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救世軍人從早期至今常被問到的問題,假如這也是您的問題的話,那麼,希望以下的內容對您有幫助。
在四本福音書中都有提到耶穌與門徒在「最後晚餐」的事情。但一般對於此事件所注重的焦點-〈符類福音〉[註1] 所記載的部分-亦即關涉「設立聖餐」之儀式部分,其實,在眾教會與學者當中,有不同見解,論點也分歧不一。在此我們並無足夠篇幅探討各式的觀點,建議讀者可以參考救世軍出版之《一個信仰、一個教會》,這本書是軍內對於洗禮、聖餐、職事公開的回應[註2]。若是無法取得此書,只要謹記,市面上無論多少著作,其要義都不能偏離聖經原旨。
茲將個人研經所得,略述如下:
[相關概念]
◆思想「聖餐」的意義?
「聖餐」是某些教會視為重要的聖禮[註3]之一,據說是遵照主在「最後晚餐」的訓示「當如此行以記念我」的吩咐而舉行的儀式。(真是這樣麼?)
「最後晚餐」本是猶太人古傳之「逾越節的晚餐」,是紀念出埃及救贖之約,在晚餐的紀念儀式當中以犧牲的羔羊(預表基督)做象徵。所以這個儀式不是從「主的最後晚餐」開始的。事實上,正好相反,在耶穌之後,猶太人和逾越節方面有關的祭典便廢止了。
我們從舊約典故、祭典、與及以色列人生活習俗中,便可發現各樣類似的儀式(見耶16:7 的喪禮) 做法,只不過主耶穌在受難前夕的方式作法有別於平常的地方-
(1)未留在家中或與會眾守節[註4],而親自與視如親屬朝夕相處的12 門徒在一起守節,
(2)以自己的血與肉取代犧牲的羔羊-表明自己將如此受害捨身,
(3)在場合中講論捨己、彼此在愛中合一的教訓。(太26:28),
(4)那時耶穌是在私密地點舉行,因正面臨被捉拿與殺害的非常時刻(路22:14~15),祂在席間與會者面前揭露被賣與去世,彷彿為祂自己預先舉行的殤禮(可14:17~21)。
對於這個預表祂的死的私密性餐會,我們有需要明白耶穌這樣做的原因在哪裡。
[考查經文要旨]
1. 我們根據主自己的話,「最後晚餐」本是猶太人的「逾越節的晚餐」(路22:7~8,15,約13:1~2),但在一個受難前夕的特殊時刻、地點、場合與背景下(只有主和祂12 個門徒一起),對主本身而言,這是只有一次的(路22:16,18),且是由主親自舉行的儀式。(可14:12~16)
2. 耶穌認為那是祂的筵席,儀式是表示祂的時候(祭典)到了。(約13:1,路22:14,約2:4)。以後在《聖經》別處稱之「主的筵席」(林前10:21)或「主的晚餐」(林前11:20)。
3. 耶穌是將那傳統逾越節晚餐的羔羊,以自己來替代。而且不同於傳統地,祂以「一餅」(無酵餅)和「一杯葡萄汁」(血色純汁)象徵羔羊之「肉」與「血」的象徵性方式,來為祂自己的捨「身」流「血」作表達。(可14:22~24,太26:26~28)
4. 席中耶穌所謂「立約的血」、或「用血所立的新約」,是聯繫到先前〈舊約〉祭典中「不可吃血」的條約內容(申12:23)。耶穌表示祂的血(救命之血),是可以喝的(最乾淨的),是成全了〈摩西律法〉當中那預表性可用以贖罪之血約(可14:23~24, 路22:17)的條例。而不是一個新命令或有意設立之新的祭禮。
5. 祂表示該筵席獨特的意義是在表明自己的犧牲,那筵席也是代表即將一次性被應驗與完成的工作 (可14:25,太26:29)。簡言之,這個筵席在表明「祂的獻祭」,只一次獻上便成全。(來7:27, 10:14)
6. 關於席間在《路加福音22:19 節》有「你們也應當如此行」(使徒保羅也據此引經,林前11:23-24),無論如何,其意義上顯然不是指這個用餅和葡萄汁作象徵之逾越節的筵席要長遠舉行下去,乃要門徒合一地在愛中紀念主在這當中為愛捨己的屬靈意義。(考察這幾個只有在四福音的路加福音出現,而被認為 “是主要求的"文字,在標準的希臘原文並無這幾個字,其確實性,乃長久以來受學者們問責之處。) 進一步討論和理解如下:
