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30日 星期三

呂便為何失去長子應有的祝福?

呂便哪,你是我的長子,是我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本當大有尊榮,權力超眾;
但你放縱情慾、滾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污穢了我的榻。
(創49:3~4)

呂便是長子,在父親臨終之前最神聖的一刻,最後的祝福來臨之時,卻得不到他應得的一份。這是令人扼腕的事。

呂便到底做了甚麼情無可原的事情?- 他的過去!-請查考《聖經》創世記 35:22。

牧者偶然讀到有人在所出版的「活出美好靈修」年曆的3月23日刊出「美好的金句」,說「別讓你的過去決定你的未來,今天是全新的一天!」

這話對於一個擁有美好的過去的人並不適用。
(至少對於那位自幼便得父寵,因信披戴基督香氣的約瑟就不適用。但對於已經徹底悔改的人,卻是金玉良言。)

那麼,真理是甚麼?

「真理」與那些似是而非的道理不同,真理是所有人都適合,全部都可以被 神和人接受的這部分。

到底,一個人的過去,有無價值?

世俗人有因果之說。牧者也說,今日成果即是因於昨日。
救世軍大將祈清曾說,我們之所以成為今天這樣的人,是因有過去的形塑而成。

「飲水思源」與「前車之鑑」,都是提醒人不可忘記過去。上帝也不時以過去提醒以色列人,不可忘記。

可是雖然儘管莫忘在莒,卻不可停留在過去。耶穌說了,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天國。(這是指到主內「在地如在天」的國度)

縱有不圓滿的過去,我們還有一位賜福的神

聖經說,神愛世人(約3:16);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 信者,可得權利作神兒女(約1:12)。這些福氣都不是因為人的功德圓滿,而是上帝有意要賜給人白白的恩典。

畢竟人類從始祖亞當就有不名譽的過去,但上帝為人人預備了基督贖罪恩典,白白的救恩。
呂便也享有這個恩典,他在以色列全家當中仍有屬於他的位置和福分。(他不需要因此自暴自棄)

白白的恩典,不是無限的恩典

但重要的是,「不名譽的過去」的確對我們的前途有損。倘若人是在無知當中而為,情有可原,回頭是岸。又倘若是明知故犯,就不當用原諒了,代價是一定要有的了。律法的要求、道德的界線和人性的看法在此。神的恩典也有這個特性。(來10:26)

呂便過去的輕狂,是因年幼無知麼? 老雅各直到老來人都要走了,想法也太無情麼? 這些問題,都不過是常人會關心的方面。但雅各的主張乃是考慮到屬靈的道德問題。這應是一個與 神合一之人才有的敏銳,因是關係人倫普世價值、人生福禍之根本問題。卻少有人會在作出行動之前便注意到的。

呂便錯過了

在《聖經》當中,「長子」是基督屬性的表記,是要承受父親之家業和祝福的。呂便亂倫之罪,(逆倫違天),因破壞了基督在他個人與天俱來之生命當中的這個神聖的屬性。這是他屬靈的父親雅各,一個名為以色列(是已經在聖潔上與忌邪的神有份)者,對這罪的後果所以絕對不肯輕忽的理由在此。

男女婚姻關係所以神聖,是因為其中男女的立約,符合上天之德。(否則便是淫亂)。

在聖經〈新約〉告訴我們,因為基督的奧秘就在婚姻的神聖之中。誰不尊重人倫婚姻,便是混亂 神的聖道的行為。

正如呂便之父親的祝福,是為與 神在基督裡的奧秘相契有關。對於呂便鑄下的錯誤示範,(虧缺了 神的形象與樣式),與這些祝福已經不能相容。

而他父親如此預知而鄭重的訓誨,也在表示天德高照,代價無爽。呂便在此的遺憾,豈非不能謹守道德,順天理;竟放縱情慾、知法犯法。他父親的裁判,斬釘截鐵,如同上主的裁判一樣。

牧者相信,神在《聖經》上為我們保留了這個事例,也是對所有世人的一個警惕。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13:4 )

雅各是屬靈先知,這位家中長輩與主來往,閱歷一生。既然肯定人倫乖違,色慾橫流,情慾高漲,是後世與末世福失禍至的現象;必也在臨終之前,為長子遺憾於天命不可違,而恐怕貽禍地自憂自悲。但上帝眷顧地又安慰他了。幸好雅各的家中還有另一個範例。

「以色列的長子原是呂便;因他污穢了父親的床,他長子的名分就歸了約瑟。只是按家譜他不算長子。」(代上5:1)

約瑟一生,披戴著基督的表記,他才是真正的榜樣。而在最後,承受長子祝福的人。

他雖然按家譜不是長子,卻得了長子可享的祝福。(連埃及法老王也使他權位升列其次)。這留給了我們一個甚麼樣的結論呢?

