穌基督 即是我們要到上帝面前,唯一的通路,真理。(約14:6)

重視這一事實真相的人,會清楚明白因為上帝只賜下一位耶穌做世人的救主,且因耶穌完美戰勝一切罪惡權勢,上帝對祂的喜悅也無與倫比。因此上帝讓耶穌所說的話語,永遠立定。

耶穌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5:25)

聽了耶穌這番話,可知,基督徒想要上帝同在,不必好像世俗人到處拜廟求偶似的,追逐「聖靈」。人若誠心尋求永生上帝,只要照著耶穌的話語去做,自然可以相遇;信而接觸;信而充滿;信而得救,信而得生,信而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

耶穌的話語(包括赦罪之道),凡皆來自天父;他的話語簡直就是 醫生應效處方、完全的保證
在這必要而充分的擔保下,耶穌沒有對我們說,「你們還要求聖靈」;他也沒有吩咐我們要膜拜「聖靈」。
他乃是說,「我要求父,父就…」
原來啊,「聖靈」 就是隨著主耶穌(或父神)的心意自然而然地在運行的(「風隨著意思吹」約3:8) 誰人有份於父 神的旨意,主的聖靈便自然來感動與充滿。


-----------------------

讓我們再進一步看這段話語:

約14: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約14:17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其實,耶穌的時代,大家只知道有一位「聖子」耶穌,還不知道有一位「聖靈」。在16~17節,當耶穌對門徒說他要求父另外賜給聖靈…,門徒當時還未完全懂耶穌所說這位聖靈是怎樣的。直到五旬節,聖靈降臨,大家從所發生的事,才想起耶穌所應許的每一句話的意思。

今天,我們當中也有許多人有過像五旬節這樣的經歷 - 雖然讀過《聖經》,聽過耶穌所說的話語,其實還未能完全明白,直到照耶穌的話去做,被聖靈充滿,才真正明瞭那話中的意思。
像這樣的五旬節經歷,不是一時的,而是在信徒的生活中可以天天發生的。


主耶穌的聖靈,最在意的事情是甚麼? 我請在座大家想想:
當耶穌回到天父面前,聖靈是來作甚麼的呢? 取代他麼? 或是,讓人認識、想起主耶穌的話,為祂的真理做見證。 (見26節)
許多人不會這樣想。他們凡事會先求「聖靈」,卻把耶穌的話放到一邊。

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他沒有要我們愛聖靈過於他的命令。

我見過有人在大會中禱告祈求「聖靈」,崇拜「聖靈」,請求「聖靈」顯出大能,巴望「聖靈」醫治,結果產生幻覺、神經質、像醉酒:大哭、大笑、吼叫、抽筋、靈舞、昏厥…,倒地、打滾、嘔吐…,又大聲「說方言」或用「方言」禱告、發出唇舌的聲音、如和尚唸經般急速不停重複的唇舌之語…。這一切甚至出現「集體性」的現象。

這些在「靈恩派」聚會中所誇耀的這類表象令人神奇的「靈恩現象」,拿來與許多民間宗教宣稱他們信奉的神明降臨顯「靈」的那些反應相較,實乃大同小異。

事實上,剛好相反的,我們在《聖經》當中只有見到耶穌把人從異常的行為當中解救、解開、釋放出來;要人甦醒、喜樂、站穩;使人病得醫治、軟弱變剛強…。未曾見到耶穌竟使人生發或陷入(靈恩現象)其中。

信眾查考《聖經》便知,甘願為人受苦捨命,使人得自由的基督 - 耶穌的靈 - 竟會同意人 (即使到祂面前) 如此被擺佈、受捉弄麼?

對於這類靈恩現象(一片亂象,我說),我們要記得,主耶穌基督已經給過末世聖徒的警語!
「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太24:23 )

又說: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 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 )

牧者請大家三思:假如在靈恩聚會現場講員發出會出現靈恩現象的暗示、或不斷強調要放空自己、不要抗拒各種現象出現…這些令人的心理放開理性,進入類似被催眠狀態。你/妳認為這類訊息會有可能來自於 神 (那位始終勸人「要謹慎、分辨、警醒、要保守你心勝過一切」) 的聖靈的意念麼?

(請思索一下《以西結書14章4節》告訴我們, 神要留給那些心靈帶著錯誤的信心到祂面前者的回報,就是錯誤的宗教經驗。)

「所以你要告訴他們:『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的,我耶和華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或作:必按他拜許多假神的罪報應他),』」
(意譯: 你告訴他們,主上帝這樣說:在以色列人中,不論任何人,倘若在心中建立了自己的假神,然後來求問先知的,我必按他心中眾多的假神親自來回答他,)

許多還在「未信」、「不信」之當中的人,不能領受 神藉耶穌所說的聖言,他們追求特殊的宗教體驗,「靈恩現象」果然迎合他們。 你也算在這類不信者之列麼?


主耶穌從來沒有要求人對於祂 - 憑神蹟論真假。祂乃是說:
信的人,必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們(可16:17)。- 照祂的應許,神蹟奇事本應屬於"信者" 的福利,而非 "不信者"。

主耶穌從來沒有要求人 - 採用神蹟奇事去叫人得救恩。- 照祂的真理,祂是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 (對眾人說過!)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路4:4) - (對撒但說過!)

今天所讀的經文告訴我們,聖靈 不是「我們用求,去求來的」;
聖靈是我們愛耶穌,照著耶穌的話語去行,耶穌自然會為我們求來,天父上帝也會自動派遣給我們的。 (參見 路12:11~12)


耶穌很清楚的說了:
約14: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約14:17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約14:18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
大家明白了麼!

耶穌的話語 就是祂口中的聖靈 - 真理的、不可見、常同在、永遠在我們心裡面 - 和 祂的聖靈來臨的任務

認識主基督耶穌的話語,就認識聖靈。
因這聖靈,祂在我裡面,我在祂裡面;(林前2:14)
如同父在祂裡面,祂在父裡面。

聖靈是否同在 的證明,非憑表象眼見,而是因《聖經》的話語而來的信心去行出來的。
聖靈 - 祂正在信耶穌、照祂話去行的人的心裡

不信主耶穌的話語、不遵照他所說去行,就是這裡第 17 節所說的,「不能接受、不見他,也不認識他」

許多在聚會中好逑宴樂、崇尚異風、滿口聖靈、像無家(屬靈之家)可歸的遊民、隨波逐流,瘋迷「靈恩現象」的人,易犯的錯誤在這裡。

很多人偏愛唱歌,不愛禱告;只是聽道,不讀聖經。
聚會挑他有趣的出席。在他節目表上,他會查看哪個講員講道幾分鐘,太長就先打叉叉。
(牧者自嘲地說)
我相信他不會選擇到我這個講台前面好好坐下聽道的,雖然我不認為自己算是優秀講者或講員)。因我知道,也只有關心真相虛實的人,會不理是長是短,只會注意傳道人有沒有講出《聖經》的真話。

我還記得唐崇榮牧師講一個見證,說他被邀請參加一個聚會,在當中台上台下眼目所見,大家癡迷地敬拜讚美,如醉如痴地渴慕「聖靈」,不久台上一位講員出來用奇怪的聲音說:「來了,我來了」(耶穌來了)。唐牧師在台下看得半信半疑,不理別人阻擋地上台(憑約翰一書4章2~3節的話),一再問他,「你告訴我,在你裡面的聖靈是承認相信耶穌基督是從天上道成肉身而來的麼?」,那人支支吾吾,還沒說清楚,就遁走了(昏厥了)。

後來這個教會發生了分裂,有多人仍然相信那一位,少部份的人稱讚唐牧師的靈明與勇氣。然而經過多年後,一些原本相信那人的回來見唐牧師了,因為他們教會幾年來沒有異象,也失去方向,不知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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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約14:24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約14:25 「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
約14:26 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今天的教會,可見到一個怪現象,就是一蜂窩地呼求「聖靈」。一些有名望的傳道人且在媒體上高聲呼籲「教會要祈求聖靈」。可是「真理的聖靈」就在主耶穌的話裡。

耶穌說了: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
可憾的,有人緊跟,近到耶穌的眼前了,卻在耶穌的口中,還是未信者。(約6:64)

請問大家:論到「要被聖靈充滿」,我們正確的做法到底是應當 -
呼求「聖靈」把牠的耶穌帶來呢?還是 -
呼求耶穌,把祂的聖靈充滿我們?

