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利未記》顧名思義,是有關於利未人在會幕辦理祭典盛事的規範要求,其中不乏許許多多有關於祭典的禮儀和事宜的細節。如此神聖的典章條例,對於許多讀者而言,卻認為是繁瑣而難懂的一卷書。
看不懂《利未記》第一章麼?
復活節來臨之前的受難週當中,對於基督的祭典,大多數人都會閱讀〈福音書〉有關基督受難的史實。較資深者多半會注意到舊約先知的預言,例如《詩篇》或《以賽亞書》53章的內容。可是,逾越節乃是有關於羔羊的祭典的節日。論此在《聖經》當中所提到關於基督之祭典的事情,最早而又完整的啟示,卻是在《利未記》呢。
可是為何只有鮮少人注意到呢?原因也許不只一個,但個人從過去經驗相信多數人是因為看不懂祭典當中的那些繁文縟節到底有何重要意義,而錯失了興趣。如果說,「逾越節近了」,卻鮮少人會注意到《利未記》,那真是一件遺憾的事呢。尤其《利未記》第一章,是有關於基督和基督徒的獻祭,是在各樣祭典中無與倫比的祭。可是許多基督徒卻說,看不懂。(啊呀呀-)
要閱讀帶著奧秘的《利未記》,的確有其難處。但請容我提醒讀者,「神的奧秘就是基督」(西2:2-3),「基督」就是聖經的鑰匙。在讀經遇到不懂的地方,肯尋求基督之聖靈指教的人,早晚會有發現,而在認識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彼後3:18)
一般人對於《利未記》存有的一個潛在問題是:
我們還有需要《利未記》嗎?
《利未記》當中古老的祭典,今天已經被廢除了,我們還需要它麼?
其實,聖靈在《利未記》當中所提供的、要解決的,乃是人類古老的問題和古今的需要。《利未記》的前半部1~16章的亮光,是有關於〈與神和好之道〉的事宜。
人類從始祖便有犯錯得罪上天的紀錄。是故敬天獻祭,贖罪求和睦,原本是人類最古老的、與上天和好之道的信仰。然而,若不知道上天所要的,光知道獻祭、或者用自己的方法獻祭,都不一定能夠達成結果。甚至有可能因為無知的妄行,而犯下褻瀆,罪加一等呢。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利18:5)
《利未記》就是一部告訴人有關,上天所要的獻祭,和人當如何行,可以滿足上帝的要求,使罪汙得潔淨,恢復人與上帝的關係的一部聖書。在表面上鑽研的人,或會因為它是和祭典有關的書而稱它作「祭司書」。然而很快就會被發現,這是有偏差的地方,因為它不是專供祭司或利未人參考或收藏的一部書,也是眾人從坐寶座的尊貴人直到民間的貧窮人,都要知道和受教的一部教科書呢。因為這是關係到所有人的平安與屬靈的福利。
「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結20:10~11)
《利未記》的主題是「你們要聖潔」
這一個聲明帶著兩個意義,不但在要求凡是要在神面前服事的人,當有的屬性;也在宣告凡到神面前來尋求祂恩典的人,必然能夠得到的功效。
「救世軍人」十分注重上帝所要求的聖潔生活,在救世軍中強調個人向基督聖靈信而順服的委身,並要過合神心意的生活。《利未記》全部的主題即是「你們要聖潔」(利11:45, 彼前1:16)。沒有聖潔,在神面前所付上的一切都是徒勞無功。這是神在百姓獻祭的實踐當中,十分清楚教導的。
上帝愛世人,祂對世人的救贖計畫從始祖犯罪便已經啟動了。祂所需要的聖潔羔羊,也早有預備,當人犯錯,一早就啟示給人了(創3:21)。深入閱讀這本書的讀者會發現,《利未記》當中充滿了和神的羔羊-耶穌基督的救贖功勞、受苦、犧牲、流血、使人除罪、成聖有關的啟示。
你也會注意到,獻祭的細節所以如此重要,而且一絲不苟地才能蒙上帝悅納,最主要的理由,就是因為它全部是和基督將來要臨世的救贖計畫有關係。正因為如此,上帝已經預先看透地知道,並已計畫好的緣故,在祭典上不容有任何與祂公義的計畫有差池的地方。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3:12)
上帝為何要摩西寫下《利未記》?
