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喇合的職業是什麼?何以被稱為「妓女喇合」?

●(《聖經》閱讀《約書亞記》2:1, 6:22~24)


聖經的字義

在這些段落當中提到「妓女喇合」的「妓女」,在《 NIV》英譯用 prostitute 意思有(1)賣淫; 賣身者; (2)濫用精力(才能等) prostitute one's energies (abilities)。

但是查考《聖經》舊約希伯來原文提到喇合的「妓女」身分時,既非使用寺廟神堂的女祭司(其實是娼妓、庸妓),亦非使用與普通的「娼妓」或「妓女」常見的單一詞組語法。而是兩個詞組「妓」「女」。無論如何,原文字的字義,似乎脫不開有道德缺失那類型的女子。不過有某些學者、解經家認為,她與俗稱紅燈戶特種行業的妓女有不同,而是屬於妓藝方面的女子。

這種見解我們並沒有足以斷言或駁斥的直接證據,它很可能是不同讀者從《聖經》中所透露關於喇合其人其事的細節拼湊出來的形象。

牧者個人,也認為一向善惡分明的《聖經》所透露給我們關於喇合的行為表現方面,乃是與正常人無異的一面。倘或有甚麼異於常人的行為缺失,為何隻字未提?(費人疑猜)

總之希伯來原文對於娼妓(或妓女)屬性有不同的字義,若是查看〈和合本〉的中譯(與其他無分地一律用「妓女」),便會讓人無法看出它根本上與別人有分別的地方。要論人們對於她的職業身分,在理解上的分歧,是否這樣的翻譯(如同定義),稍嫌草率。


解經者需先正確解讀喇合其人

但儘管聖經譯本的用字不夠完美,對於用心查讀的讀者,想要了解喇合也不是無可能。以下略舉一二,應可以化解一些誤解。

論到喇合這人的生長環境,是在迦南宗教淫亂充斥下,道德生活觀念紛亂而模糊的民族當中,(因迦南這地方充滿崇拜邪淫偶像、和與此有關的神廟男女祭司), 但喇合當時的身分地位是較有體面的,(她可算有智慧)不像一般被人輕看那樣的無恥女人。

她聽到在以色列人的境遇當中所發生各種神蹟奇事,乃確認耶和華是真神,而冒生命危險歸向以色列人。

尤其她早有意擺脫罪惡地方、不信無用的族人與傳統迷信的信仰,但相信以色列的耶和華(約書亞記2章6~13節),一旦機會降臨,憑信心抓住機會與探子(如同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立約,而全家蒙恩得到拯救。

這證明其心中,十分機警智慧。(參見 希伯來書11:31,雅各書2:25)

再者,拿喇合和當時在她周遭那些被稱為「不順從的人」(來11:31)的迦南人相比,唯獨喇合肯尋求脫離罪惡環境,確實是配得主所應許之救恩的女子。(賽55:3,6)


論喇合的職業和過去,是罪惡敗壞至極的人麼?

一些解經者喜歡拿她以「妓女也能得救」作為道德墮落、罪惡敗壞至極者,也能蒙恩的典型。但這是錯誤的舉例。因為:

(1)喇合與素守摩西律法的以色列人境遇不同,不能拿以色列人的標準來看她,
(2)若要拿喇合被環境所逼的錯誤的過去和許多人相比而言,她仍可算是個微罪者,(我相信使徒保羅還未得救之前熱心迫害基督徒的罪比她尤甚)。

喇合能夠得救,(或說以她的歸正經驗而論),其重點價值絕對不是在罪孽的深重問題上,而是因為以她一個異教徒,能明白耶和華神的做為,認清敵我信仰虛實真偽,而對救恩乃屬於耶和華的深信,心中既蒙啟示而有順從真 神呼召不疑,及時歸向祂的緣故。

後人在《希伯來書》中,拿喇合和當時她周遭 - 被稱為「不順從的人」(來11:31)的迦南人相比,十分稱讚唯獨喇合因有順從上主對於以色列人那般的呼召,要被領出、脫離罪惡轄制之境地,成為聖潔之國度、服事上主之民的信心,確實是「因信稱義」配得主所應許之救恩的。(出19:4~6)


論喇合是清白之身麼?