這在告訴我們,上帝原本有豐富的恩典是要留給具有祂形象和樣式、屬於祂的兒女。
當神的長子(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因為祂留下的不犯罪的典範,而能承受那屬於長子的名分與福分。
同樣的,作基督徒蒙恩得救之人,是要成為不喜愛犯罪的兒女,以便承受上帝所應許之不朽的祝福的人。

約瑟得到了

也許,不少基督徒十分清楚,自己不是 神的那位長子(基督)吧,但在屬基督的事情上,一同有分呢。
請查讀以下經文 :
(林前1:9)(林後5:18)(弗1:5)(羅3:21-26)(來3:14)(啟20:6)



讓我們話再回來,假如今天呂便仍在,世福儘管受損,神仍有補救之道,就是 - 徹底認罪悔改,一面學效基督的典範。一面信靠仰賴 神已經賜下的應許和祝福 - 有信、有望、有愛。


《聖經》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6~18)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詩篇 50: 23)


~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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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3日 星期日

關懷莫拉克八八水災


送愛到災區 ‧ 愛心動起來


惡水重創,山河變色,數千家園被拆毀,地淹屋埋,無可逃避。路毀橋斷,救災工作如水火兩隔,關懷莫拉克八八水災,唯有萬民一家,人飢己飢,人溺己溺,愛無疆界。

救世軍國際緊急救援服務,撥款關心重災區災民民生。目前災區有部分的道路交通已日漸疏通,本軍工作人員正深入接觸,訪問地方,進行重災區災情民生調查報告。
本軍救助工作除了初階段急需的民生物資,也顧及後續生活重建需要。根據訪查與及官方最新資料,目前救助工作除了生還者救援,民生、消毒衛生之迫切問題,最大方面指標已經開始指向倖存者的安置與重建工作的需求。
更多消息……

愛是希望工程

地震過後可以原地重建,但水災位於土石流流經路徑的土地家園,想要復原言何容易?拿莫拉克水災與921地震重建工作相比,災民遇到的困難度料將昇高許多。 災民之家庭生活能否順利恢復,重建之路在考驗許多難有立足之地的災民。即使在巨變與哀傷過後,還可能伴隨無盡的心靈憂鬱和損傷。如何幫助他們走出來,度過此生最大難關,重獲幸福?唯愛而已。

本軍呼籲海內外,民胞一心,弟兄姊妹,社區里鄰,大家心連心,樂善好施,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發揮人道,運行主愛。伸出援手,儘己所能,慷慨捐助,為幫助無助的災民安置、完成家園重建而鋪路。
ˋ
YES! 就是現在
助我助人
Help Us Help Others
各地連絡電話:
台北 (02)-27058150 , 0936865560
台北 (02)-27381079 , 0930062270
台中 (04)-23146185 , 0932986363
台南 (06)-2681476 , 0920491730
埔里 (049)-2424393 , 2992633 , 0932813755
(for English) (02)-27381171 , 0930062270

愛心捐款
郵政劃撥帳號:01290511
戶名:財團法人基督教救世軍
* 請記得註明「捐助莫拉克風災水災救助工作」用途,(以便專款專用)。
並索取本軍正式收據,(可以抵扣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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毯子、睡袋、帳篷、防水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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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慷慨捐款
和代禱




與主一心

主啊!祢慈愛的手在哪;祢仁愛之心在哪,
當我們需要祢的時候祢會做什麼,

祢知道世界失去愛,失去方向,
很多人在今天仍是憂傷度日,
他們需要祢給的力量。

求主與我同在,與祢的僕人同行,分享祢的慈愛,
若我們是祢的手,擁有祢的心,便無所不能。

求主與我同在,成為祢使用的僕人,一心分享祢的愛,
同心運作一同建立祢國度,結出祢悅納的果實在地上。

(摘自 Just One 歌詞)


願上帝賜福您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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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2日 星期六

基督徒不應該吸菸,但是可以喝酒麼?