這是上帝信實的作為之一(出24:4,34:27),祂的話是先知性的啟示、是預表、是承諾、是在立約、是在作擔保。
再者,論到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被解救,被贖出,就是從基督救贖計畫而來的救恩行動。上帝大發熱心救贖以色列人,是希望他們成為事奉祂(祭司國度)的子民。祂命定基督救恩的啟示將要透過他們來昭告世人,甚至基督將來要從這屬於他的子民當中出來,完成上帝對全世人的救贖計畫。
所以,上帝把基督救贖罪人的啟示藉由祂在《利未記》當中頒賜的律例典章啟示人。而且這麼重要的啟示,是從第一章就已經開始了。
我們為何要讀《利未記》?
今天我們讀《利未記》不是為了知道怎樣辦理祭天大典的事情,而是從中發現基督的赦罪之道。《利未記》在告訴我們與上帝和好之道。其中成分有上帝公義的恩典,基督捨己之愛,人人成聖之理。在萬民中,這不只關係信眾的蒙恩,也關係非基督徒的得救;在聖民中,這不只關係舊約選民,也關係新約聖徒;在個人而言,這不只關係今生的需要,也有在永世裏的預言成分。
保羅在《希伯來書》上指出在《利未記》當中的奧秘:「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來8:5~11)。又指著大衛在《詩篇》中曾預言基督要來:「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10:7, 詩40:7)
或問,耶穌受難前也閱讀《利未記》麼?
事實是,耶穌從起初就十分清楚摩西所寫的律法書,也認同《利未記》和他的關聯。當他舉起杯來,聲稱「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 他是在印證先知們在《聖經》上所言的(出24:8, 亞9:11, 來9:20)。當他道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6:55) 他是在成全《利未記》當中「不可吃血」的條例(利17:12)。
當他在說:「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太26:29) 他是在表示,他與我們的立約(苦杯贖價與羔羊祭典),在他兌現成全之後,並不需要重複進行。
然而,這《利未記》當中的義理,因為基督羔羊的成全,可以放在一邊了麼? NO!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羅10:5)
現在就來閱讀《利未記》第一章
《利未記》第一章是關於要獻給耶和華的燔祭(燒化祭),這是一種馨香祭,是獻給神、取悅神的祭。全部要求,其實就是有關於基督祭典的啟示和預示。完全符合,即是蒙主悅納的條件。
或有人要問,為何指定「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呢?(1:2)- 這是取其表記意義。在創造的屬性上,「牲畜」是與人為伍的僕役性質,「群畜」代表主人所牧養的產業,「要從牛群羊群中」取出,是在主人的產業中揀選的意思。這是預表那位被膏立的基督要從選民當中出來。(註1)
凡欲獻祭者可憑個人的財物能力,有三種祭牲(牛、羊、禽)作選擇。
●獻牛-「牛」—預表基督為「僕人」的表記(結1:1~14,啟4:1~11)。牛是勞苦而溫馴有力的動物,這種順服正是僕役的表記。他象徵人類受造原初的屬性,是要做上帝的忠僕,在地上治理全地(神的產業)。所以牛的犧牲,不但是與基督,也與神的子民(皆其僕役)有關聯。
獻牛的處理方式,雖和別的祭物有不同,(因為表記意義不同),所求但要符合神的公義:
˙要用公牛-這是先造的亞當的表記,也預表基督為男子的身分。先造的亞當失信不忠,後來的亞當順命以致於死。
˙獻於會幕門口-這是東邊的標記(東方伊甸園聖山下是人類罪初地點),基督被捉拿的位置(聖城或聖殿之東邊橄欖山下客西馬尼園)