關於這「聖靈」,他更早豈不說過:「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

耶穌說過要等候祂所謂的聖靈,從未有呼籲人要祈求聖靈。(參見 徒1:4)
若你有留意到,祂對於人能夠 與 神同住 的說法:「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今天末世教會的問題,不是要祈求聖靈,而是應該 回到主耶穌的話語 去行動、過生活。
這才是《聖經》對教會的呼籲。(請查考 啟示錄2章7節)


大家有清楚了麼,「聖靈」不是人用求,求來的
祂是隨著人心中對《聖經》、對基督之話語(福音)的意願、信心、悔改之心、對上帝的火熱之情而運行。
一旦,人心看錯、拒絕福音、忘記《聖經》,偏離 神的話語,違背真道,祂的運行也會立刻被迫中斷。

聖徒對於聖靈的洞見是在這裡。
當耶穌說祂要祈求父神:「叫祂(聖靈)與你們永遠同在」,這是說我們一刻也不能沒有真理(神的話語)在心裡。
耶穌固然會為此,祈求來自父神旨意的話語,不斷流露在我們心間,被我們認識、想起。

我們有耶穌這個應許,使我們真正相信,那位「真理的聖靈」永遠不會有被上帝收回的時候
但在錯誤、令神憂傷的時刻,祂會即刻憂傷地離開我們。直到我們悔改 - 回轉到 神的話語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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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牧者對大家說 - 信徒的靈命並沒有假期
主耶穌說他祈求的 聖靈是常駐在我們裡面的
但是牧者見到許多信徒卻好像今天聖靈充滿,明天又疑神疑鬼不知聖靈是否同在。
這都因為他心中缺少「真理的聖靈」 - 上帝的話語。 (註)

你有默記、時常天天,逐日讀取上帝的話語麼?
先知 阿摩司說了,「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摩8:11)
舊約的摩西、新約的耶穌也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8:3, 太4:4, 路4:4)

甚至論到如何禱告祈求,耶穌訓誨門徒說:
路 11:11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路 11:12  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
路 11:13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麼?


基督徒真正的平安,就是在這樣的聖靈裡。

約14: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耶穌已經把他滿有權威的話語,和帶著 神的能力的應許,留給我們。
我們把這樣的聖靈,稱為「真理的聖靈」、「基督的靈」或「耶穌的靈」。


牧者見過有不少信徒,做事情總是在等聖靈來,等牧師來,等有名望的佈道家來。……
在此之前,他自認心中的聖靈沒有能力,他不知道、也不敢做甚麼。
這是小信之人的等待。

「小信的人哪!」(「你有注意《聖經》麼?」 - 上帝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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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靈 完全相信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上,他是基督神的兒子。
是上帝差來向我們傳揚赦罪之道的救主。
這正是消滅魔鬼的武器,撒但死也不肯、不願、不會去承認的地方。

所以耶穌的愛徒約翰很有洞察力,也很清楚這個道理,他告訴許多被「聖靈」困擾的基督徒: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 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他不只是發出警告,還告訴人關於分辨「真假聖靈」的一個祕訣:
約一4:2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
約一4:3 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你可以相信,來自撒但魔鬼的靈,會不理會耶穌是怎麼認為,先祈求「聖靈」再說。
但是真理的聖靈,先查考分辨上帝的旨意,接受耶穌並照祂的話語去行,讓 基督的靈 自然而然、甘心樂意的來充滿。


今天你/妳有需要再一次分辨你心中的聖靈,是從哪裡來的,是哪一個靈。
我邀請你可以到主的施恩座前來向 神禱告,使你有順服真理,照主的話語去生活的能力。
只有在那樣的生活裡,正是聖靈的能力的證明。


讓我們一起作這樣的禱告。




附註:
說到心中沒有 神的話語這點,牧者十分感激個人年幼時,被家人逼著背聖經金句(一整張紙)的一幕。那時候覺得很苦,不愛。如今卻倍覺慶幸,感激萬分。

(文中經文引用新標點和合本CUVNP)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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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不應該吸菸,但是可以喝酒麼?
 何謂「完全人」?人非聖賢,孰能符合聖經完人的要求?
上帝為何這麼看重祂的話語?基督徒為什麼老是說讀聖經很重要?
★ 《約翰福音》書序所論「道」的奧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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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ctify Us 使我們成為聖潔

(除文中引用者外,作者保留著作權利,引用或連結轉貼敬請取得同意並附上出處來源)


~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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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何謂「說方言」?「說方言」的能力重要麼?

這是一個老問題了
多數教會牧者和信徒曾經遇到或被問到,筆者多年亦見問及不只數次。可見得,這真是個常讓信徒感困惑的問題。而且,從它衍生不少疑問。若不理會,問題只會越來越多。令人無法視若無睹。

牧者記得過去聖經班曾經講論過一些要點,本篇以下落落長則是分三個段落部分,和讀者分享:
1. 信徒需要的洞見和思考題
2. 聖工服事人員基本的態度
3. 給聖經班同學的補充要點

(第一,牧者認為)

遇此問題,信徒需要有一個洞見
首先,姑不論信眾在什麼場合遇到這問題,或有被教導說方言,或有目擊「說方言」的畫面時,信徒本身應有一個洞見就是:
我的母語本來就是來自上帝所賜,(上帝也會講我的母語吧),上帝和我來往,語言不是障礙。那麼,我為何需要說方言?

你有想過麼?
歷史上,甚至《聖經》當中,沒有說過方言而被上帝重用的偉大聖徒多的是,他們也在上帝的計畫裡。他們和上帝來往,從來不發生問題。
那麼 當上帝有意於使用方言,那特別地在代表甚麼?

祂是在講說奧秘 (靈語、預言、或深奧難明之事)? 還是,此時此刻我們的母語,不足以完成 神旨意的事工?
易言之,神對我們個人的期望、(異象與使命),超越母語之外?

想當然,上帝會用方言與個人來往 的話,那必定是一種有意留給個人的 神秘經驗。其他人也許沒有需要知道、或者沒有理由涉入。

再者, 如果上帝要使祂的受造(未必是人類) 能夠對別人「說方言」,祂的用意會在哪裡?對不信者傳說祂旨意的信息 (林前14:22)。
可是說到這種方言,人卻不懂 (或沒有翻譯者),行嗎,OK 嗎?


(繼續,還有更多需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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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說方言」才是屬靈人麼?

「屬靈人」是指蒙 神喜悅、委身上帝的、能與 神來往、交通無阻、參透神旨意的人(林前2:14)。

讓我們回想一下,自從上帝創造亞當之初,人和上帝來往,全不需要靠賴其它媒介物,只要用誠實的心靈
當人犯了罪,上帝藉著代罪羔羊、使人成聖的恩典,使人可以恢復與祂的來往。

又當人自高地圖謀自己的宗教(巴別事件),上帝變亂人的口音(語言),使人分散至全地去操著不同的方言,各自過生活。

可是,儘管如此,人和人的語言可以完全不通,但任何人在自己的地方只要有一顆敬畏上帝的心靈,便可以用自己的語言方式與上帝來往。

所以,論到人類要與上帝交通,在一個信者個人方面會不會「說方言」,不是重要,也不應是一道障礙。

如果,認為會「說方言」,才能證明自己是「屬靈的」,那麼驢子和石頭,豈不也都有分麼。
(這不是牧者愛說笑,請見《民22:27~30》和 《路19:40》)。

(尤有甚者,不少異端教派、連鬼魔撒旦也都會「說方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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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方言」的能事和內容有可能造假嗎?
《聖經》有律法明文指出這樣的可能 (申13:1~5)。
也曾給過這樣的例子,作警戒 (參見 耶23:25~34 )。
即連末世,基督的使徒也有相同的警語 (約壹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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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方言」是新事麼? (這是說,它最早發生於新約時代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一種聖靈的恩賜麼?)
請查察《聖經》當中自古以來,上天令其受造者,可以「受感說話」或有「說方言」的能力,這到底已經不算新事。尤其不是新約時代才有的新事。
(熟悉巴別塔事件者不會懷疑。況且,摩西能操希伯來語和埃及語,被擄歸回的選民能操希伯來和迦勒底語言…。)

(五旬節「說方言」的恩賜,只表明聖靈在恩賜的運用上賦予了切合基督〈大使命〉(註一)全新的意義,而非新的東西。)

請繼續往下讀下去,會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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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方言」是 "聖靈的恩賜" 麼?
請大家留意,切莫把「聖靈的恩賜」和某些特異能力的表現 (或表面可見的現象) 搞混了,(這些是撒但的迷魂計當中最厲害的地方)。

甚麼是「聖靈的恩賜」呢?
自古以來它到底講的,不是恩賜有多少種類(好比某些人士特指著 弗4:11, 林前12:18~30 而言),而是權炳的問題。(林前12:4, 12:11)

即使《使徒行傳 2:4》說到「...... 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這主要乃是指他們得著為主代言的權炳
至於一時立刻得到「口才」之賜,這是大使命當中「必有神蹟奇事隨著」之應許的一部份。

要不然當時的世代,會操兩種以上的語言之民,並不在少數。他們難道都算是 - 主揀選的代言人麼?