「你們也應當如此行」是何意義?-這不是指在聚餐中的擘餅舉杯的動作(要常如此吃喝),而是指在教會中,彼此相愛,互相分擔。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為的是記念我」意思也不是要舉行這樣的記念儀式,(因為無人可以複製當夜那個羔羊祭典的儀式),而是確實照基督的樣式去行。在如此行時,那就是一個記念我的舉動。
˙有關於此,請讀者大家看《聖經》要看仔細一點:請記得,果真耶穌如此說,他的理由 -「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 表示是一個互愛的行為。「你們也當如此行」就是這個擘餅喝杯的象徵性舉動所要帶出,學效基督為彼此相愛不怕捨己的意涵。
關於這樣的道理,我們從四本福音書之作者面向不同焦點的記載,也可以理解。因為其中曾參與那夜「耶穌的筵席」的兩位猶太人作者,馬太和約翰,都沒有搬出這一句話,來為自己的寫作背書。
而且前者,是四本福音書中最早出書的,他注重那個筵席(檯面)上基督羔羊捨己和眾先知之預言被應驗的真實性。後者是最晚出書的,則把焦點放在補充記載席間飯後那個為門徒洗腳的愛道訓誨。說明了這是一個表彰主根據《聖經》預言而成仁取義和捨己之愛的「愛筵」,當中強調要相信主的犧牲、要與主在愛中合而為一,而非把它變成一個為了設立儀式或儀文的傳授餐會。
7.進一步比較〈符類福音〉(馬太、馬可、路加這三本),會發現其中記載的目光焦點乃在於耶穌的犧牲的象徵性舉動,但在〈第四福音〉亦即《約翰福音》為我們補充了其中不足之處,它鮮明地強調主耶穌在筵席當中的舉動,除了有犧牲的議題和「愛」有關,還有「教會(門徒)要學效耶穌,在愛中合一,彼此服事」的議題有關(約13:1,34)。
(而他出書的目的,就是要在他那個充滿錯誤危險的世代,為了做耶穌基督的見證人,對抗、導正當時已經出現的異端。用以安慰受苦者和堅固信眾,並訓勉基督徒要認清基督真貌、和分辨敵基督者。)
筵席當中那「擘餅與分嚐主杯」的意義,正是表明信徒在基督無私的捨己與分享之愛的合一之中。論到如此這般的捨己之愛,保羅為我們詮釋:「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11:26),這意思是即使基督升上天去,信徒也要持續地實踐、廣傳此赦罪之道,愛的福音,在一生之生活當中。
隨後耶穌「為門徒洗腳」的訓示也是彼此相愛之命令(約15:12,14:21)的一部分。尤其《約翰福音第十七章》這篇耶穌主動帶著門徒的代禱文,強調大家在愛中與主完全合而為一。這是他為所有門徒(包括普世基督徒)的禱告,豈不就是那個要與主在從天父而來的愛中,互相交通、聯合為一之筵席意義的高潮,(舉行到了最後)的一個總結和結束的禱告麼。
因而這一個「主的筵席」在約翰筆下,與其說是「逾越節的筵席」,不如說是一個意義被延伸之「愛筵」的極佳範例。而且從這些主無保留地視為「祂的晚餐」的全部內容,在整體的屬靈意義上,豈不更可以合理地解釋在《路加福音》書當中那句「你們也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的真義。
8. 綜論以上,主耶穌在晚餐中是將「逾越節之筵席」的意義(羔羊之死)轉到自己身上,又宣告自己寶血的贖價(血約)已取代前約(不完美的條例),除了餅與杯、同時加上其他象徵性動作(洗腳等),訓勉門徒(等候祂再臨之前)要在愛裡合一(約17:11)彼此服事。
以外,並沒有要設立一個聖禮的意涵。(畢竟舊約當中有關於祂的祭禮,在「祂的祭典」被應驗之隨後,便廢止了。)
遍查經文,亦無「設立」之字眼。但在某些版本的《聖經》中(例如和合本) 有「設立聖餐」的標題,其實並非原文,而是出版者或編排者所加上去的。
◆試問讀者,誰有可能完全重覆或重新舉行這一個「主的晚餐」?