˙按手在頭上-頭是元首之地位的表示(為首的,預表亞當與基督)
˙在耶和華面前宰殺,奉上血-這是獻給耶和華的贖罪祭(除罪血)
˙血灑在會幕門口-這是人要進入會幕(到神前)之前的除罪血
˙餘血盡灑在壇的周圍-基督的祭典一路流血直到在十架上灑盡
˙剝去祭牲的皮-榮美的庇護褪去(如基督之身衣被剝奪,預表罪人至終失去庇護遮蓋)
˙把祭牲切成塊-代表身體被破碎(如同人與神的關係破裂),預表主與門徒、教會、主內的團契被撕裂打散,但主使它反成了祝福)
˙頭、肉塊與脂油擺柴上-預表基督與他身上(教會眾肢體)的恩膏
˙內臟與腿用水洗-代表(個人或教會肢體)內在與行為的完全洗淨(靈魂潔淨)
˙一切用火全燒壇上-完全歸給主(作為可蒙主悅納的表示)。
●獻羊-「羊」—預表基督為「神的羔羊」的表記 (約1:29,賽53:6~8,徒8:29~38)。和牛的溫馴有力相比,羊是最弱勢而無力自保的溫馴動物。牠代表義人的溫馴單純毫無犯罪能力,又代表軟弱的人對罪無力抵擋在罪中無力自救的堪憐景況。
獻羊的處理方式,雖和別的祭物有不同,(因為表記意義不同),卻也不離公義:
˙可用綿羊或山羊-預表基督羔羊代表所有的人(綿羊是正面右傾者的表記,山羊是負面左傾者的表記。太25:32)。放諸四海,就是萬民屬主的預表。(約12:32)
˙要用公羊-這是先造的亞當的表記,也預表基督為男子的身分。先造的亞當使人墮落,後來的亞當替人贖罪。
˙獻於壇北邊-這是基督被釘十架捨身之位置的標記(在聖城外北邊)。
˙餘血盡灑在壇的周圍-基督的祭典一路流血直到在十架上灑盡。
˙把祭牲切成塊-代表身體被破碎
˙頭、肉塊與脂油擺柴上-預表基督與他身上(教會眾肢體)的恩膏
˙內臟與腿用水洗-代表(個人或教會肢體)內在與行為的完全洗淨(靈魂潔淨)
˙一切用火全燒壇上-完全歸給主(作為可蒙主悅納的表示)。
讀者應會注意到,以上的獻牛、獻羊有一個共同而特殊的要求-必須「沒有殘疾的」(1:3,10 )。這在啟示聖徒(即基督徒)作為一個神的僕人,聽命行事要完全,不應當有錯誤;而那要為眾人贖罪的除罪祭(祭牲)也不能沾染一絲瑕疵(罪汙)的要求。
進一步的靈意是在告訴我們,健康的教會應當是一個完全聖潔(尊主吩咐),可獻給神的教會。我們個人的生命也應當全然成聖(成為聖潔合乎主用)。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帖前5:21-22)。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5:23)
接下來還有第三種祭牲,是用「鳥」,這是廉價的東西,是窮人所獻的祭物。其中所指定的斑鳩或雛鴿,都是容易取得的東西。
「斑鳩」是全世界族群最龐大的鳥類。這種春天會報信的留鳥目前散佈於世界各大洲,牠象徵基督周遊各地,和屬於他而居住於各地各方之族類。「鴿子」是溫馴可以眷養的,「雛鴿」正待羽翼豐滿之時,有青壯之年的表記,這是基督盛年之寫照。
這祭典不像上述兩者。它並不強調「沒有殘疾」,因為這是窮人的表記。預表聖父的形象-聖子,甘自降卑成為罪人待罪之身那般卑微,貧窮,無佳形美容的地步。
想當然,這祭物當中所代表之「貧窮人」的意義也是深廣而豐富的。到底甚麼樣的人可以算是貧窮人呢?現實的貧窮人是指沒有財物能力者,心靈的窮人是罪人的寫照(例如虛偽),屬靈的窮人是捨己的實踐者(例如門徒撇下一切跟從主)。有這樣的說明在前,讀者應不難從以下看出這個第三種祭物當中的意涵了。
●獻鳥-「鳥」—預表基督為「使者」的表記。(路4:18-21,賽61:1-6,可16:15,路9:6)。「鳥」在創造的表記上是屬天的使者。因基督從天而降,受差而來,道成肉身。獻「鳥」表示身分貧窮(林後8:9),「斑鳩」預表基督是禧春報信無處不見蹤影之使者(路4:18-21),「雛鴿」預表基督在盛年身為溫馴和平的使者。