何況,在《聖經》 (例如保羅書信) 中所提到聖靈隨己意分賜給人的許多個恩賜當中,並非個人獨佔的,或者一人一樣;有時候在一個人身上可能有多樣;或者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候,卻有不同的恩賜表現。這就是保羅所說: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

全能的上帝使人有各種能力 (如《聖經》中列出來的,不過是舉例,但非全部),任何人可以聲稱他有這等能力。然而若是要拿這些能力有效地使用來為 神行事做見證,這就要端看他是仗著誰賜給他的權炳而行。(林前12:3, 7, 10)

有鑑於此,為了向人證明其人的權炳是屬天的,不是屬地的;是屬基督的,不是屬天使的,上帝往往會賜人所需要的權炳權威性證明(參見 民11:24~25, 26~29),必要時總是有神蹟奇事隨著 (參見 撒上10:1~7)。
摩西奉召如此、撒母耳如此、掃羅如此、大衛如此、以利亞如此、以利沙如此、…
耶穌如此、 門徒如此、信徒如此、保羅如此;…

(話說到底了,)

因此若有願為上帝「說方言」的能力,既非先知的能事,非使徒的能事,非牧者的能事,...更非憑某些人的「靈恩說」可以操弄。
而是 - 始終的完全的不管〈舊約〉和〈新約〉時代 - 端看那位賜聖靈的上帝,祂憑己意要在受造者的身上怎麼運用的能事。(參見 林前12:11, 撒上19:18~20:21, 路19:40)

畢竟我們的心靈,(面對錯誤的靈要洞察而抵擋),只應向聖靈保持開放。(林前12:7)
能夠站在這一點上,使徒保羅以下的建議才有價值:

林前14:39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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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屬靈的恩賜」?

「屬靈的」意思就是「屬神的、神聖的、聖潔的」。另一個解釋也就是「對神的事有理解力的」。

有些人有在隱密中與 神交通的能力,許多屬靈偉人如此,(摩西、撒母耳、以利亞、大衛、耶穌、保羅…)

除此以外,說到「屬靈的恩賜」有兩層意思,
一是、神特別賜下權炳(權威性的證明)可以為祂行事的能力。
二是、人把自身能力才幹分別為聖 (委身或奉獻出來,可蒙神悅納的) 單為祂而行事的能力。

好比五旬節,聖靈一時賜下「說方言」的口才,使人有能力回應基督的〈大使命〉。這是「屬靈的恩賜」。
然而一個能流利操著不只一種語言的人,若肯委身給 神國的福音事業,他的服事便有「屬靈」的價值。通過上帝的悅納,聖靈同在,他也能夠成為 神的代言人,因為聖靈會使他能夠參透 神的事情和旨意。如此,他便能夠正確傳達 神的信息。(林前2:10~11)

請想想看,在世間,人類彼此形成多國多民的語言,是來自 神的旨意;要使一個人在民中運用「說方言」能力為 神行事,也是屬 神的事。 屬 神的事,便是「屬靈的事」

然而,只要是「屬靈的事」,連仇敵撒但都有興趣,最樂其中以假亂真。信徒不察,便失去洞察力。

耶穌愛徒約翰說了:「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 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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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從《聖經》常理,判斷這件事

在舊約時代,在公開的場合,上帝為證明祂賜給人「為祂代理、代言」的權炳,祂會奇蹟式的使人「受感說話」。(這樣的受感說話,其意義是一時性的,事後便消退無蹤。) 看在以色列人眼中是神蹟奇事。

至於先知在會中講道方面,選民以色列人向來不用擔心「說方言」的問題,因為屬神的奧秘事,是用他們能懂的母語託付給了他們。

然而,一旦上帝要他們也會使用「方言」(別國的話語),那肯定表示 - 認識上帝的話語,傳揚基督,為主代言、做見證,這些不再是操某種語言者(例如選民以色列人)的專利。

五旬節聖靈降臨,(人們可以用不同國民所操別種語言來傳揚基督真道),已經回應了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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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眾說紛紜,基督徒應當怎麼看「說方言」這件事?
對於「說方言」的事,基督徒之間看法一般不算一致。甚至不同教派,眾人(手指著同一本聖經)的說法也不一。

(你知道的,大凡只要帶有奧秘或神秘色彩的地方,就有此現象。偏偏在混亂中,有疑惑時、或人說不清楚的地方,撒但便有機可趁。
牧者要藉此提醒:信徒的靈命絕無假期,在這種(不解的)地方更要儆醒考察,不可患了無知、不察。

尤其面對末世,存異容易求同難的現實世界,一大堆人的見解、一路遺留下來的問題、衝突,恐怕牧者也無足夠時間、及時的、或以寫書的精神一一回應。

個人必須抓住《聖經》要點為準則,(這是救世軍基本信仰第一條),也要認清主教導門徒的〈主禱文〉時常祈求,以免誤入惡者試探迷惑的迷霧中。

對於急著找答案的人,假如你/妳沒有時間讀完以下,牧者先給出一個提示:
如果某日當你/妳在公開場合或某個聚會當中遇到有人「說方言」、甚至「集體性」的「說方言」,最重要的,要問自己聽得懂麼? 有沒有人出來翻譯? 翻譯出來的東西符合《聖經》的道理麼?
假如其中之一無人理會,那麼建議你/妳最好趕快離開那地方。


以下兩點,是牧者特別的提醒:

(一) 「說方言」不是選民或聖徒的專利。
「受感說話」是靈語,「方言」是別國別民的母語,這都不是個人可以聲稱私下擁有的東西。前者是受感說話 (他一時在說甚麼,你可以不必追根究柢)。但後者可以後天學習,大家學到賺到。

透視《聖經》,「說方言」並不是和上帝來往的必須;也不是屬靈人的專利。
「說方言」是上帝的專利。祂創造、祂應許;祂賞賜、祂收回。(連使徒保羅也無理由不承認這點,林前13:8)
你想過麼?眾聖徒將來在天與主同在,彼此要用何語言互通?答案非自己的母語,而是聖靈。
再者,世上民間已流傳的語言,超過千百種。無人能夠像上帝,聽懂所有民族的呼求吧。
此外,你有注意到麼,在上帝的運用當中,連動物也會說方言(民22:27~30)。
甚至,連石頭也被應許說方言呢(路19:40)。

(二) 「說方言」並不能為一個人是否已經蒙恩得救掛保證。
《聖經》中蒙神感動而「受感說話」的人當中,有人成功,有人讓 神失望。所以說,不但不能掛保證,老實說,(牧者且要提示):
這世界第一個「說方言」的事例,即發生在伊甸園。它沒有因此使世界更平靜,反倒為世界增添不少問題。

(路人:這說的甚麼呀? 牧者您頭殼壞去啦! 竟把「說方言」和人之初的墮落與驕傲扯在一起?)

牧者:嗯,壓根兒沒聽人這麼說過吧 ! ? ! ? 你/妳也懷疑這個說法麼? 想知道理由麼?

那麼考考各位,
到底「在伊甸園裡,亞當和上帝通話是用哪一國語言?」
當「撒但(古蛇)引誘夏娃時,又是用哪一國語言?」

(路人甲:%#$!@※ 被考倒了!)

(路人乙:「那,牧者您說吧,他們說哪一國語言?」)

何必問? 就是「說方言」啊!

:-)
:-)

如果還不懂,笑一笑 即可。

牧者認為經過上面的腦力激盪,這一個問題的回答到此,對於弟兄姊妹熟悉《聖經》者而言,應該收到了啟發作用, (其實該知道的,也說得差不多了)。

================ Fine



下來的內容也相仿,不過就是說得更正經罷了。
牧者寧視之為留給有「說方言」之服事需要者、或同工們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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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說方言」? -是在說 「神秘的語言」麼?