們感謝上帝,並祝福我國菸害防制法能夠成功上路。

菸害的確是生命的殺手,吸菸當中有三千種化學物質進入體內是無法排出的,它們是致癌 (從頭到腳至少16種癌) 的元兇,這是菸友肺臟變色的原因。所以台灣人不但要怕黑心,也要怕肺燻。

所以國民不論是否基督徒,實在不應該吸菸,但是,可以喝酒麼?
聞此,筆者在想,讀者當中也許有人認為飲酒並不比吸菸可怕。事實不然。除了尼古丁,酒精也是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這是醫學上向來不二的看法。

我們的身體需要日常的營養,但是並不需要酒精,他對於身體環保而言,也是垃圾食物之一,甚至是有毒物。雖然酒的用途,過去在某些專家的看法多抱樂觀,然而最近的研究報告,包括日常的酒類都可能大幅提升致癌機會,令專家們不得不慎重提出「滴酒不沾」乃為上策的建言。(參見資訊)(參見資訊)

這其實早在救世軍人的《立場宣言》當中,已經明確地聲明。(摘錄如下)

「到目前為止,最普遍令人上癮的是酒精,這現象在世界各地正普遍增加。因明瞭飲用含有酒精成份的飲品會危害肉體及精神健康,〈救世軍〉從開始時已全然禁止軍兵及軍官酗酒;雖然不反對他人飲用,但本軍始終認為滴酒不沾是防止染上酒癮的唯一辦法。 經驗證明,染上酒癮與酒的普遍程度有著相因的關係-含有酒精的飲品隨手可購,加上社會人士的一致認可。因此,本軍正致力於促使法例加強對酒的售賣之管制。……

〈救世軍〉從創辦人卜維廉的時代,已經在英倫和酒類的供應者與癮君子之間展開交戰與對話,從而拯救無數酒徒與破碎家庭,並促使政府重視從法令的管制。在那個維多利亞時期,無數男女酒徒棄酒從善,離惡從良。事實在證明,一旦人心得到基督福音的光照,黑暗的英倫社會也越見光明。

這樣的行動,理所當然。不只是良知所指使;也是來自基督救恩之信仰的驅使。

「過去一百年來,人們對酒癮的成因及治療的態度,已有很大的改變,與此同時; 救世軍在世界多個地方仍設有龐大的治療計劃;但本軍始終認為,醫治患者最有效的方法莫如完全戒除飲酒的習慣。在治療計劃中,本軍採用了最新的醫藥及心理治 療方法,不過有時因根深蒂固的社會或道德問題,使患者在康復期間遇到困難,但藉 神救世人的大能,不但已証實了可以改變患者的性格,更是最有效的康復途徑。」


誰是專家?

關於可不可以喝酒,有些人會跟著專家走、或拿媒體輿論當藉口。但是不同媒體、和專家們卻有不同說法;甚至這個世界反反覆覆也並非第一次。那到底是要聽哪一個? (精打細算的人哪) 如果媒體、專家錯了,是誰在付代價?風險是誰在承擔? (參見資訊)

俗話說:「明哲保身」,主耶穌也說了:「智者總以智慧為是。」(太11:19)
若您到頭來才發現汝身成了酒精化學的白老鼠,也許為時已晚。或者夠幸運的話,當機立斷,滴酒不沾猶未晚。

世人相信人生無常,儘管有時,好壞難分,甚至一時找不到專家之時。但任何人光從最保險的角度去思想,也能得出一個良知吧? 譬如,

酒能傷人,喝酒能算是雅興麼?