(有趣的,這兩種鳥類在外型上原本就很相似,不清楚的人會以為是同類。例如將斑鳩誤認為灰鴿)。
此外,有關於「使者」之見還可引申。誰是神的使者呢?屬祂的人不論良莠都是的。好比耶穌的門徒當中有脾氣暴躁如雷子的,有攔阻他不要走十架道路的,還有出賣他的。
窮人在本身條件上是很容易犯下無知的錯誤,而這些並不都是無可原諒的罪。所以未規定無殘疾的道理也在此。上帝包容廣大之憐憫心的恩典顯在這個祭典所預表的奧義上。這個祭典在預表基督為所有屬於他的人贖罪(約1:10-11)。事實上若把它放在耶穌受難時發生的歷史事件上來看,也有十分吻合之處呢:
獻鳥的處理方式,雖和別的祭物有不同,(因為表記意義不同),卻也不能偏離神的公義:
˙斑鳩或雛鴿-預表基督本身(和屬他的人,例如同他之報信使者的屬性)。再者,人類在地上受造本是天命使者(彌6:8,申10:12),放諸四海,也預表罪人(待罪使者)貧窮堪憐的景況。
˙把鳥拿到壇前-基督被捉拿到祭典當中 (正當宰殺的日子他的門徒同樣是落難人呢)。
˙揪下頭來-元首基督取代所有的人 (包括慌逃的門徒、甚至罪犯頭目)而被審訊處決。
˙要把鳥燒在壇上-預表在祭典中犧牲
˙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鳥血不多,盡流壇邊即可,預表枯血之死。
˙把鳥的膆囊和羽毛除掉-這兩樣是鳥類謀生功能的器官。除去等於判死刑。(在鳥脖子的膆囊是發聲、儲存食物、兼一部分消化或分泌餵哺幼鳥之功能器官) 代表報信使者完全失去條件功能,被禁聲、行動權力受困被剝奪。
˙然後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東邊預表事情將發生之處。
˙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 -預表基督落難時的苦難,它代表神與人同工之關係的破裂,也代表基督與門徒之團契被撕裂,但未斷絕。放諸四海,則表示人與神的和諧關係的破裂,但未斷絕。
˙一切用火全燒壇上-完全歸給主(作為可蒙主悅納的表示)
論到 神所指教的這些祭禮,祂要求在人的方面要獻得可蒙悅納,完全燒化,這是因為在 神的方面,祂承認自己就是要完全如此地為我們捨己,背負這重擔的救主。
(聞道如此,我們獻祭,應當凡事感謝主)
以上就是《利未記》第一章的內容,是有關於基督之祭典的啟示。在比較過〈福音書〉之後,人將讚嘆地發現基督受難事件,奇妙、精確而完美地應驗、成全了這祭典的全部要求。
如今,基督的祭典已經成全了,上帝還需要甚麼?
從以上的發現已經可以肯定,絕對不是獻祭的祭牲。這是從早期的教會已有的認知,使徒保羅為我們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表示上帝全部所要的,是委身於上帝的人。他們是信靠基督,天天背起十字架(對付罪由)跟從他,為主而活,樂為主用的見證人。保羅稱之為「活祭」。這樣的人生是克己的,是朝聖者的,是一種天天的獻祭舉動(有人謂祭禮化的人生,意思是實踐聖道的人生)。好比父母生養兒女一生甘願捨己。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12:1 -2)
這番勸勉,與《利未記》的目的是多麼地吻合,讀者切莫忽略了。
■附註
[註1] 人間錯誤的信仰是因為不認識基督而有的。不認識主基督(耶和華),也就看不見神的形象樣式,結果生出迷信,把牛犢神格化,把祭典淪為拜牛犢。這可能是亞倫始料所不及的。(出32:4-6,19-25,31-35)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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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利未記》第一章麼?