《聖經》中在〈舊約〉時代有先知說方言的現象,〈和合本〉聖經譯作「受感說話」(參見《撒上10:10, 19:24》),除了個人受感說話,甚至有一群人受 神的靈感動而「受感說話」(撒上19:20)。

這「受感說話」原文 (H5012)字義是「說預言(講奧秘事)」,這是一種受靈影響而發的言語(靈語)。這類言語並無須要有翻譯者在場。理由之一是因為這純粹是屬於個人的「受感說話」 (否則,當場會有解明者出現),

其二、這「受感說話」在公開場合出現的目的在向人證明這人得著從 神來的權炳。
但它不過是在向別人顯出一種被靈感動(受感)的表徵而已。我們可以相信,當時周邊見狀的人,所能夠明白到的,也不過如此而已。

可是《聖經》到了〈新約〉時代,「說方言」有了不同的形式和意義。其原文字義(G1100) 不但可指「靈語」(受靈感動發語),也可指「某個地區的人所特有的語言或用語」(地方或異國別民之語言)。

那麼《聖經》上到底指著「說方言」在指甚麼? (光聽今人講講,並不能算)。讓我們來看當時當代的權威人物保羅(林前14:18)如何說。

使徒保羅在《林前13:1》為我們透露「說方言」主要的兩種形式和意義: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林前13:1 )

(一) 說天使的語言
這裡說到「天使的語言」- 神秘的語言。 說它是神秘,因為奧秘也。
「天使的語言」也可做天之「使者」的語言 (為主傳話的使者操的語言), 那也許是神和人之間的秘密,卻不是人際的語言。

林前14:2 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

這類方言不必發出聲音,甚或有聲無語 (只見唇舌在動,旁人無涉)。既是奧秘,沒有人能夠翻譯。只有當事人身在其中者,靈被感動,或有唇舌發出聲音爾。

這一類的方言不是實用的(人際無用),它對旁人而言只不過是一種靈的活動的表徵。但是在內心,卻是與神靈在交往。

在〈舊約〉當中有較多這類「說方言」的例子。譬如 掃羅蒙 神揀選為第一個以色列王在受膏時個人說方言,(可惜這人,他是個靈命失敗的例子)。此外也有和撒母耳在一起的一群先知,一起受感而說方言的例子。但後來,以色列當中出現不少假先知,備受 神僕的責難,教人不可無警戒。(參見 耶23:25~34 )

到了〈新約〉時代,這一類「說方言」在聖徒當中,仍見異曲同工的地方。
它純粹是個人的(私底下的),它(方言的內容)不需要有人翻譯,也無需要別人理解。因為它不是出於造就信眾用的。這怎說呢?

我們照著常有說方言之經驗的使徒保羅的評論可知,對於幫助人或者使會眾認識 神的方面,「說方言」而沒有翻譯或講解,就不比講道或聽道的幫助(領悟或解明)來得多。保羅說了:

「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14:18~19 )

(二) 說萬人的語言
上一句話,保羅所指他的「說方言」似與古來「說靈語」現象無二。
然而事實上,〈舊約〉時代固有群體先知「說方言」的事,這在〈新約〉初代教會起,是從 說靈語 (預言) 進入到了一個 - 說萬人的語言 (被解開的話)- 的時代。這是聖靈的作為。

五旬節的意義在此
當聖靈降臨節,使徒們一日霎時便能夠開口說起別國的話語(徒2:4),聖靈把這樣大的權炳 (有人愛把它說成「能力」,以下就是) 賜了下來,意義無它 - 為了回應主耶穌基督的大使命 - 把福音傳到外邦和地極。

本來《聖經》始終無改地證明 神在掌權,操管語言的知識。在〈舊約〉上帝是那一位使人操各種語言而分散全地的 神,在〈新約〉祂也是使聖徒說起各種語言而分散到全地傳福音的神。

當五旬節聖靈降臨,強力賜下了明顯而實用的能力 - 「說方言」(說起別國話),這是在個人身上常駐的恩賜,人類(人際)可以理解,可以翻譯的語言,乃是與「靈語」有不同的地方。
它標誌〈新約〉時代的大使命 - 要去向萬民傳揚救恩、說著能使萬民明白的福音,講道、作見證、牧會不可少的能力。

這其實在聖靈降臨之前,耶穌已經有應許:「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可16:17) 在這句話語當中的「說新方言」,也就是說起別國方言、用不同國民的方言傳福音。(但卻很不幸的,往往被認識不清的人士說成靈恩派那種無人聽懂、不知所以的「靈語」)。

可見,聖靈在〈新約〉與末世聖徒身上所關心「說方言」的能力,是能夠在四方、異族別民中傳福音的能力。為能造就會眾,在這能力中,「說方言」與「翻譯方言者」同樣重要。(林前12:10)

在這一點上而言,個人是否能夠「說靈語」,基本上與大使命傳福音並無直接關係。反倒是,會不會說不同的語言,能否掌握這等能力在傳福音上、牧會上的技巧,更是要緊。

不論你是使用「方言」的講員,或者為方言「翻譯」的人員,千萬不可輕輕呼呼、隨隨便便
在服事當中,聖靈絕對不願見到的事,是刪改聖經、竄改聖言、曲解神意、歪曲真理、強解聖言,還有,說得不明不白,徒讓會眾模糊不明的結果。
這些事別說是聖工,都不過是不成熟的、不討神喜悅的表現。

從這一點信念而言,牧者要提醒所有在聖工上使用和你的會眾不同語言的工人,應當凡事謹慎,除了一面祈求能夠說對方的母語的能力,還要操練個人的母語如何能夠將它翻譯得完全。

當你誇口於有說不只一種語言的能力,就應當謙卑到 神面前祈求能夠深諳,並說得一口流利。
尤其凡是想要為 神作代言的翻譯人員,最重要的,就是準確無誤地把意思翻譯出來。

對於成為聖工的翻譯人員,光憑有說外語能力會翻譯,不表示 'OK'。許多教會的弟兄姊妹遇到外籍人士都喜歡主動做幫助,可是要把聖經或者上帝的旨意,不多言多語,而能簡練又準確無誤地傳達,那需要有「屬靈的恩賜」,尤其敬畏 神的謙卑、對聖經的理解力、靈裡的洞察力。(這等能力,若非 神賜下特別恩賜,通常人無不需要在主內多年的經驗學習)


牧者相信今天時代,一般人因為地域觀念被打破、人際關係越來越不需要藩籬、在互動與尊重下,語言相通,效學相長,普通人可以操一種以上的語言已經不稀奇。即使耶穌的時代,他周遊各地,也必須要懂得至少兩種的語言(希伯來語、亞蘭語,和希臘或羅馬)吧。

當耶穌分派門徒四出傳道,他也沒有忘記要賜給他們「權炳」(從主而來的權威證明),例如可奉祂名義而行。這樣他們傳道是有主的許可作背書的。

不過耶穌的門徒未曾「說方言」(靈語),甚至他們本來只在自己的土地上用母語佈道傳道。然而當耶穌升上天去,祂向門徒所應許要賜下的聖靈能力,(並不是說「靈語」而是) 使他們能說「別國別民的語言」。

信徒可從耶穌身上學習這個道理
在耶穌行傳〈四福音〉中,我們沒有見到耶穌對誰「說方言」(說靈語)的樣子。(有想要效法他的話,這一點最難)。
但是,耶穌的確有說過「方言」(別國別民的語言)。在他的時代,猶太人一般至少懂得兩種語言,母語(希伯來話、亞蘭話)和希臘或羅馬人的語言。
耶穌周遊各地,也到過外邦人境地,在他所到之處,要傳福音的話,他非常需要能夠使用「方言」的能力。

所以綜上來說,牧者十分懷疑:
到底「說方言」所指,是某些人士所謂聖靈充滿的「靈恩」現象 (註二)
或是信眾後天也可委身福音大使命被「造就」而得的恩賜?