還有另一個證據,也可以證明喇合不是被玷汙之妓類。論她個人蒙恩得救之後,與以色列人撒門氏可以毫無困難地被接受而明媒正娶地結婚(太1:5)。

論其身家,喇合本是住在耶利哥城(一個與邪惡寰塵無異,將要面對 神的審判而滅亡,如同末日審判與死亡之陰影來臨前夕),明知得救無望之地。但事後證明,唯獨她和她的全家一個也沒有滅亡。

這其實是表示出,喇合是在她的時代,雖全家被困在一個自我防禦有如監牢般鞏固(特有雙層城牆)的古城耶利哥,加以崇拜偶像的城內人心被迫忠於抵擋 神的堅壘,唯一找到了 耶和華神的能力為出路,且能帶領全家,突破這一切包圍和自我的堅壘,及時抓住機會尋求主的救恩之正經女流。

其實不看「妓女喇合」的出身,但看她的表現,我們相信她真是一個不折不扣,敢於對罪惡說「No! 不要」的女子。有如蓮花出於淤泥而不染一般。我們發現,當她努力在基督救恩的門前叩門,悔罪似乎不是她的第一個需求,而是抓住救恩的應許,祈求主將她和家人救離罪惡必死之地。

像她這樣的人,在時人或普通人當中並不多見。這是她在 神的眼中被看為寶貴的地方。


喇合只能算是普通人,她憑甚麼竟被列入基督的譜系?

喇合能得解救,充其量算是外邦人歸化者,而非以色列本民。但她何以竟被列入基督的譜系呢(太1:5)?

這是因為上帝揀選她勘為主民與普世的表率、可記念的義行 - 因著一個人的信心解救全家脫離罪惡歸主名下服事神 - 乃屬乎基督可流芳百世的表記。又賜福她能夠光榮結婚成家,歸入義人聖民之家庭。而不是恐怕有人愛以 "特殊" 觀點,所謂基督並不歧視或排斥「妓女」之說法可以強解的。

上帝固然不會歧視或排斥祂所造的。事實上,當耶穌說到「上帝愛世人」,是已經表明祂對萬民的同情。神給任何人誠心來到主前尋求主恩典的機會,是公義而眾人平等的。並無人能把此事用祂對於這一位「妓」「女」 "情有獨鍾" 來看待這回事。


論到喇合的歸正經驗,是否一個勘為眾人表率的典型?

前述已經題到了許多,人若要論說她得救的典型,不能以罪有多深重;而是因她是個與眾迥別的人;她是"因信稱義",能在救恩上先"抓住應許",又保守了"全家",忍耐等候,一直在立約中用信心堅守到最後,終於得見救恩臨到的完美典型。

這個救恩故事當中之真情義理,關聯〈舊約〉到〈新約〉,與外邦人也一直和選民有相同機會可蒙恩得救、因信稱義、成為蒙選之主民之理,一貫相通的地方。

喇合的例子,適合所有的人(不論選民或萬民)。正可以作為使徒所謂「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就必得救。」的代言。


有為者,亦若是

再說「妓女喇合」她還有一個經典的、令 神和人絕對不能無視或小看的智慧。這也成了後人應知道的智慧。

因她對於上帝白白的救恩,絕不是個只會枯坐等待的人。牧者舉出先知以下的話語,可以為她詮釋。

賽55:3 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我必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
賽55:4 我已立他作萬民的見證,為萬民的君王和司令。
賽55:5 你素不認識的國民,你也必召來;素不認識你的國民也必向你奔跑,都因耶和華你的神以色列的聖者,因為他已經榮耀你。
賽55:6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
賽55:7 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

再者,當今許多人就像律法主義者拿著要脅,要求耶穌行一件神蹟,以證明他的作為來自上帝的旨意,以試探耶穌。耶穌並未從其願,但說「除了約拿的神蹟」再沒有神蹟顯給他們。

耶穌所謂「約拿的神蹟」就是指"末日復生",也指尼尼微人"末日當前,及時悔改而蒙恩得救" 的神蹟奇事。簡言之,就是「看重末日信息而立刻悔改蒙恩得救的神蹟奇事」。比較喇合蒙恩的道理,也是無二呢。

所以,讀過以上,除了「妓女喇合」是個例子,在《聖經》當中其實還有許多個奇異女子也都留下了她們可貴的典型。(有興趣的人何妨進一步查考看看)。

甚至那些凡是被列在基督譜系當中之人的屬性,全部若非元首、王者、得勝者、與尊貴之後,便是對於上帝在律法當中的義理、救恩的作為、普世福音,在體認上,有異乎常人的信心之流。

這種榮寵,不是因為他們的出身、或過去有多麼尊貴高尚,而是因為他們的歸正經驗。
他們的精神,深信無疑,義無反顧;上帝的恩典,也效驗即時,沒有歧視。
他們的表現,忠誠如一,堅定無悔;上帝的回報,也信實不虛,恆久不變。

其中反映出來的屬性,是上帝的愛與公義多麼信實豐富、長闊高深;也為後世留下屬乎基督救恩的表記與典型。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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