復活節來臨之前的受難週當中,對於基督的祭典,大多數人都會閱讀〈福音書〉有關基督受難的史實。較資深者多半會注意到舊約先知的預言,例如《詩篇》或《以賽亞書》53章的內容。可是,逾越節乃是有關於羔羊的祭典的節日。論此在《聖經》當中所提到關於基督之祭典的事情,最早而又完整的啟示,卻是在《利未記》呢。
可是為何只有鮮少人注意到呢?原因也許不只一個,但個人從過去經驗相信多數人是因為看不懂祭典當中的那些繁文縟節到底有何重要意義,而錯失了興趣。如果說,「逾越節近了」,卻鮮少人會注意到《利未記》,那真是一件遺憾的事呢。尤其《利未記》第一章,是有關於基督和基督徒的獻祭,是在各樣祭典中無與倫比的祭。可是許多基督徒卻說,看不懂。(啊呀呀-)
要閱讀帶著奧秘的《利未記》,的確有其難處。但請容我提醒讀者,「神的奧秘就是基督」(西2:2-3),「基督」就是聖經的鑰匙。在讀經遇到不懂的地方,肯尋求基督之聖靈指教的人,早晚會有發現,而在認識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彼後3:18)
一般人對於《利未記》存有的一個潛在問題是:
我們還有需要《利未記》嗎?
《利未記》當中古老的祭典,今天已經被廢除了,我們還需要它麼?
其實,聖靈在《利未記》當中所提供的、要解決的,乃是人類古老的問題和古今的需要。《利未記》的前半部1~16章的亮光,是有關於〈與神和好之道〉的事宜。
人類從始祖便有犯錯得罪上天的紀錄。是故敬天獻祭,贖罪求和睦,原本是人類最古老的、與上天和好之道的信仰。然而,若不知道上天所要的,光知道獻祭、或者用自己的方法獻祭,都不一定能夠達成結果。甚至有可能因為無知的妄行,而犯下褻瀆,罪加一等呢。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利18:5)
《利未記》就是一部告訴人有關,上天所要的獻祭,和人當如何行,可以滿足上帝的要求,使罪汙得潔淨,恢復人與上帝的關係的一部聖書。在表面上鑽研的人,或會因為它是和祭典有關的書而稱它作「祭司書」。然而很快就會被發現,這是有偏差的地方,因為它不是專供祭司或利未人參考或收藏的一部書,也是眾人從坐寶座的尊貴人直到民間的貧窮人,都要知道和受教的一部教科書呢。因為這是關係到所有人的平安與屬靈的福利。
「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結20:10~11)
《利未記》的主題是「你們要聖潔」
這一個聲明帶著兩個意義,不但在要求凡是要在神面前服事的人,當有的屬性;也在宣告凡到神面前來尋求祂恩典的人,必然能夠得到的功效。
「救世軍人」十分注重上帝所要求的聖潔生活,在救世軍中強調個人向基督聖靈信而順服的委身,並要過合神心意的生活。《利未記》全部的主題即是「你們要聖潔」(利11:45, 彼前1:16)。沒有聖潔,在神面前所付上的一切都是徒勞無功。這是神在百姓獻祭的實踐當中,十分清楚教導的。
上帝愛世人,祂對世人的救贖計畫從始祖犯罪便已經啟動了。祂所需要的聖潔羔羊,也早有預備,當人犯錯,一早就啟示給人了(創3:21)。深入閱讀這本書的讀者會發現,《利未記》當中充滿了和神的羔羊-耶穌基督的救贖功勞、受苦、犧牲、流血、使人除罪、成聖有關的啟示。
你也會注意到,獻祭的細節所以如此重要,而且一絲不苟地才能蒙上帝悅納,最主要的理由,就是因為它全部是和基督將來要臨世的救贖計畫有關係。正因為如此,上帝已經預先看透地知道,並已計畫好的緣故,在祭典上不容有任何與祂公義的計畫有差池的地方。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3:12)
上帝為何要摩西寫下《利未記》?