當你/妳向 神求,或口中提到「說方言」,是否必須先知道自己說的、指的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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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的東西有兩個由來
一者是「從上頭賜下的」,一者是人順應 神的旨意「分別為聖」奉獻出來的。

按照《聖經》所表明的,除了五旬節的神蹟奇事,倘若任何人能夠操不同的語言,當他被聖靈感動,而願意把這能力分別為聖,有份於傳福音,他已經是在回應大使命的需要。

若他見識到自己能力還有不足,何妨他也可以像初代使徒,祈求、等候「聖靈的恩賜」,那是五旬節的經歷。
在這個認知和理由底下,(只要人心與基督聖靈的頻道是對準的),牧者相信,任何人有心志於「大使命」的呼召,而向 神祈求這等「說方言」的恩賜,上帝必會成全他。

可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在此說到了「必有神蹟隨著」。這是隨聖靈己意運行下,即使也許,每個人得著聖靈所賜的恩賜,過程有不同,但目的功能肯定相同。林前12:10~12, 林前2:12~13)

================== Fine



對於聖經班的同學,牧者且言:

在教會的歷史上,混亂或異端的出現,總是因為不同說法/看法所造成,差異往往使教會失去了和睦。這到底是因為錯誤的靈運行,生出的迷惑造成的? 還是信眾不察,任由異類當道? 或是對《聖經》不冷不熱,自然形成的。(這是值得信徒大家省思的)

然而就牧者對《聖經》的理解說來,這是不應該發生的。因為事實上,《聖經》對於「說方言」這件事,所留給我們的目的、方向之教導,是十分顯然而清楚的。

要說上述,只是要大家腦力激盪一下。針對想做筆記的人,
以下將要點再整理一下:

第一、「說方言」的事在《聖經》舊新兩約當中都有記載,都是聖靈的工作,但它們的理由原因可有不同。每當遇此,理應分辨。
在《聖經》當中〈舊約〉和〈新約〉都有提到被聖靈感動或充滿而「說方言」的事。這些事,無一不是聖靈的作用。不過說實在的,他們說方言的形式、場合和理由不一定相同。
每當有人見到、談到、或被問起,信徒在下判斷之前,需要先懂得去作分辨。

「何謂說方言?」-聖經當中的「說方言」事件不一,但主要可發現三類:

(一) 講說天使的語言 (有人說是靈語,或照原文稱為舌語,這類只有當事人可能明白,而旁人聽不懂,通常也不會翻譯出來)。

例如:先知受感說方言、掃羅說方言…。這只是暫時性的靈恩現象。從事實記載的觀察,它不算是一種能力常駐的屬靈的恩賜,而且時間點一過,便消失無蹤。不再有作用。〈舊約》聖經明顯見到的是這一類。

他們在說甚麼? (God know!),若有先知性的信息(或預言),除非他個人知道要如何解譯,或有另人受 神恩感,為他翻譯。否則,旁人無須理會,也沒有必要追根究柢。

(二) 任何受造物都有可能被神感動說方言
在其中最特別的是,巴蘭的驢子也有一時被天使感動開口說方言之實 - 而且竟是牠主人能夠聽懂的方言。(民22:27~30) 可見被 神感動時,「說方言」這等事,在任何受造物身上都有可能發生(甚至連石頭都有可能,路19:40)。

無論如何,我們相信 - 上帝使人說方言,一定有祂的理由和目的-為 神做見證。但上述所說,一旦目的達成,特徵也立刻幻化。

舉凡〈舊約〉中,不論何種受造物開口,「說方言」之共同的特徵 - 其出現是一時性的,其目的是做為一種異象 - 向周遭或目的對象證明這事出於 神的感動的一種表徵或印證。
它不算是一種能力常駐的屬靈的恩賜,而且時間點一過,便消失無蹤。不再有作用。
(例如掃羅蒙選為王之初被聖靈恩感說方言,因忌妒追索大衛時入到先知當中又受感說話,離棄神以後不再見過)。

「說方言」這在神蹟奇事不斷發生的以色列人(或猶太人)當中而言,並不是甚麼新鮮事(儘管他們喜歡看神蹟),可是〈新約〉五旬節聖靈降臨時,為何在場眾人卻都變得稀奇起來? -
這是因為當時他們說方言,與過去的認知,或者〈舊約〉時代有很大不同。尤其對象與聽眾的成分也有很大不同。

按《新約聖經》記載當時使徒們「說方言」,很明顯不是上述第一、二類的方式,而是以下第三類。

(三)講說別國別民的語言 (這是講說地方上或不同民族的語言) - 通常講者即是譯者,或者必須伴隨翻譯者而為。
論這一點,使徒保羅很堅持。

林前14:5 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林前14:6 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豫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
林前14:13 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繙出來
林前14:16 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像這類的要求,在早期初代教會,已經不是新聞。因為初代教會在各地公開建立,不時有不同語言的人士進入,(這要拜五旬節聖靈之恩賜呢)。使徒或者宣教士要如何能夠在公開的會中對會眾講道呢?要如何能夠在其間牧養異族別語之民呢?

除非有「說方言」(萬民之語) 的能力。即或會眾中間一時有「說靈語」的現象出現,它也必須符合這個公開場合的要求。所以,使徒保羅說:「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繙出來。

第二、可見新約時代來臨,「說方言」的能力,是為了迎合傳福音與建立教會。 其需要的重點,是基於在多國多民之間傳福音與牧養的需要。 而這一能力在公開場合,「說方言者」和「翻譯者」同等重要。

使徒保羅在《林前12:10》提到了這兩者的重要性和需求,在聖靈的恩賜與運行裡,同樣不缺。

假如沒有翻譯者呢? 使徒保羅說,「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14:19 )
這不是否定「說方言」的價值,乃是表示,在公開場合說人能懂的話,比說只有天使能懂的語言,更切合實際。

然而,站在這些個理解上,基督徒看待「說方言」或「說方言者」的態度上,不是一昧拒絕。
總是應當站穩在純正的道理上,留意聖靈的作為(分辨諸靈),抱著學習、分辨、如何能夠不偏不倚。

在外邦人當中做使徒的保羅說:
林前14:39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末世護教衛道最力的使徒約翰說:
約壹4:1 「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 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還有一個問題 ! ? ! ?

「說方言」的能力,是可以教導的麼?
關於教導說方言的事情,有人認為可以,也有人懷疑「說方言」有可能藉由人際教導傳授。
孰是孰非,仍然不離這一個 - 「要分辨」。

因為前述第一、二類的「說方言」在〈舊約〉曾被應用。但那是特殊對象的神秘經驗,不是實用學、或公開的恩賜。尤其第一類常犯虛實難查的毛病。

然而第三類 (說異國別民的話) 不用說,肯定是人人可以透過學習而得。不管怎麼說,耶穌生平、五旬節的經歷,是證明了此道人人都被鼓勵,和已經被寫下來的範例。

現代基督徒不當錯看的靈恩-聖靈最在意賜下的,必定是教人受益、能造就教會、廣傳福音的利器。(林前12:7,10~11)

(而且只要對於廣傳福音有利的,邪靈都會造假,以混亂真道來挫折。基督徒衛道護教設防之餘不可不加以分辨,一昧地拒絕、或冷處理。)

在外邦人中作使徒的保羅對此有十分清晰的見解:

林前14:5 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林前14:6 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裡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什麼益處呢?

林前14:12 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林前14:26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總結

認識了〈新約〉時代聖靈顯在「說方言」的作為當中的目的功用,想當然,在誇稱有「說方言」之能力的人士面前,要緊的是有洞察力,會分辨。哪一個對於傳講基督真理最純正、有幫助?(林前12:3)

其次也相仿,在一派聲稱是聖靈所賜(也許諸多不同)的「說方言」迷霧中,先分辨在「大使命」的呼召底下,哪個才是不可少的? (註三)

牧者且說,對於教界一片鼓吹完成〈大使命〉想法的人,(與其將注意力放在追求靈恩現象,是否不如) 全力往這方面發展,才是「說方言」的正途呢。

只有抓對了,〈大使命〉才可能成就。



附註

註一:〈大使命〉是指耶穌昇天之前託付門徒要把福音從耶路撒冷、撒瑪利亞,傳遍到地極的吩咐。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都有這事的記載。
(參見 路24:44~49, 徒1:8, 可16:15~20)

註二:「靈恩現象」指其人被聖靈充滿時發生在其人身上、精神上的外在反映現象,例如產生幻覺、神經質、像醉酒:大哭、大笑、吼叫、抽筋、靈舞、昏厥…,倒地、打滾、嘔吐…,又例如說預言:大聲「說方言」或用「方言」禱告、發出唇舌的聲音、急速不停重複的唇舌之語…。這一切甚至出現「集體性」的現象。

對於「靈恩派」所誇耀的這類表象令人神奇的靈恩現象,拿來與許多民間宗教宣稱他們信奉的神明降臨顯靈的那些反應相較,實乃大同小異。

事實上,剛好相反的,我們在《聖經》當中只有見到耶穌把人從異常的行為當中解救、解開、釋放出來、要人甦醒、喜樂、站穩,使人病得醫治、軟弱變剛強…,未曾見到耶穌竟使人生發或陷入(靈恩現象)其中。
信眾查考《聖經》便知,甘願為人受苦捨命,使人得自由的基督 - 耶穌的靈 - 竟會同意人 (即使到祂面前) 如此受捉弄麼?