耶穌當晚的「主的晚餐」和一般家庭的「逾越節晚餐」有不同的地方,別人家家戶戶都在宰殺羊羔慶祝有一位救贖者。但那真正的羔羊在整個「主的晚餐」中卻是令人心殤的。
這個殤禮是「一次性」作結的。
耶穌表示:「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 神的國裏。』」(路22:15-16)
耶穌的意思是,他要把這個一次便功成的慶祝,留在將來與眾聖徒在聖民國度中,歡慶這個一次便功成的贖罪恩典的福音廣傳,普救世人的功勞。
所以可見,有誰若宣稱他要照著耶穌當夜、如法公開或私密舉行這一個「主的晚餐」,那麼他的行為,若非妄自表示他就是那個要去受釘十字架的耶穌,也表示他是在傳「另一個耶穌」了。
那麼,我們也可以肯定地說,除了紀念當夜發生那個「主的筵席」中的意義,耶穌絕對不會如此要求我們,在他以後要不斷舉行這一個 "聖餐" 禮。
(我們也可以這麼思考:耶穌不會叫我們要停留、回到這件事,把它變成一個悼念儀式,而是期盼我們歡喜相信、也領人歡喜相信,接受他的功勞,並傳揚和活出他表彰的真愛,直到將來完成世工,與他再次一同慶祝功成圓滿。)
◆請大家檢視教會的「聖餐」儀式,究竟和當日「主的最後晚餐」是否一樣?
其一、(參徒20:7)早期或今日教會中舉行的「聖餐禮」或「擘餅」儀式,本質在為信徒提供個人與其他信眾愛中聯合(林前11:33),紀念基督捨身(林前11:24)、及等候主再來(參林前11:25~26)的崇拜聚會。禮儀中強調個人與主內的關聯(林前11:27~28),敬拜感恩與禱告。
某些教會則是看重聖餐中「愛」的命令要點,而捨棄儀式,以彼此在聖靈裡和諧交通、聚餐分享之「愛筵」行之。根據這樣的形式,查考在《聖經》的新約教會(參徒2:46)有兩個在此等愛筵餐會中的表現,是值得留意的。一是、自發性的意向,二是、關顧缺乏者的愛心。
其二、上述的「愛筵」形式在早期教會,即已存在。保羅在其〈書信〉中對初代信徒解釋「主的筵席」的意義,也證明初代教會當中,確有這類聚會存在(林前11:26)。譬如哥林多教會,雖然當中有一些人的行為偏離「愛筵」的用意,而受責備。只是保羅稱呼主耶穌當夜的筵席,那是「主的晚餐」(林前11:20),而非《聖禮》(或聖餐)。
其三、然而分歧的錯誤與偏差也在早期教會當中便被提出討論過了,按〈保羅書信〉(林前11:25~26),似乎引用了《路加福音》的那一段話,來責問那些在聚會中失去合一之輕率的宴飲者(林前11:19)。那間教會的問題是徒具聚會之名義而失去愛的合一,混亂了「主的晚餐」的意義。按保羅的看法認為若不按義理而為(破壞其意義者),是在吃喝自己的罪(林前11:29)。
其四、在書信中顯然,保羅是在謹慎申明自己先前所傳講之方面的依據乃是「主的筵席」的歷史典故(林前11:23),他特申明那典故當中要義,糾正教會當中不合義理的偏差行為,而要求他們省察。並沒有要為教會設立儀式或將之導入一個聖禮的意涵。他充滿悟性的解釋,仍是當今以不同形式記念主的晚餐的教會,對於「聖餐禮」共同的思想指導。
其五、總之,對於那個「最後晚餐」的典故,儘管教會記念的形式可以有不同,但記念「基督捨己,愛裡合一,等候主臨」之意義,是不論古今信徒在何時或哪裡,但求精神相同的地方。
◆救世軍為何不舉行聖餐?