這是上帝信實的作為之一(出24:4,34:27),祂的話是先知性的啟示、是預表、是承諾、是在立約、是在作擔保。
再者,論到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被解救,被贖出,就是從基督救贖計畫而來的救恩行動。上帝大發熱心救贖以色列人,是希望他們成為事奉祂(祭司國度)的子民。祂命定基督救恩的啟示將要透過他們來昭告世人,甚至基督將來要從這屬於他的子民當中出來,完成上帝對全世人的救贖計畫。
所以,上帝把基督救贖罪人的啟示藉由祂在《利未記》當中頒賜的律例典章啟示人。而且這麼重要的啟示,是從第一章就已經開始了。
我們為何要讀《利未記》?
今天我們讀《利未記》不是為了知道怎樣辦理祭天大典的事情,而是從中發現基督的赦罪之道。《利未記》在告訴我們與上帝和好之道。其中成分有上帝公義的恩典,基督捨己之愛,人人成聖之理。在萬民中,這不只關係信眾的蒙恩,也關係非基督徒的得救;在聖民中,這不只關係舊約選民,也關係新約聖徒;在個人而言,這不只關係今生的需要,也有在永世裏的預言成分。
保羅在《希伯來書》上指出在《利未記》當中的奧秘:「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來8:5~11)。又指著大衛在《詩篇》中曾預言基督要來:「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10:7, 詩40:7)
或問,耶穌受難前也閱讀《利未記》麼?
事實是,耶穌從起初就十分清楚摩西所寫的律法書,也認同《利未記》和他的關聯。當他舉起杯來,聲稱「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 他是在印證先知們在《聖經》上所言的(出24:8, 亞9:11, 來9:20)。當他道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6:55) 他是在成全《利未記》當中「不可吃血」的條例(利17:12)。
當他在說:「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太26:29) 他是在表示,他與我們的立約(苦杯贖價與羔羊祭典),在他兌現成全之後,並不需要重複進行。
然而,這《利未記》當中的義理,因為基督羔羊的成全,可以放在一邊了麼? NO!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羅10:5)
現在就來閱讀《利未記》第一章
《利未記》第一章是關於要獻給耶和華的燔祭(燒化祭),這是一種馨香祭,是獻給神、取悅神的祭。全部要求,其實就是有關於基督祭典的啟示和預示。完全符合,即是蒙主悅納的條件。
或有人要問,為何指定「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呢?(1:2)- 這是取其表記意義。在創造的屬性上,「牲畜」是與人為伍的僕役性質,「群畜」代表主人所牧養的產業,「要從牛群羊群中」取出,是在主人的產業中揀選的意思。這是預表那位被膏立的基督要從選民當中出來。(註1)
凡欲獻祭者可憑個人的財物能力,有三種祭牲(牛、羊、禽)作選擇。
●獻牛-「牛」—預表基督為「僕人」的表記(結1:1~14,啟4:1~11)。牛是勞苦而溫馴有力的動物,這種順服正是僕役的表記。他象徵人類受造原初的屬性,是要做上帝的忠僕,在地上治理全地(神的產業)。所以牛的犧牲,不但是與基督,也與神的子民(皆其僕役)有關聯。
獻牛的處理方式,雖和別的祭物有不同,(因為表記意義不同),所求但要符合神的公義:
˙要用公牛-這是先造的亞當的表記,也預表基督為男子的身分。先造的亞當失信不忠,後來的亞當順命以致於死。