牧者請大家三思:假如在靈恩聚會現場講員發出會出現靈恩現象的暗示、或不斷強調要放空自己、不要抗拒各種現象出現…這些令人的心理放開理性,進入類似催眠狀態。

你/妳認為這類訊息會有可能來自於 神 (那位始終勸人「要謹慎、分辨、警醒、要保守你心勝過一切」) 的聖靈的意念麼?

(請思索一下《以西結書14章4節》告訴我們, 神要留給那些帶著錯誤的信心到祂面前者的回報,就是錯誤的宗教經驗。)

許多在「未信」、「不信」之當中的人,不能領受聖言,他們追求特殊的宗教體驗,「靈恩現象」果然迎合他們。 你也算在這類不信者之列麼?

註三
主耶穌從來沒有要求人對祂憑神蹟論真假,他乃是說:
信的人,必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們」(可16:17)。-神蹟屬於"信者" 的福利,而非 "不信者"。

主耶穌從來沒有要求人 - 採用神蹟奇事去叫人得救恩,他是說: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 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路4:4) - (對撒但說過!)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 (對眾人說過!)

主耶穌對於一昧標榜神蹟奇事的宗教活動,已經提出祂先知性的警告:
太24:23 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
太24:24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
太24:25 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
………
太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太7: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太7:23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對於靈恩現象(一片亂象),我們要記得,主耶穌基督已經給過末世聖徒的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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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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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7日 星期六

《聖經》支持死刑麼?

最早的死刑條例
這世界自有人類以來,死刑的法條便已經存在。而且,還是法條之首,(第一條也)。

熟悉《聖經》者不會忘記這個記載,自上帝創造祂的僕人亞當之後,將他安置在上帝的園子(伊甸園),同時立下世界第一個可以判死刑的天條。 (創2:15~17) (註)

於是始祖亞當將這命令傳達給他的女人夏娃。使他們知道,(在「失樂園」之前),他們必然可以過著永遠幸福快樂的日子,只要他們不去觸犯上帝的這個禁令。

撒但卻引誘人質疑這條禁令的正當性 (創3:4~5)。他們果真受了引誘,迷信地聽信謊言,陷入不明究裡、不知天高地厚不怕死。二人中有人失迷,有人明知故犯。結果也事與願違,懷疑者(複數)因為以身試法,而賠上了永生生命。

死刑是最終的手段
分析這一事件,撒但表面上的質疑看似合理,因為始祖觸犯這誡命之後,他們並沒有倒地不起,而是失去了天寵,被驅趕逐出樂園,失去了永遠的快樂幸福。然而雖報應如此,《聖經》並未表示,上帝對付罪犯的審判已經執行完畢。

請看 來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這是說:死刑尚未徹底執行,死刑條例仍然有效。

那麼,有人問,上帝是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註一)有甚麼理由,祂不在當時執行完畢?祂對於「死刑」態度如何呢?

大家看得出來麼?
上帝故意延後的態度是有意製造機會,祂一方面計畫使罪人得救贖悔改重生(註二),主耶穌說了:「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另一方面,並沒有廢除死刑的想法,祂也已訂下最後審判日,留給鬼魔和那些拒絕祂救恩的人。

所以,相較於某些一昧奉人權之名高喊「廢除死刑」者,上帝的做法,不偏不倚。

讓我們的良知從上帝學習
基督徒認為在人間,對待必死罪犯,死刑不必是唯一的選擇。(這一點考驗著受害者或當事人、司法與執法者的智慧)。上帝伊始的作法,認為讓律法誡命存在人間,有其必要的價值。因為畢竟,法條存在若我不犯,其存如廢。

然而自古以來,律法的功用在於使人知罪。遺憾的,對於罪罰,律法只得公義(以牙還牙)的罰則,律法主義者在需要寬容之處固有不能。

但上帝在一個沒有人能夠誇稱自己是義人的罪惡人間,透過耶穌基督祭出祂超乎律法主義的公義。親自成為在死行犯之十字架上的代罪羔羊,來喚人知罪,勸人悔改。

這一種用愛感化、白白的恩典,使悔罪之人的生命(心靈徹底)翻轉,成為能夠貢獻社會的新生命,也等於是一個死刑的完成。因為那一位以犯罪為樂、愛犯罪的惡者,已經死去。如今活著的,不再是那惡者,而是一個悔罪厭惡罪惡的新人。

愛與恩典是上帝留給律法主義者的新課題
總結以上各點就是:「死刑」故可尚存,作為一個不廢的誡命。但《聖經》使人確信,在人間令一個坐以待斃的人良知發現,有積極悔改向善的機會來回饋社會,論到了耶穌基督的愛 (註三),有優先權,其價值亦遠勝於死刑。

所以,從上帝創世到如今而言,律法在此道有不能的遺憾固仍存在,但若(不論加害者或受害者雙方)人心中,仍離上帝很遠,無法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的愛,心中那一個律法主義而有的仇恨,即是一個除了以牙還牙之外,永難打開重生之門的枷鎖。

這麼說,不是因為那些受害人死抱著律法的公義為自己討公道有錯,而是上帝的恩典之舉,已經打破律法主義的創意,在死抱律法主義者的世界,總是一個死結,難以落實在人間。



附註:

註一:《創2:17》上帝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裡的「必定死」原文是兩個「死」(H4191),有強調的意思。這個「死」不是自然死亡,而是受罰之死,例如 治死(被判死刑)、殺死、被消滅等。
這預言和《聖經》在《啟示錄》有所謂「第二次的死」的審判,相呼應,不是虛言。(啟2:11,啟20:6,啟20:14,啟21:8)。按《啟示錄》的意思,眾人都像罪惡世界裏違背神的受害者,背負罪債而活在第一次的死裡,等候將來第二次的終審。但在上帝的恩賜 - 基督裡得救恩洗清自己的罪惡,成為新造之人者,那第二次的死(永死刑罰),被免去了。

註二:第一個始祖亞當偏行己路犯罪叫人死,上帝為我們預備後來的亞當 - 完全能夠遵奉上帝旨意的耶穌基督,並為罪人作代罪羔羊叫人活。這是上帝的公義、慈愛、恩典和真理。這就是基督徒信仰的內涵。

註三:這愛的廣大無私,長闊高深,非世道所理解,人心亦無能施予。唯如《聖經》所言,罪人知罪、厭惡其惡,真心悔改、向至高上帝尋求基督代罪羔羊之救贖恩者,必能迅速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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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為何不殺死撒但?這樣一切問題不就解決啦?
撒但從何時出現? 何時開始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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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麼?萬教歸宗?殊途同歸?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何為「」?

《聖經》使人知道,善的真諦是本於造物主的屬性 (可10:17~18、路18:18~19);「善」是基於造物主的愛與公義,而無絲毫虛偽、禍害成分。

世界上的宗教多不勝數,論誰能以「善」自稱,它就必需要符合這種 -「善」的最高標準。


令人可嘆的,大多數宗教沒有能力提出、或根本不符合「善」的標準(註一)。尤其死人被封神的例子繁多不可勝數,這類神明自身難保,也只有靠賴一些善男信女憑天性良知 (其實誤用了造物主的恩賜) 的作用,在道德空泛,對虛實無知的「善行」中,來為其抬轎。

尤有進者,一些宗教家了解善行的價值,卻鼓吹崇信「作功德」(藉善行贖罪或討好神明) 以換取其神明未曾保證 (在今世或來世) 可得之善報 (例如改運) 的虛無信念,來牢壟善男信女的侍奉、委身、獻財。其實,若將其說法,拿來和那一位造物主的屬性相較,即知虛實差距一千八百里。

造物主的屬性 > 人間宗教的權威
(遠高於)

識者知道,天地綱常,並非人人可以無中生有。識者相信,創造天地的造物主,雖在自隱之中,一如祂的真理良知在人心中,是超越一切有形的政治、宗教,甚至令萬般宗教不得不臣服地,主宰著萬有的秩序。


譬如制定法律者或行使公權力的管理者,要令萬眾心服,必需遵守或滿足這個天良。任何屈枉者得申,且要靠賴符合天理善良之律法主持正義,而非哪個宗教人士關說。

又當人心無力敵擋罪人獨裁者偏邪治理,必定盼望需要一個至高者、從上天、從造物主天生而有、永恆無改的公義準則存在,以為天下蒼生諸般「善」理,主持公道,權衡虛實,賞善罰惡。(那就是基督徒所謂從造物主之「善」的真理發出的審判。)

這「善道」之公義既是超然,不可動搖,千古無改,又豈是人間某些宗教家的「功德」之說 (有賄絡神明之嫌的善行) 可以左右?