在這裡姑且不談文人雅仕對於酒紅如何看待,光看酒後的利弊,衡量得失,應知道這價值觀的虛無。

酒精素有「穿腸毒藥」之稱。雖然也許一些人認為「適量」的酒對人體無立即之危險。但事實是使用酒類為飲品者,往往無法克服「適量」標準。而且根據醫學臨床報告,有酒癮者,在戒酒之時,身體仍要承受不少因為酒精的後遺症所可能造成的傷害。

至於各種飲酒的危害報告,已經迫使我國(與世界各國)的法律有越來越嚴格的趨勢。(欲知更多,本堂印有單張放在門口,歡迎取閱向人分享)。酒類除了對某些行業或駕駛人會有重要之不良影響,也對於國民成人、婦幼和家庭、下一代的健康有潛在而重要的關係。甚至個人、家庭、社會因此付出的成本,將無以估計。(參見資訊)(參見資訊)

從媒體新聞上也可知道,這真是令人不時隱憂的問題。(新聞參見大紀元) (新聞參見大紀元) (新聞參見中時電子報) ...尤其不幸的,近來隨著酒商的迷湯廣告與官方放任酒類隨處可得的經濟政策,酒害,已經快速竄升我國國民健康之禍害的榜首。 (新聞參見番薯藤新聞)


《聖經》中的箴言,是給明哲人的訓誨

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箴言20:1)
(意譯:清酒使人失言,烈酒叫人胡鬧。沉迷醉鄉的人實在非常不智。) (CLB)

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言23:31~32)
(意譯:不管酒是多麼誘人,在杯中顯得多麼晶瑩閃耀,喝下去是多麼淋漓痛快,你也不要瞧它一眼,因為它終究要像蟒蛇一樣咬你,像毒蛇一樣刺你。) (CLB)


想當然,牧者要在這裏強調《聖經》有這話,絕不是基督徒的功課而已。當基督徒勇敢地呼籲「要珍惜上帝賜人生命的恩澤,並回饋基督捨身救贖生命的恩德!」「人應當為維護生命健全的理由,拒絕含有酒精類的飲品!」時,生活在現實中的世人有甚麼看見?心中有甚麼長進?


論到酒的起源

《聖經》中最早記載人類造酒,是在挪亞方舟洪水期 (地表大氣與生態丕變) 以後。自它存在伊始,人類先祖已經發現它對個人和家庭的危害(創世記9:20~25)。因為第一個造酒家庭便是第一個受害者。由此可見,遠離酒類,才是《聖經》的忠告。

論到古人因為知識未開,生活作息單純,日常飲食上的選擇不多,若每遇大宴小酌,飲料果汁的準備與保存不易,先期的儲藏釀製工夫,成了重要技術方法。還好,論到他們的經濟條件,健康生活,化學物質、環境的異數不算多。酒類的危害,在現實生活中往往被忽略。

然而今人卻不是這麼幸運了。雖知識水平普遍提升了,尤其注重養生方面的資訊發達,生活的享受多元化,各類飲品充斥。飲食之道,也有了 史無前例的更多選擇下,原有健康生活的環境,卻相對地充滿異數。酒害也越來越嚴重而不容忽視。

可以說,現代人為了健康,含有酒精類 (過量且有生命之虞) 的飲品,顯然在今時,更不宜作為健康飲料。而且醫學上種種臨床報告,條列致病原因,都明顯地指出飲酒的危害、證實古人所不知道的學理正道;在忠告今人,酒精對於我們的身體,是不需要的毒物。

有人或問,飲酒文化在人類歷史中根深蒂固,上帝難道不關心麼?
上帝是關心的。祂記載在《聖經》當中的第一個飲酒典故,已經為我們證明。
就算近代,有心人只要翻開過去民智未開的時代社會,西學方興正艾之際,總能發現基督徒改革人士,會積極起來,以殉道士精神一馬當先地奔走教化社會。

何況今時資訊媒體進步,世俗人也可從新聞媒體事例報導,無不反映那所謂痛快喝酒的背後真相,其實是弊大於利,也就能夠知道《聖經》之理不虛。

然而人心依舊,對酒池為何依然嚮往?一杯在手,緊抱不放?
雖有知識教育,明知她非善類,卻仍愛之親之近之,無力拒絕。
昏者屢設場合。昧者舉杯甘受逼迫。旁者無動於衷,任令心愛者被她束縛。
舉目社交場合,似乎人人心中那支公義之旗,遇此邪魔在場,總要倒戈,甘拜適從。

(莫忘邪惡先生與錯謬小姐原是朋友,一旦相親,禍患蠢動,悲劇也往往伴隨發生!)