˙獻於會幕門口-這是東邊的標記(東方伊甸園聖山下是人類罪初地點),基督被捉拿的位置(聖城或聖殿之東邊橄欖山下客西馬尼園)
˙按手在頭上-頭是元首之地位的表示(為首的,預表亞當與基督)
˙在耶和華面前宰殺,奉上血-這是獻給耶和華的贖罪祭(除罪血)
˙血灑在會幕門口-這是人要進入會幕(到神前)之前的除罪血
˙餘血盡灑在壇的周圍-基督的祭典一路流血直到在十架上灑盡
˙剝去祭牲的皮-榮美的庇護褪去(如基督之身衣被剝奪,預表罪人至終失去庇護遮蓋)
˙把祭牲切成塊-代表身體被破碎(如同人與神的關係破裂),預表主與門徒、教會、主內的團契被撕裂打散,但主使它反成了祝福)
˙頭、肉塊與脂油擺柴上-預表基督與他身上(教會眾肢體)的恩膏
˙內臟與腿用水洗-代表(個人或教會肢體)內在與行為的完全洗淨(靈魂潔淨)
˙一切用火全燒壇上-完全歸給主(作為可蒙主悅納的表示)。
●獻羊-「羊」—預表基督為「神的羔羊」的表記 (約1:29,賽53:6~8,徒8:29~38)。和牛的溫馴有力相比,羊是最弱勢而無力自保的溫馴動物。牠代表義人的溫馴單純毫無犯罪能力,又代表軟弱的人對罪無力抵擋在罪中無力自救的堪憐景況。
獻羊的處理方式,雖和別的祭物有不同,(因為表記意義不同),卻也不離公義:
˙可用綿羊或山羊-預表基督羔羊代表所有的人(綿羊是正面右傾者的表記,山羊是負面左傾者的表記。太25:32)。放諸四海,就是萬民屬主的預表。(約12:32)
˙要用公羊-這是先造的亞當的表記,也預表基督為男子的身分。先造的亞當使人墮落,後來的亞當替人贖罪。
˙獻於壇北邊-這是基督被釘十架捨身之位置的標記(在聖城外北邊)。
˙餘血盡灑在壇的周圍-基督的祭典一路流血直到在十架上灑盡。
˙把祭牲切成塊-代表身體被破碎
˙頭、肉塊與脂油擺柴上-預表基督與他身上(教會眾肢體)的恩膏
˙內臟與腿用水洗-代表(個人或教會肢體)內在與行為的完全洗淨(靈魂潔淨)
˙一切用火全燒壇上-完全歸給主(作為可蒙主悅納的表示)。
讀者應會注意到,以上的獻牛、獻羊有一個共同而特殊的要求-必須「沒有殘疾的」(1:3,10 )。這在啟示聖徒(即基督徒)作為一個神的僕人,聽命行事要完全,不應當有錯誤;而那要為眾人贖罪的除罪祭(祭牲)也不能沾染一絲瑕疵(罪汙)的要求。
進一步的靈意是在告訴我們,健康的教會應當是一個完全聖潔(尊主吩咐),可獻給神的教會。我們個人的生命也應當全然成聖(成為聖潔合乎主用)。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帖前5:21-22)。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5:23)
接下來還有第三種祭牲,是用「鳥」,這是廉價的東西,是窮人所獻的祭物。其中所指定的斑鳩或雛鴿,都是容易取得的東西。
「斑鳩」是全世界族群最龐大的鳥類。這種春天會報信的留鳥目前散佈於世界各大洲,牠象徵基督周遊各地,和屬於他而居住於各地各方之族類。「鴿子」是溫馴可以眷養的,「雛鴿」正待羽翼豐滿之時,有青壯之年的表記,這是基督盛年之寫照。
這祭典不像上述兩者。它並不強調「沒有殘疾」,因為這是窮人的表記。預表聖父的形象-聖子,甘自降卑成為罪人待罪之身那般卑微,貧窮,無佳形美容的地步。
想當然,這祭物當中所代表之「貧窮人」的意義也是深廣而豐富的。到底甚麼樣的人可以算是貧窮人呢?現實的貧窮人是指沒有財物能力者,心靈的窮人是罪人的寫照(例如虛偽),屬靈的窮人是捨己的實踐者(例如門徒撇下一切跟從主)。有這樣的說明在前,讀者應不難從以下看出這個第三種祭物當中的意涵了。
●獻鳥-「鳥」—預表基督為「使者」的表記。(路4:18-21,賽61:1-6,可16:15,路9:6)。「鳥」在創造的表記上是屬天的使者。因基督從天而降,受差而來,道成肉身。獻「鳥」表示身分貧窮(林後8:9),「斑鳩」預表基督是禧春報信無處不見蹤影之使者(路4:18-21),「雛鴿」預表基督在盛年身為溫馴和平的使者。