在救世軍的著作品當中,對這個問題已有過許多探討與公開性說明。救世軍人雖在軍內無舉行聖餐,但聲明,從未禁止救世軍人選擇到其他教會參加「聖餐」儀式。事實上,早期的救世軍人也被允許到「其他教會」參加聖餐禮。在本軍當中未舉行「聖餐」儀式,原因並非對基督教會的聖餐禮不能共鳴。
早期救世軍人除了難免關心一般採用含有酒精性的飲品(參見林前11:21),對於軍內之癮君子悔改歸信者,會有不良影響的顧慮外,最主要是與普世教會當中的許多歧異(有形式上的與及屬靈意義之解釋上的)有關,略引述如下:
其一、礙於教會對於禮儀的屬靈意義之看法的歧異。
․救世軍人的態度與信念,主要基於對前述[經文要旨]當中之屬靈意義的理解。但不認為「設立聖餐」之說法,符合聖經的原旨。
․救世軍人對於「最後晚餐」的真實歷史背景並不懷疑,而對教會之「聖餐」當中強調守聖餐的意義,是對主之犧牲的回想(或記念),對父神的感恩,省察並祈求聖靈的光照,與及忠信子民的主內相交,敬拜與代禱,凡此,是主內信徒可從屬靈生命的自由當中(無須依附儀式)去領受的經驗。
․但反對人將聖餐禮其中象徵性的舉動,誇大地直喻為屬靈的大能。例如,對它採取「神的恩典與永生會自動臨到守聖餐之人的身上」,或者「主的聖體在它(聖餐中象徵主身體和血的餅與杯)之中轉化,親自臨在」的化質說,或者「人在它(聖餐)之中得以成聖」的任何態度與主張。
․救世軍人一向的聲明 (即如保羅在以弗所書2:8,18 所言),對於「人能享有神的恩惠、蒙恩者願過聖潔的生活、與主同在的經驗」,乃是從心靈相信,立可白白領受神的恩典,而無需使用任何物質(例如聖餐中的餅和酒)。
其二、礙於各教會不同形式的禮文產生見解上的爭議與分歧。
․這是指教會在聖餐禮文當中的個別見解,而造成歷史當中與及教會之間的爭議與分歧。已經損及基督身上合一的見證。
․救世軍人,和被某些守聖餐之教會所強調(守聖餐)乃信徒被保守在得救地位裡,與及主內合一不可少的見證的看法也有不同,而認為保守得救地位在乎不斷順服及信仰基督(見救世軍基本信仰第九條)。此外
․救世軍人認為「在主裡合一」,是指依從聖靈運行而為,在聖靈裡面的合一。而對於強調形式儀文(其實對聖靈之運行有損) 的態度聲明,或由其主張的信仰,不得不作出謹慎對應與評估。(例如是否要接受參加普世一統之共同禮文,但其本身也是有爭議、又不健全(參加之對象可被設限)。)
然而,即使未有舉行聖餐禮,本軍鼓勵各地同仁根據不同文化背境發展此種在合諧之靈裡的聚會。只要它不至於發展成一種聖禮。救世軍人相信,不論何人何處,在聖靈的運行中,神公義的恩典,可以臨到不諳或未守聖餐禮的人當中。
․事實也證明,救世軍人雖以普世教會之一的地方性教會自居,卻能夠從禮儀之爭議中被釋放出來(不必理會其爭議),在世界中持守其共同信仰。已經見證了在靈裡面的合一,是有益、健全而超越種族、語言文化。
其三、軍內主張各種神聖禮儀的實質,在乎實現聖潔的生活。
․救世軍人能理解傳統聖禮當中的象徵性意義,雖然不能認同其中被誇大了的成分,但也與遵守傳統儀式的教會共鳴的地方,是視那些典故的象徵性儀式,有福音真理的意涵,而主張唯有基督徒個人的生活能夠活出那些意涵,聖禮的意義方得到了真實的印證與表彰。
․對此有人稱之為「聖禮化」的生命或人生(即如主自己留下的形象與樣式)。又如本軍歐斯本大將所寫的一首詩歌:「我生命為主擘之餅,我愛如祂杯酒,杯中滿溢,以祂尊名,我愛溢出滿流,叫人靈魂飽足甦醒,在我身見主榮。…」[註5]
(話既如此,那麼,身為救世軍人)
◆到底救世軍軍人對「聖禮」的態度要如何表白?
