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8日 星期三

甚麼是「嬰兒奉獻禮」?救世軍為什麼有「嬰兒奉獻禮」?

「嬰兒奉獻禮」的本質上,是一個十分蒙神祝福的,由父母自願或自發的舉動。也是一個回應上主期望的立約舉動。因此,是值得期許和鼓勵的。

在這樣的期許下,無論父母是否基督徒,在救世軍中的牧者或軍官應當接納來自嬰孩的父母或家庭這樣的意願者,以神聖而適當的方式公開舉行這個儀式。

對於有意舉行這個公開儀式的家庭,要如何作呢?以下的回答是有啟發性的,而不是甚麼規定,就是在救世軍當中對於「嬰兒奉獻禮」的儀式儀文,也只是提出合於屬靈原則方面的建議,不算所謂的規定。所以,父母在這個場合,無妨可以憑信心去準備,讓你的牧者知道,好作出有見證性也有特色的表達。

以下是筆者個人在救世軍中,對於這個奉獻禮的研經所得,願和家長們分享,提供參考。


思想嬰兒「奉獻禮」的意義。
舊新約〈聖經〉中都有提到類似的「奉獻禮」。略述如下:


其一是割禮 [註1]。從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的當日開始,要求與祂立約之聖民(聖潔之民)家屬包括「家裏生的」新生嬰兒,世世代代義務舉行的( 創17:12, 出12:48, 利12:3) 禮儀條例。

耶穌生為猶太人,出生後第八天,也按律法,奉行割禮儀式(路2:21)。可見猶太人無分古今,世世代代對這個禮儀奉行不移。(參 腓3:2)

這律法要求凡以色列人都要行(表明歸屬),否則趕出會外(創17:14),但也不排外地容許外邦人在歸化時,要向他們舉行。(創17:13,23, 出12:48)

對猶太人而言,身為上帝子民,其肉體上的記號是獻歸潔淨之族類的表記;而外邦人憑順服之信心歸化入會,是心靈潔淨的表記,其意義相仿。保羅也強調,這個奉獻禮對於要加入聖民群體的外邦人而言,本不在乎儀式如何,而是心靈的信念 (結44:9,另參 羅2:29)。唯有信心純誠,才算是真猶太人。

[奉獻禮的特點]是以男丁-在家中主導家庭的核心成員作對象,無論老幼,一切都有關聯。(創17:10, 27)
猶太人且習慣在禮儀進行中,為新生嬰孩取名 (路1:59, 2:21)。
在禮儀之後,父母(產婦)要守潔淨禮(利12:2~4)。(類如中國人的坐月子)
之後,帶著孩子上聖殿,獻頭生的奉獻禮。(見路2:22~23)


其二是獻頭生的奉獻禮。(出13:15, 22:29) 這是上帝所要求的,和救贖預表有關聯的儀禮。
這個要求的目的之一與救恩有關 (參民3:13)。
自從首生的始祖亞當犯罪墮落後,上帝開始了祂的救贖計畫。亞當之子亞伯在敬拜奉獻之時必然了解這個救贖的意義(創4:4)。

而以色列人則是自從出埃及被救贖以後,才奉主吩咐將此象徵性的奉獻禮列入律法的規範當中。
這個要求的目的之二可能與禁止偶像崇拜的祭禮有關(參 結20:26,王下3:27)。為了分別為聖,上帝要求他們的新生男丁,頭胎的都要奉獻歸主。
這個要求的目的之三與完全(亦即健全)的表記有關。(參 申15:21) 奉獻者與被奉獻者皆須完全誠實不帶著與罪的瓜葛而來的瑕疵(彌6:7),方蒙悅納。
這個要求的目的之四與事奉神的天職有關。(參 民3:12, 41)

[奉獻禮的特點]也與家中男丁-核心主導成員,無分老幼有關聯。


其三是聖職人員(例如祭司和利未人) 就職奉獻禮。這也是上帝的要求
[奉獻禮的特點]與神揀選要獻身公僕的家庭(例如利未人,民8:18),無分老少有關,它強調用忠心順服、聖潔誠實的心靈,奉獻自己的人生,服事上主。

利未人從小由父母培育,學習服事,以便獻身聖職
耶穌的父母也是利未人之後,故祂從小學習(路2:45~48),長大後也常在主日到會堂或聖殿服事,上台讀經解經。(路4:16) 這個奉獻禮的重要意義在於服事-辦理聖事,以及「為百姓贖罪」(民8:19)。

耶穌出生前天使已預言其天職,長成後在祂的浸禮中不免也有這樣的意念成分,表明願意捨己,絕對順服父神的旨意而犧牲奉獻。祂的浸禮如同祂出道的就職禮,在祂工作中自證此義理 (太20:28,可10:45)。