使徒保羅在《聖經》上寫道:

羅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羅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神的事情,泛指人的天良所能理解到 神的屬性能力和其作為)

再看今天人間社會,民攻打民、國攻打國;舉世充滿公義對抗不公義的裁判抗爭,即在證明這「善」道是至高,放諸四海而皆準,不分種族語言膚色信仰與國界,上自權貴下至庶民,人心皆無可否認和逃避的法則。

若人間處處,(各人各家各民以至各國),認識這位至高者 - 善的本源;無不學效這位 造物主的屬性 - 不問回報只問善行何在 - 的眾人皆善之果,世界自然因此消除歧見不公,社會均平,朝野和樂,家庭蒙福,人人自由。


是以,自然慷慨流露如上天造物主的屬性那般愛善之德,即是受造之人所以為人的尊貴與本分。否則,離此一步,信徒不先分辨上天善惡好惡、屬性是非,而虛有其表地利用「善行」,算計討好上天,豈非褻瀆犯上。其輩恐怕淪為犬儒衣冠、演化為禽獸之流也是難免了。

那麼造物主的子民 - 基督徒相信,罪人若認識這位造物主的屬性,便不懷疑《聖經》所言:作人的真理,是要愛神愛人,榮神益人;是有敬畏造物主的心;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造物主)同行」。(彌6:7-8)

如此愛道與要求悔改的信仰,(請大家捫心),除非淪為鬼魔偏邪者,有誰會衝著如此信徒,格格不入地抵擋、反駁、拒絕、推卻? 竟至造謠汙衊, 公然作對?

又任何另立宗教,與之抗衡者,豈能言其善哉?


大凡借助宗教滿足私慾圖利;或者神鬼不分地尋求神明,意在為私慾求報而有行善之舉的宗教徒,既然不認識這位造物主的屬性,其私妄的「善行」,豈會在意天德光明之道?豈會優先關注上天始終利益他人之愛心?

豈不會忘本又妄私地把諸般行善,曲解成個人得利的門路?(對我有好處才作)


面對如此接受供奉的宗教神明,和其宗教徒信仰,使徒保羅說了:「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11:14)

甚至中國古代的尊貴人豈無說過,「敬鬼神而遠之」。可見世上有諸多宗教 (神明、神祇) 不但與「善」條件不符,也沒有「為善」能力。

好比中國人,愛財怕鬼;既為謀財敬鬼,又為吉利驅鬼。自始以來,民間信仰祭拜禮俗,祭典牲羶,酒色財氣來者不拒。雖竊得傳統信仰、傳統文化為名 (註二),供奉牌位、立神像、點煙香、服灰水、燒紙錢、放鞭炮、作法術、論卜卦(算命問卜),……甚至鬼節、鬼月、中外合璧之種種宿命論精神信仰,長久至今,也落得對身體、精神健康、環境危害之名 (註三)。

又見當今,世風日下,歡場酒色媚俗放蕩,異類世俗藉賴聲色之娛匯為文化,甚至不少地方宗教之所,亦浸淫其中。逢年過節,從地方戲曲到大演情色清涼秀,不時但見善男信女一家老小朝聖圍坐。

如此魅惑、色誘、以人氣養神之偏差的宗教,
不過自證宗教人為。論其信仰內涵屬性本身,道德意識不足、善惡無分。更遑論其膜拜之 神明對於此道,是憂是喜。

識者識之,如此宗教, 非但不利於恢復道統良知,亦無濟於傳道勸善。信眾恭逢其時,利之所驅,不免妄私。倘若聚會之時,酒色財氣,又為了添人氣,非遊走不法邊際不以為樂,也難免陰魂匯聚,慾望難消,禍害蠢動。

良知未泯者,
勞動警察功高事小。不日歪風成性,善男信女修得不知羞惡,成何體統?

試問為何地方宗教有這類與善良風俗牴觸之偏差? 高舉 "良知" 把它問個究竟吧,原因無他,這是人為的宗教。

說它造神、封神、養神;為神開光、為神治裝、為神抬轎,請神、召神、送神。魁儡弄神,乃為不善。

甚至那些為神明之行宜拈鬮、大舉遶境一路妄行、煙火音爆遺留災害、汙染。勞民傷財又為禍遺害,乃為不善。


但是如此愚妄者,身在其中邪而無知。其實只要抓緊上帝賜與凡人的愛德良知,便可以明鑑。我們也有俗話,對於宗教善惡的虛實,試問智者先見豈無說過:
「神由人封,人更神!」
「經懺念經念佛若可超生,難道閻王怕和尚?」
「金錢贖罪燒紙錢可續命,分明閻王是貪官。」…

是故,綜觀人間諸路宗教神明,信者信之。唯有認識造物主之「善」,而深入察驗萬教虛實者,自然知其善惡。證諸其行其果,結局也必然分明。 (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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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而思之,人間神明神祇,縱使累萬,不過是人手所造,無一可以誇稱他是標準。唯有這一位創造天地 - 造物主 - 萬有根源者,才是標竿,無與倫比。

祂用自己至高之愛善,創造了一個美麗良善,和諧無害的世界,這就是真理 ; 永生(不朽)之鑰匙 ; 「善」的代名詞。

但人自私的罪,生出虛偽、貪婪、忘本、自欺、妄私、自專,忘記上天、偏行己路;玷汙了造物主賜給人居住的大地;也詛咒了自己。

尤有進者,如《聖經》上說,「人」是按著造物主的形象和樣式(祂的榮耀)受造的。當「人」活在錯誤當中,生出愚昧、迷信,進入虛空,失去永活不朽生命,這是「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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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以上,放眼世道人心吧!試問那些親者、途人,尊卑、貧富,在無數盲目崇拜虛假、麻木不分善惡的人心間,倘或尚有庶幾捫心者在發問,「誰是善的?」

只有一位是善的。(太19:17) 對於這問題,救主耶穌早已給出祂直截了當的啟示。

天父就是善的本身與根源。(祂差愛子基督來顯明)。又見祂的愛子耶穌之至善光明,並自卑降世成為代罪羔羊,為人捨己之無私真愛,更證明祂是獨一全善真活 神。

耶穌證曰:「神愛世人」(約3:16),這語除了認同「」的尊貴,也是在說到這位造物主:
    祂的善道化育諸天和祂賜給人居住的大地,無與倫比;
    祂在古今人類歷史中,賞善罰惡,證明了祂的全善不虛:
    祂的真道,純淨無雜,不玄不迷;不但經得起考驗,且能使人清心,歷久彌新;
    祂頒賜給世人的誡命法則,不但對天地環境無害;且能叫信者健全,身心靈同得益處;
    祂話語信實不虛,凡祂預言或承諾,必熱心成就。
    祂為愛捨己,曾藉愛子基督親自下凡,道成肉身向人顯現;為人贖罪。
    祂寬恕悲憫,藉人子耶穌證明祂對凡人(不論貧富尊卑)的處境,完全可以感同身受。
    祂的恩德無量,差遣善僕將祂真道傳遍天下,愛無歧視,又愛無國界地臨到萬邦;
    祂的神蹟不斷,能力無邊;世上誠實的見證人,為祂有增無減。
    祂日日垂聽世人祈禱,差遣救星,又親自留下可靠的應許在《聖經》,作世人隨時的幫助。
………


基督徒知道,誰信有這樣一位大能大公、大愛又大量,全知全德全善又全能的 神,便已經足夠。又何需另立一個「封神榜」?

面對祂,我們但憑祂所造賜心中的良知,棄惡向善,即可立地成聖地歸向祂、在心中呼應,與祂來往,又何必到處拜廟、求神拜偶?