一如軍內對外的術語宣稱,救世軍軍人是 "非注重聖禮者"(non-sacramentalists),而非 "對抗注重聖禮者"(anti-sacramentalists)[註6]
(注重"或譯作"重看",也不失貼切。)
◆以下是摘錄本軍國際總部<屬靈生命委員會>的呼籲與聲明:
「早期教會敬拜的形式 (包括普通的聚餐)並不稱為聖禮,最重要的是在每一次群體敬拜中,都紀念基督救贖的犧牲,這是本軍屬靈生活的重點,明白到我們可以自由地去慶祝基督在所有聚餐及集會中的真正臨在。委員會在關於聖餐的聲明中,鼓勵軍兵去發掘耶穌和祂的友人,並早期基督徒在一般性餐會中的真義,並鼓勵他們根據不同文化背境發展此種聚餐,但切忌將其儀式化。」
「本軍長久以來的信念,是認為內在的恩典無須加以任何外表的禮儀,並強調神的恩典是白白賜給的,任何人隨時隨地都可以支取,正如每個軍人都可以自由地參予其他教會的聖餐禮一樣。」
「我們確信主耶穌基督是唯一真正的聖禮,基督成了肉身,藉著聖靈不斷與祂的子民同在,這是我們信心的奧秘。我們聽從主的吩咐,在家中及部隊中用飯『去紀念祂那擘開的身體和湧流的寶血。』我們確信聚餐及愛筵,是對永恆的筵席和與基督的肢體相交的一種渴求。」[註7]
《聖 餐 禮》
1) 每一個人都可以隨時隨地獲得神的恩典。
2) 內在的恩典並不需要倚靠任何外在的規條。
3) 救世軍相信在一切分歧中仍存在著靈裡的合一,並相信在信徒敬拜中可得著靈裡得釋放的喜樂。
4) 當救世軍人出席其他教會的聚會,在舉行聖餐禮的時候,若果得到該教會的同意,可自行決定參加與否。
5) 基督是唯一真正的聖禮。一個聖禮化的生活是要流露出基督生命的同在,這是每位基督徒所追求的目標。
6) 一直以來,基督贖罪的救恩是救世軍敬拜的核心。
7) 救世軍享受無拘無束的敬拜,在每次聚會或餐會中,體驗主的真正臨在,正如耶穌與初期門徒,及初期信徒一同聚餐的重要性。
8) 救世軍鼓勵本軍軍人透過愛筵(在家裡或部隊),去紀念耶穌基督捨身救人的愛。
9) 救世軍鼓勵本軍軍人,按著本地文化,以非禮儀的形式,舉行聚餐或愛筵。
10) 按照救世軍的習慣,當舉行這類紀念或慶祝活動時,不會發展為禮儀。
-摘錄自《在自由中前進》
■附註:
[註1] 對於耶穌基督的事蹟,在四本福音書當中的馬太、馬可、路加三本之記載內容所選,多半相似而可以對觀合參,學界稱作〈符類福音〉或者〈對觀福音〉。然而約翰福音所選記的內容與三者明顯多半不同而有互補之處,被稱作〈第四福音〉。
[註2] 本軍對「洗禮」與「聖餐」之公開的回應,請參閱國際靈命委員會出版之《在自由中前進》的小冊,及港澳總部之中譯《一個信仰․一個教會》一書。
[註3] 「聖禮」一辭,在神學上是指被神使用來作為「施恩媒介」的有形儀式,易言之,就是神施恩的恩具或媒介。在聖經中告訴我們,「基督」中保,就是人人得救恩唯一而完全的媒介 (約1:16~17, 3:16, 徒4:12, 彼前3:15, 5:10~12),以外沒有任何的管道或媒介。 (這是一個專有名詞,會因不同文化及宗派而有所差異,有時候不能交替應用)。
[註4] 有關吃逾越節羔羊之筵席的條例請參考《出12:21~22, 47~48》。
[註5] 全首歌詞參見中文軍歌第375 首。
[註6] 此語 "We are non-sacramentalists, not anti-sacramentalists."見諸於本軍紙本與網頁著作。例如:http://www.salvationarmy.org.tw/sa/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4
在四本福音書中都有提到耶穌與門徒在「最後晚餐」的事情。但一般對於此事件所注重的焦點-〈符類福音〉[註1] 所記載的部分-亦即關涉「設立聖餐」之儀式部分,其實,在眾教會與學者當中,有不同見解,論點也分歧不一。在此我們並無足夠篇幅探討各式的觀點,建議讀者可以參考救世軍出版之《一個信仰、一個教會》,這本書是軍內對於洗禮、聖餐、職事公開的回應[註2]。若是無法取得此書,只要謹記,市面上無論多少著作,其要義都不能偏離聖經原旨。
茲將個人研經所得,略述如下:
[相關概念]
◆思想「聖餐」的意義?