其四「拿細耳人的條例」(民6:2, 13)。這是任何人自願自發的「許願與還願的奉獻禮」。
撒母耳的母親獻子,便是遵照此禮(撒上1:10~11, 21:23)。

[奉獻禮的特點]是「無分男女」,凡事皆可許願而獻。(參見士11:30~39耶弗他獻長女),其次是獻祭的祭物與獻頭胎的祭物一樣,馬利亞和約瑟的奉獻是遵照此禮(比較民6:10, 路1:24)。
此外,這個奉獻禮較不嚴苛的地方,是奉獻的日子可由奉獻者依照情況安排決定,例如撒母耳的母親在嬰孩斷奶後(約三歲),才還願為子舉行奉獻禮。(撒上1:21~23)


其五是「為嬰兒洗禮」。在〈舊約〉中,嬰孩摩西藉水得救的典故,似乎就有這個洗禮的表記,其中有救恩的象徵性成分。

在〈新約〉中,施洗約翰的洗禮雖看不出有為嬰孩施浸的事,但使徒時代的某些初代教會,不排除有為嬰孩 (甚至為死人能得救,參 來6:2)舉行洗禮的可能。無論如何,它都與家庭方面父母的意願有關係。

然而每當表記性的典故,發展成為「聖禮」 [註 2] 的時候,爭議也難免了。
某些教會認為「嬰孩洗禮」是使其信仰與家庭群體連合的印記。
也有教會質疑成人與嬰孩的洗禮的一致性、或可行性。因為信仰是必須由個人的信心發出認信的一種舉動,畢竟嬰孩尚無認信能力。

不過,父母絕對有理由可以在主面前,表明願意在基督裡培育其認信能力的志願,將之奉獻。這便是今日某些教會仍舉行嬰兒洗禮的意義,也是救世軍「嬰兒奉獻禮」的觀點所關心的地方。


其六、嬰兒奉獻禮 - 父母帶嬰兒委身的奉獻禮。顧名思義是父母或監護人,把孩子帶到公開場合,願意與教會一同以基督教的信仰,培育這孩子…在聚會中給予這孩子祝福、或因神賜下這孩子而奉行感恩,將嬰孩奉獻主前,也包括作父母的,願意做出基督徒父母的承擔-希望嬰孩長大後,能親自認信-為著使他做這種認信而給予基督信仰的培育。

這即是一種屬靈之奉獻儀式的目的,一種信心的回應,(與據說有救恩、能使人得救的"聖禮"無關)。
照這情形來看,它全部意義上,即是在效法《聖經》中的教訓與及主耶穌的榜樣。


[救世軍嬰兒奉獻禮的特點]-不注重象徵性的儀式而注重父母心靈的真誠,鼓勵發揮家庭核心份子的功能,立志尋求以聖道培育子女,做主見證。並祈神恩加力護佑,使家庭在信心中學習,在信仰中合一,在愛中日漸增長。

本軍宣稱此一公開的儀式,不是使嬰兒作軍兵的條款。在儀式進行中不在嬰兒頭上或身上用水。這個奉獻禮,是提供凡作父母的,立意訓導其兒童為軍兵,並甘心使其在隊內為主服務,且凡事皆以主的旨意,用最善的方法去奉行,方能為其行之。

「嬰兒奉獻禮」是一個由感恩的父母作決定的立約舉動,是家庭公開性的見證。它目的在為父母、嬰兒、和上帝之間建立起屬靈的連繫。儘管父母也有個人的理由,或為感恩,或為孩子的救恩,或為平安祈福,或回應上主的期望,或應承牧養…,這些都在上主所應許的恩典之內。

在立約禮之後軍中會發給一份證明書,作為記念和提醒。它是人間的記念,也是天上的記念。

另有一份副本留在教會,這表示教會這個屬靈的家也在這個關係裏。我們相信凡是真誠與信心的舉動,必然沐浴在蒙主悅納的恩典之中。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詩50:23)



■附註:

[註1] 「割禮」亦即割去包皮的儀式(從生殖器表皮前端割去一小塊),從醫學觀點言,它對人體無害卻對衛生有益。這個儀式有潔淨(為求個人與後世之健全)的表記。

[註 2] 「聖禮」一辭,在神學上是指被神使用來作為「施恩媒介」的有形儀式,易言之,就是神施恩的恩具或媒介。在聖經中告訴我們,「基督」中保就是人人得救恩唯一而完全的媒介 (約1:5,16~17, 3:16, 徒4:12, 彼前5:10~12, 3:15),以外沒有任何的管道或媒介。 (這是一個專有名詞,會因不同文化及宗派而有所差異,有時候不能交替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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