有人心痛地說,「酒類真是世界上最昂貴的飲料之一!」
牧者相信許多因喝酒而有過得不償失的人,會同意這一點。
甚或對於一個勤儉持家者的感受如此,也不能算是偏見。

窮人只要考慮到代價這一點。
智者也估算看看它進入到人體以後的價值,即可見到它的邪惡,直覺會去買它的荒謬。

通常一般人身體會去接觸酒類,並非因身體需要,而是以外的因素。例如工作應酬、被人邀飲、被商場職場邪惡的「禮貌說」逼迫、被藥酒補身為「延年益壽」說法沖昏頭。

這是否表示,你/妳的法律防衛觀點,應該要加油了!

試想,如果你是那位邀飲者,對方是個戒癮者,他因此被迫飲酒而身體不適,酒癮再犯,致癮而受害。請問這是否過失? 對方,或者關心他、或護衛他的第三者可否據以提出告訴?
(救世軍過去曾以如此儆醒的行動,讓對方付出代價地,救助過許多酒徒和戒癮者的家庭)

如果你是那位自願應邀的宴飲者,喝壞了身體,枉送人生,誰會替你負責?

可是偏偏一時遇到酒害的邪魔來敲門時,人們可以不這麼清醒。
這就令牧者要問,難道大家喝酒,都不先為自己考慮考慮麼?
何必自陷荒謬。 (基督徒至少應該考慮到「愛神愛人」的方面吧。)

當酒類越普遍,取得越是容易,對於人類社會的危害紀錄,也日日有增無減。總合一下,拿它的危害能量 (對個人、家庭、社會),相較於天災人禍,說它有過之而無不及,其實也不為過。

何妨請在上掌權者,拿這次莫拉克風災與八八水災的災情來做個對比。為何這次天災惡水事件當中,會禍及政府百官。(有人認錯道歉,有人去職掛冠)。其實上下備受責難的是與非,只不過因為對於老百姓一個人命關天之問題的慢半拍、疏忽理由。

既然人命如此要緊,那麼大家何不多多珍惜健康;何不拿這般災情的要緊,感同身受地來和國中社會諸公長久根深蒂固的飲酒文化,其實衡量其功,不知已經危害多少社會公民和家庭的災情相比,又情何以堪呢?

為何許多人見酒眼紅,總是藉場合吃喝?
讓理智來問問:
喝酒 有甚麼好呢?不喝酒 有甚麼不好呢?


虔誠的基督徒應會「勸人離酒,越遠越好!」,這不是智者和牧者的身教言教,愛說說而已。還有專家醫界大老們,不時的臨床經驗用心整理出來的報告:

●【喝酒之危害】-酒精的作用
酒進入胃部後,平均每喝45㏄的酒相當於150cal熱量,即8匙糖,而且無任何營養價值。
另外,酒90%進入血循、10%經由肺腎排泄。

<酒精對大腦的影響很大>,如:
1.抑制大腦皮質之「抑制作用」,影響判斷力。
2.影響表現:反應慢、思考笨拙、說話含糊。
3.飲酒過量產生木僵、昏迷等。

<短時間內大量飲酒的影響>
1.死亡:可能是酒精抑制延腦的呼吸中樞,造成呼吸的停止,另外血糖下降也可能是致命的因素。
2.急性出血性脾臟炎或急性腸胃炎。
3.吸收不良徵候群,引起各種維他命缺乏間接導致多種神經系統傷害。

<長期大量飲酒的影響>
1.肝臟傷害:脂肪堆積在肝臟而引起脂肪肝。
2.胃潰瘍:可引起胃出血而危及生命。
3.神經系統傷害:譬如周邊神經病變。  
4.大腦皮質萎縮:有報告顯示部份慢性酒癮者的大腦皮質有萎縮現象,也有部份病人有智力衰退的跡象。
5.心肌病變:酒精會增加心臟血液輸出量、心跳速率及耗氧量,而引起心肌病變。
6.酒精性胎兒徵候群:酒精在胎兒體內代謝和排泄速率較慢,對發育中的胎兒造成各種傷害,包括胎兒畸型、胎死腹中、生長遲滯及行為缺陷等。

<酗酒對家庭社會生活的影響>
1.情緒易激動、亂發脾氣、判斷力控制不佳、易與人發生衝突、對外界刺激敏感、有高犯罪率。
2.配偶與子女常成為暴力行為發洩攻擊對象。
3.精神恍惚,影響工作效率。
4.親友疏離,使酗酒者心理承擔更大的挫折與壓力,而更加自暴自棄,形成惡性循環。