「聖餐」是某些教會視為重要的聖禮[註3]之一,據說是遵照主在「最後晚餐」的訓示「當如此行以記念我」的吩咐而舉行的儀式。(真是這樣麼?)
「最後晚餐」本是猶太人古傳之「逾越節的晚餐」,是紀念出埃及救贖之約,在晚餐的紀念儀式當中以犧牲的羔羊(預表基督)做象徵。所以這個儀式不是從「主的最後晚餐」開始的。事實上,正好相反,在耶穌之後,猶太人和逾越節方面有關的祭典便廢止了。
我們從舊約典故、祭典、與及以色列人生活習俗中,便可發現各樣類似的儀式(見耶16:7 的喪禮) 做法,只不過主耶穌在受難前夕的方式作法有別於平常的地方-
(1)未留在家中或與會眾守節[註4],而親自與視如親屬朝夕相處的12 門徒在一起守節,
(2)以自己的血與肉取代犧牲的羔羊-表明自己將如此受害捨身,
(3)在場合中講論捨己、彼此在愛中合一的教訓。(太26:28),
(4)那時耶穌是在私密地點舉行,因正面臨被捉拿與殺害的非常時刻(路22:14~15),祂在席間與會者面前揭露被賣與去世,彷彿為祂自己預先舉行的殤禮(可14:17~21)。
對於這個預表祂的死的私密性餐會,我們有需要明白耶穌這樣做的原因在哪裡。
[考查經文要旨]
1. 我們根據主自己的話,「最後晚餐」本是猶太人的「逾越節的晚餐」(路22:7~8,15,約13:1~2),但在一個受難前夕的特殊時刻、地點、場合與背景下(只有主和祂12 個門徒一起),對主本身而言,這是只有一次的(路22:16,18),且是由主親自舉行的儀式。(可14:12~16)
2. 耶穌認為那是祂的筵席,儀式是表示祂的時候(祭典)到了。(約13:1,路22:14,約2:4)。以後在《聖經》別處稱之「主的筵席」(林前10:21)或「主的晚餐」(林前11:20)。
3. 耶穌是將那傳統逾越節晚餐的羔羊,以自己來替代。而且不同於傳統地,祂以「一餅」(無酵餅)和「一杯葡萄汁」(血色純汁)象徵羔羊之「肉」與「血」的象徵性方式,來為祂自己的捨「身」流「血」作表達。(可14:22~24,太26:26~28)
4. 席中耶穌所謂「立約的血」、或「用血所立的新約」,是聯繫到先前〈舊約〉祭典中「不可吃血」的條約內容(申12:23)。耶穌表示祂的血(救命之血),是可以喝的(最乾淨的),是成全了〈摩西律法〉當中那預表性可用以贖罪之血約(可14:23~24, 路22:17)的條例。而不是一個新命令或有意設立之新的祭禮。
5. 祂表示該筵席獨特的意義是在表明自己的犧牲,那筵席也是代表即將一次性被應驗與完成的工作 (可14:25,太26:29)。簡言之,這個筵席在表明「祂的獻祭」,只一次獻上便成全。(來7:27, 10:14)
6. 關於席間在《路加福音22:19 節》有「你們也應當如此行」(使徒保羅也據此引經,林前11:23-24),無論如何,其意義上顯然不是指這個用餅和葡萄汁作象徵之逾越節的筵席要長遠舉行下去,乃要門徒合一地在愛中紀念主在這當中為愛捨己的屬靈意義。(考察這幾個只有在四福音的路加福音出現,而被認為 “是主要求的"文字,在標準的希臘原文並無這幾個字,其確實性,乃長久以來受學者們問責之處。) 進一步討論和理解如下:
「你們也應當如此行」是何意義?-這不是指在聚餐中的擘餅舉杯的動作(要常如此吃喝),而是指在教會中,彼此相愛,互相分擔。如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為的是記念我」意思也不是要舉行這樣的記念儀式,(因為無人可以複製當夜那個羔羊祭典的儀式),而是確實照基督的樣式去行。在如此行時,那就是一個記念我的舉動。