(有趣的,這兩種鳥類在外型上原本就很相似,不清楚的人會以為是同類。例如將斑鳩誤認為灰鴿)。
此外,有關於「使者」之見還可引申。誰是神的使者呢?屬祂的人不論良莠都是的。好比耶穌的門徒當中有脾氣暴躁如雷子的,有攔阻他不要走十架道路的,還有出賣他的。
窮人在本身條件上是很容易犯下無知的錯誤,而這些並不都是無可原諒的罪。所以未規定無殘疾的道理也在此。上帝包容廣大之憐憫心的恩典顯在這個祭典所預表的奧義上。這個祭典在預表基督為所有屬於他的人贖罪(約1:10-11)。事實上若把它放在耶穌受難時發生的歷史事件上來看,也有十分吻合之處呢:
獻鳥的處理方式,雖和別的祭物有不同,(因為表記意義不同),卻也不能偏離神的公義:
˙斑鳩或雛鴿-預表基督本身(和屬他的人,例如同他之報信使者的屬性)。再者,人類在地上受造本是天命使者(彌6:8,申10:12),放諸四海,也預表罪人(待罪使者)貧窮堪憐的景況。
˙把鳥拿到壇前-基督被捉拿到祭典當中 (正當宰殺的日子他的門徒同樣是落難人呢)。
˙揪下頭來-元首基督取代所有的人 (包括慌逃的門徒、甚至罪犯頭目)而被審訊處決。
˙要把鳥燒在壇上-預表在祭典中犧牲
˙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鳥血不多,盡流壇邊即可,預表枯血之死。
˙把鳥的膆囊和羽毛除掉-這兩樣是鳥類謀生功能的器官。除去等於判死刑。(在鳥脖子的膆囊是發聲、儲存食物、兼一部分消化或分泌餵哺幼鳥之功能器官) 代表報信使者完全失去條件功能,被禁聲、行動權力受困被剝奪。
˙然後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東邊預表事情將發生之處。
˙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 -預表基督落難時的苦難,它代表神與人同工之關係的破裂,也代表基督與門徒之團契被撕裂,但未斷絕。放諸四海,則表示人與神的和諧關係的破裂,但未斷絕。
˙一切用火全燒壇上-完全歸給主(作為可蒙主悅納的表示)
論到 神所指教的這些祭禮,祂要求在人的方面要獻得可蒙悅納,完全燒化,這是因為在 神的方面,祂承認自己就是要完全如此地為我們捨己,背負這重擔的救主。
(聞道如此,我們獻祭,應當凡事感謝主)
以上就是《利未記》第一章的內容,是有關於基督之祭典的啟示。在比較過〈福音書〉之後,人將讚嘆地發現基督受難事件,奇妙、精確而完美地應驗、成全了這祭典的全部要求。
如今,基督的祭典已經成全了,上帝還需要甚麼?
從以上的發現已經可以肯定,絕對不是獻祭的祭牲。這是從早期的教會已有的認知,使徒保羅為我們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表示上帝全部所要的,是委身於上帝的人。他們是信靠基督,天天背起十字架(對付罪由)跟從他,為主而活,樂為主用的見證人。保羅稱之為「活祭」。這樣的人生是克己的,是朝聖者的,是一種天天的獻祭舉動(有人謂祭禮化的人生,意思是實踐聖道的人生)。好比父母生養兒女一生甘願捨己。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12:1 -2)
這番勸勉,與《利未記》的目的是多麼地吻合,讀者切莫忽略了。
■附註
[註1] 人間錯誤的信仰是因為不認識基督而有的。不認識主基督(耶和華),也就看不見神的形象樣式,結果生出迷信,把牛犢神格化,把祭典淪為拜牛犢。這可能是亞倫始料所不及的。(出32:4-6,19-25,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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