<酒精與糖尿病的關係>
1.酒精會降低肝臟合成血糖的能力,若同時服用降血糖藥,可能會產生低血糖現象。
2.許多酒精性的飲料都含有糖份,因此飲酒過量容易產生暫時性血糖過高現象。
3.酒精也能造成高血糖及脂肪代謝不好的影響,所以糖尿病患只能有限度的飲酒,但是病患若已產生糖尿神經病變,就必需要戒酒,因為酒精會加重神經病變的程度。

<酒精與高血壓的關係>
1.酒精會升高血壓,高血壓的病人若能減少飲酒量,有助於高血壓的控制。
2.因為高血壓會造成中風,若能減少飲酒也能減少中風的機會。

<酒精與意外事件的關係>
在美國的報告有一半的車禍、69%摔倒以及70%的死亡和飲酒有關。酗酒和意外事件的發生可從兩方面討論:
1.長期酗酒造成神經病變,容易摔倒,增加中風等血管疾病,導致意外;肝臟病變使得意外受傷者較難康復,增加死亡率。
2.飲酒之後,會影響注意力、意識清醒度及操作能力,容易發生車禍,雖然酒精不是造成車禍的唯一原因,其他因素如路況、視線、車速、有無繫安全帶以及相關的心理環境因素都有影響,不過飲酒確實扮演重要角色。
(資料來源:振興醫院)


話再說回頭吧,基督徒可以喝酒麼?
回答「見仁見智」者,若不是虛情假意,即是酒徒,或騙子。因為酒能使人失智、酒能控制人的身體、酒能使人的靈魂墮落。在上帝的眼中,豈會容許這等的糊塗。
應當去試問徘徊福音門外者,和初信者。這兩種人一者是仍無所謂,另一者會體貼上帝的意念。

有人以為「基督徒不能喝酒」是過於嚴苛的規條。其實《聖經》沒有全面禁酒這規條,而是勸人莫喝酒,勝於飲酒,以免給自己機會作一個不明白上帝旨意的糊塗人。(畢竟酒原料是上帝的受造物,對此祂已經發出先知性的警告)。
追求聖潔生活的傳道人、救世軍軍人,在這一點上,會為主的緣故,毫無困難地把自己分別為聖。

尤其現在,稍微經過以上的腦力激盪,讀者再不會以為「不能喝酒」是一件吃虧的事吧?


也有人以為基督徒當中、不同的教會團體,對於酒的態度可以存在不同的見解。
有這看法的人,並非表示《聖經》許可見解上的不同,而是對於《聖經》認知的差異。你怎麼解讀聖經,正在證明你的信仰。

基督徒是應該拒絕使用含有酒精類的飲品,這不只是一個人身體健康的問題而已,還有「愛神愛人」「榮神益人」的道理。尤其,基督徒乃是服事上帝的族類。碰酒,只會使人失去儆醒,更加糊塗。所以,

《聖經》中多處要求屬 神的人,不親近酒才是好的。(例如《路1:15》。更多細節見[註]有另文細述)。其中多處,提到了一些服事中應守的原則,包含要求君王、祭司、利未人、官長、戰士、和拿細耳人、(甚至有孕在身的女子) 等等的戒酒之言,其實也適用於社會各界和世人。它警告人要有智慧,為個人的健全與上主的利益,遠離酒的影響。

不過可能仍有些基督徒,對於喝酒,有不死心的想法。認為「耶穌豈不也曾經在迦拿娶親宴席上,變水為酒?」 (啊哈,這個問題真的很能塞人嘴巴)。但這個事件,其實沒有衝突。卻反映出,許多人為此迷惑、困惑,不解者已良久。(你也是麼?)。

這一個事蹟就記載在 《約翰福音2:1~11》。讓我們把這問題放在〈聖經疑難問與答〉中,另文解答吧。(註)