˙有關於此,請讀者大家看《聖經》要看仔細一點:請記得,果真耶穌如此說,他的理由 -「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 表示是一個互愛的行為。「你們也當如此行」就是這個擘餅喝杯的象徵性舉動所要帶出,學效基督為彼此相愛不怕捨己的意涵。
關於這樣的道理,我們從四本福音書之作者面向不同焦點的記載,也可以理解。因為其中曾參與那夜「耶穌的筵席」的兩位猶太人作者,馬太和約翰,都沒有搬出這一句話,來為自己的寫作背書。
而且前者,是四本福音書中最早出書的,他注重那個筵席(檯面)上基督羔羊捨己和眾先知之預言被應驗的真實性。後者是最晚出書的,則把焦點放在補充記載席間飯後那個為門徒洗腳的愛道訓誨。說明了這是一個表彰主根據《聖經》預言而成仁取義和捨己之愛的「愛筵」,當中強調要相信主的犧牲、要與主在愛中合而為一,而非把它變成一個為了設立儀式或儀文的傳授餐會。
7.進一步比較〈符類福音〉(馬太、馬可、路加這三本),會發現其中記載的目光焦點乃在於耶穌的犧牲的象徵性舉動,但在〈第四福音〉亦即《約翰福音》為我們補充了其中不足之處,它鮮明地強調主耶穌在筵席當中的舉動,除了有犧牲的議題和「愛」有關,還有「教會(門徒)要學效耶穌,在愛中合一,彼此服事」的議題有關(約13:1,34)。
(而他出書的目的,就是要在他那個充滿錯誤危險的世代,為了做耶穌基督的見證人,對抗、導正當時已經出現的異端。用以安慰受苦者和堅固信眾,並訓勉基督徒要認清基督真貌、和分辨敵基督者。)
筵席當中那「擘餅與分嚐主杯」的意義,正是表明信徒在基督無私的捨己與分享之愛的合一之中。論到如此這般的捨己之愛,保羅為我們詮釋:「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11:26),這意思是即使基督升上天去,信徒也要持續地實踐、廣傳此赦罪之道,愛的福音,在一生之生活當中。
隨後耶穌「為門徒洗腳」的訓示也是彼此相愛之命令(約15:12,14:21)的一部分。尤其《約翰福音第十七章》這篇耶穌主動帶著門徒的代禱文,強調大家在愛中與主完全合而為一。這是他為所有門徒(包括普世基督徒)的禱告,豈不就是那個要與主在從天父而來的愛中,互相交通、聯合為一之筵席意義的高潮,(舉行到了最後)的一個總結和結束的禱告麼。
因而這一個「主的筵席」在約翰筆下,與其說是「逾越節的筵席」,不如說是一個意義被延伸之「愛筵」的極佳範例。而且從這些主無保留地視為「祂的晚餐」的全部內容,在整體的屬靈意義上,豈不更可以合理地解釋在《路加福音》書當中那句「你們也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的真義。
8. 綜論以上,主耶穌在晚餐中是將「逾越節之筵席」的意義(羔羊之死)轉到自己身上,又宣告自己寶血的贖價(血約)已取代前約(不完美的條例),除了餅與杯、同時加上其他象徵性動作(洗腳等),訓勉門徒(等候祂再臨之前)要在愛裡合一(約17:11)彼此服事。
以外,並沒有要設立一個聖禮的意涵。(畢竟舊約當中有關於祂的祭禮,在「祂的祭典」被應驗之隨後,便廢止了。)
遍查經文,亦無「設立」之字眼。但在某些版本的《聖經》中(例如和合本) 有「設立聖餐」的標題,其實並非原文,而是出版者或編排者所加上去的。
◆試問讀者,誰有可能完全重覆或重新舉行這一個「主的晚餐」?