到底思之,
    「萬教殊途」 - 不過自證人心有異
    「宗教不分」 - 不過說明人心不察

若肯拿耶穌口中的這位上帝,相較於這世間乏善可陳的諸多宗教,很顯然,無一不需要有這麼一位無與倫比、強有力的 神。

更何況,任何人心中,一旦失落了這位唯一全能全知全善、無與倫比之造物主的寵幸,竟和祂疏遠,雖有滿天神佛不時進駐加持,也難免失之「掛萬漏一」。


有鑑於此,牧者要提示:
每當面對主題的發問,或這問題浮現在心,我們信念上應當懷疑 -

    「萬教殊途,諸神何來?


又每當需要宗教的指引,互論善惡吉凶與永生之道,倘若 -

    「善惡之論,尚無同源同道同軌,又豈能同歸?

(可見常人愛掛嘴中的那句 - 「信甚麼都一樣」- 不過是睧者的虛謊之言。)
………


(結語)
果真有一條殊途同歸之路,除非,萬教歸宗歸源存真,去淨虛無。
意即,承認、回歸(悔改)、相信那位眾善的本源,是矣。(約14:6)


道理顯然,一旦人間宗教都能夠在這個要點地方,沒有偏差,那麼我們還有需要那麼多種宗教麼?


基督徒常被問及的一個問題就是「基督教為甚麼分那麼多教派?」
我們正確的回答是:

(1)基督教不是「信教」。而是信有一位上帝祂是創造天地萬有的造物主,和祂所賜給所造之人的救主耶穌基督。並祂的誡命、真理的權威。
 這位上帝的權炳統管萬有,超越一切政府、宗教、人間法律等等的權威。

(2)基督徒口中的「教派」不是分門別類的門派、派別。而是「教會差派」。主耶穌基督的教會只有一個,是普世性,但有許多被祂差派的使者、僕人,在各地設立差會。
(撇開異端不說),信守同一本聖經的,有多個不同的「差會」 (例如救世軍、聖公會、浸信會、長老會、信義會…等等)。

正因為敬拜這一位高過宇宙萬有的至高上帝,基督徒認識和追求的愛善之道、基督真理,並未把自己的善德良知侷限在私慾或任何的領域。基督徒尊崇的真理是與造物主之善相合、放諸四海的良知而皆準、沒有衝突的。

基督徒相信總有一天,在基督宣揚之真理的裁判與審判下,這一個世界終會來到 - 造物主的屬性 - 公義、仁愛、良善,必被全世界認識。這是祂在《聖經》上的預言和應許 (賽11:9)。

道理顯然,上帝要將一個這樣的世界,留給世界末日的倖存者。(詩37:9-13)

道理顯然,在末世,上帝要透過祂可被觀察研究發明的一切受造物、參透祂旨意的僕人先知,從祂差遣賜下的聖子耶穌基督,和為祂作見證、屬祂的兒女子民,將祂的公理廣傳到地極。

理顯然,在末時,上帝要把一個這樣的新天新地,昭然地矗立地上,成為祂與受造者同住的聖山所在。那是天堂,那是天城。

道理顯然,那才是萬教歸宗,殊途同歸的永恆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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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註一:舉例言之,國人諸多相信「媽祖」能治病,她是個不幸落海遇難的凡女子,名叫林默娘,說她是身世不幸的可憐女子並無不可。若空憑想像地說她身後進入靈界冥國修練化為悲天憫人神力無邊的神、醫病驅鬼;大凡相信'造物主'的識者皆知,這類死人可以弄神的事,除了人間訛傳,到底還有誰有辦法作弄迷信,招病收病、又靠鬼王趕鬼,瞞著世人的眼目操弄一切。
今日源於大陸東南的媽祖信仰就像西方進化論,是邪靈(錯誤的靈)與人為演化的產物,但在海峽兩岸開放民間交流後,越演越神。基督徒相信這世間,已故的女子,比起媽祖(林默娘)偉大的,不在少數。不然,光論您的生身母親,劬育恩功都不在她以下,但她們與神格無緣,那麼這樣的宗教,其公義在哪裡?
您可知《聖經》告訴我們,造物主祂看重孝敬您的母親,更甚於膜拜一切寺廟偶像。 (箴23:22)。
若肯用心究問,這裡有一個見證人,大家也應該認識一下。(媽祖的後代信基督) (今日新聞網)

註二:筆者說他們這些宗教活動,向來竟能夠以民間傳統信仰為名,乃是「竊得」。理由是因為它們原本不是所謂炎黃子孫「中國人最古老的信仰」。他們傳說的道理,也不全是遵奉中國人先賢古聖道德信仰之經書口耳相傳的「固有文化」。更非後來領導革命推翻滿清帝制的國父孫中山先生(一位基督徒),他心目中想恢復的中國固有道統文化。
中國人最古老的信仰是「敬天」的信仰,而這「天」即是「上帝」。而且根據現今所知中國最古老的書經,這位「上帝」也就是《聖經》所言創造日月天地的造物主。因此,今日許多人所謂「中國民間的傳統信仰」,其實乃是失落了炎黃子孫祖傳固有傳統文化信仰之根的不幸產物。  
而且遺憾的,當今諸多人士 (其中不乏教育人士) 口中不免錯誤地視此「民間的」為「我國的」「傳統文化」。老實說,不顧道統道德地隨便使用這個稱呼者,應當感愧於難道不是「數典忘本」?或犯了「竊取」?

註三:有關這類不利於環境與衛生的宗教活動的可靠消息,隨處可得。
譬如,焚香祭拜 煙可致肺癌 (消息01) (消息02) 近日且發現家中燒香拜拜幼兒易有血鉛中毒之虞 (消息03) (消息04) 
譬如,廟會、建醮、遊行、開工、選舉,鞭炮噪音擾人身心靈,危害居家安寧 (消息01) (消息02) (消息03)
譬如,鞭炮煙火噪音傷害聽力、灑冥紙令環境髒亂、燒金紙令空氣汙染、敬神火燭反造成火災損害 (消息01) (消息02) (消息03) (消息04) (消息05) (消息06) (消息07)  人為宗教只能證明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
譬如,算命、交鬼(與鬼神建立交往關係)、命理卜卦,不但困人於宿命論,且對人身心靈有害 (消息01) (消息02) (消息03) (消息04) (消息05)
說來其中問題多半與保障身家、福國利民相違,在其中可揭發、未公開的傷害不少。雖今日我國法律已有進步的法源管制,以防杜病灶,可是意外仍然不時發生,這是否表示有關的公部門,也難辭其咎。
(為了民生幸福,民眾在此類宗教活動當中的安全意識往往不足。而環保局、勞健保局、文化局、民政局…難道會同意繼續長此以往,視若無睹,無動於衷)。

註四:舉例思之,宗教家的 "教理" 是否 "真理" 呢? 許多人直到錯誤造成之前,不會分辨。真要消災,除非一開始便看到了結局後果。(真理必須沒有錯誤,才能放諸四海而皆準)。
好比佛教徒勸人為善,以推崇「不殺生」是功德,勸人「吃素不吃葷」。但這些是不能打破的真理麼? 信者信之,儘管有某些人頗有心得地推崇它們的好處。但看穿了要當它們只是個案、或是因人而異的 "建議" 尚可。若真要將它們放諸四海,就無可能"皆準"了。
又譬如地球生態危機處處,要保護生態平衡,不能只考慮一般生物的生存權利便夠,最重要的還包括人類的性命安危。若有善士關心保護地球、維護健康環境的問題,務實的作法並非任意「放生」「吃素」「不殺生」能夠解決的。還要關心「氾濫」、「疫病」、「危害」的管理。若有失衡,危及人類健康,往往是造成需要迅速執行大規模撲殺的原因。拿這個道理,可比常人遇到登革熱疫情吃緊,而迅速噴藥滅蚊防疫,說它「德政」「善舉」一樁,也是不爭的事實。那麼真理是甚麼?
筆者認為基督徒相信《聖經》上所說,上帝創造天地,又賜給人各樣葷、素飲食,並吩咐那按祂形像樣式受造的人類,遵祂旨意誡命學效祂屬性,管理祂所造的這一切,才是不偏不倚,與真理沒有衝突的。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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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有信仰生活與敬天禮拜從何時開始?
為什麼上帝不造出完美的、不會犯罪的人?
何謂「神的形象與樣式」?
請問:基督徒的「成聖」與佛教徒的「成佛」有何不同?
何謂「完全人」?人非聖賢,孰能符合聖經完人的要求?
基督徒是「信教的」麼?  

~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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