結語
到底「基督徒可以喝酒麼?」的問題,說的是一種關乎個人健康的法則;一種保守個人身心靈健全的價值觀;以便個人向上帝委身的信仰。

在這信仰中,基督徒已經決心選擇寧願完全捨棄世俗人的標準、或者在世俗人飲酒文化中,與這些觀點衝突或相左的成分。這信仰,是上帝的一個高於世俗人的道德標準的要求。

牧者固然自知雖口沫橫飛、筆墨洋洋灑灑,仍不敢言是已經回答了諸般問題。
畢竟這個問題的背後,在不同文化觀念和讀者的個別處身環境當中,必有許多 (衝突、待解、或難解) 的疑問。

基本上,《聖經》對於一切,已給了我們根本上、直接的忠告和最佳的建議。某些問題若由於個人信心軟弱,疑惑未解,或有不容易克服的地方,要帶到上帝面前。

例如,身為救世軍人是已經在個人的誓願上向上帝許願,這是一生作拿細耳人的願。
一日當眼前有挑戰或試探來臨,你願不願遵守?
能不能勝過? 就看你的決心。
若感到信心軟弱時,請
讓上帝的聖靈來幫助你做決定。

記住使徒保羅的訓勉: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與 神不合的)(羅14:23)

以下舉出一些「觀念的問題」作為補充

「喝酒」指的是一種行為,而非物質本身。基督徒說到「戒絕酒精類飲品」是拒絕任何有可能使人致癮 (被奴役) 的飲食的試探。
這是一種完全不抱著還有任何替代物的思想的決心。
(反之例如癮者終於決心不吸法定毒品,卻自我安慰還有強力膠可替代)
(再如,戒酒者雖不買酒,卻鍾情於醉雞醉鴨食品,說他癮頭不會再犯,誰能擔保?)

對於這類能傷害或奴役人身體的東西,凡是有願在身的基督徒,有想要學習耶穌的話,在受試探時,採取一種能夠完全勝過其試探的最有效方式,便是毫不諱言地表明自己的原則立場,滴酒不沾。
懂得迴避,或者逃避試探,是明哲人的表現 (箴22:3)。如果一個老闆是通達人,在用人方面會明白一個人的傑出,不在於與酒為伍。


其次,當基督徒呼籲「戒絕酒精類飲品」並不是完全排斥、或者不會使用有酒精成分的東西其實,日常生活當中會接觸到含有酒精的成分的物質,是難免的。例如含有酒精的洗手劑、化妝品、食品中微量用於防腐替代品 (例如豆腐乳中)…能把握這些知識的良性作用,與食用含有能致癮的酒精類飲品,不可同類而論。

又,中國人補身食物的烹調常有用酒的習慣或偏好。根據常識,其作法總是隨人喜好地把酒倒入食物中一同烹煮。不但湯中有酒,食物中也吸收了酒精,這類飲食行為或習慣,與喫肉飲酒,無甚差別。應當自制地拒絕或避免。



至於在商場、職場、特殊場合,用酒回饋、論交情、不喝人家敬酒是不禮貌的觀念。都不過是社交上僵化的舊觀念在作祟。
要論社交場合這些公開無不可的行為表面,看似文明平等。一旦面對新知、良知「酒能傷身」的問責時,只能證明不過是個錯誤的示範。甚至逼迫人喝酒的行為本身,乃是奴役人的舊思想。
接受者不顧地把這種傷身的後果先放一邊去的態度,也真是亟待誰來改變的舊(bad)觀念。(參見有識者之見)

要說其中最不公的地方,還是對於接受者、附和者。如此這般豈不是陷自己於一個沒有原則的弱者之中?

正常的人,即使一般人 (或非基督徒) ,作為一個潔身自愛的傑出人士,甚至受全民監督的政府達官公僕,凡皆無可例外,在常識和理智上都應知道要逃避酒害並保持儆醒。

這理,證諸世上民主法治國家,無不期望自己的公僕能夠如此。述諸任何注重道德操守的公民,無不正當地視其人民公僕在面對這等試探的是與非,如何能夠守住自 己的原則和底線,正乃可以證明其賢能清廉與否的一面。

所以放諸四海而皆準,倘若,世俗公民的觀感都能如此,那麼,在天國裏的公民,何嘗不是。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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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嗜酒麼?為何聖經多次提到「酒」?耶穌為何在迦拿變水為酒?」一文。
酒能不能喝?」馬克·斯匹次卑爾根(Mark Spitsbergen)牧師認為教會接受飲酒無異於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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