耶穌當晚的「主的晚餐」和一般家庭的「逾越節晚餐」有不同的地方,別人家家戶戶都在宰殺羊羔慶祝有一位救贖者。但那真正的羔羊在整個「主的晚餐」中卻是令人心殤的。
這個殤禮是「一次性」作結的。
耶穌表示:「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 神的國裏。』」(路22:15-16)
耶穌的意思是,他要把這個一次便功成的慶祝,留在將來與眾聖徒在聖民國度中,歡慶這個一次便功成的贖罪恩典的福音廣傳,普救世人的功勞。
所以可見,有誰若宣稱他要照著耶穌當夜、如法公開或私密舉行這一個「主的晚餐」,那麼他的行為,若非妄自表示他就是那個要去受釘十字架的耶穌,也表示他是在傳「另一個耶穌」了。
那麼,我們也可以肯定地說,除了紀念當夜發生那個「主的筵席」中的意義,耶穌絕對不會如此要求我們,在他以後要不斷舉行這一個 "聖餐" 禮。
(我們也可以這麼思考:耶穌不會叫我們要停留、回到這件事,把它變成一個悼念儀式,而是期盼我們歡喜相信、也領人歡喜相信,接受他的功勞,並傳揚和活出他表彰的真愛,直到將來完成世工,與他再次一同慶祝功成圓滿。)
◆請大家檢視教會的「聖餐」儀式,究竟和當日「主的最後晚餐」是否一樣?
其一、(參徒20:7)早期或今日教會中舉行的「聖餐禮」或「擘餅」儀式,本質在為信徒提供個人與其他信眾愛中聯合(林前11:33),紀念基督捨身(林前11:24)、及等候主再來(參林前11:25~26)的崇拜聚會。禮儀中強調個人與主內的關聯(林前11:27~28),敬拜感恩與禱告。
某些教會則是看重聖餐中「愛」的命令要點,而捨棄儀式,以彼此在聖靈裡和諧交通、聚餐分享之「愛筵」行之。根據這樣的形式,查考在《聖經》的新約教會(參徒2:46)有兩個在此等愛筵餐會中的表現,是值得留意的。一是、自發性的意向,二是、關顧缺乏者的愛心。
其二、上述的「愛筵」形式在早期教會,即已存在。保羅在其〈書信〉中對初代信徒解釋「主的筵席」的意義,也證明初代教會當中,確有這類聚會存在(林前11:26)。譬如哥林多教會,雖然當中有一些人的行為偏離「愛筵」的用意,而受責備。只是保羅稱呼主耶穌當夜的筵席,那是「主的晚餐」(林前11:20),而非《聖禮》(或聖餐)。
其三、然而分歧的錯誤與偏差也在早期教會當中便被提出討論過了,按〈保羅書信〉(林前11:25~26),似乎引用了《路加福音》的那一段話,來責問那些在聚會中失去合一之輕率的宴飲者(林前11:19)。那間教會的問題是徒具聚會之名義而失去愛的合一,混亂了「主的晚餐」的意義。按保羅的看法認為若不按義理而為(破壞其意義者),是在吃喝自己的罪(林前11:29)。
其四、在書信中顯然,保羅是在謹慎申明自己先前所傳講之方面的依據乃是「主的筵席」的歷史典故(林前11:23),他特申明那典故當中要義,糾正教會當中不合義理的偏差行為,而要求他們省察。並沒有要為教會設立儀式或將之導入一個聖禮的意涵。他充滿悟性的解釋,仍是當今以不同形式記念主的晚餐的教會,對於「聖餐禮」共同的思想指導。
其五、總之,對於那個「最後晚餐」的典故,儘管教會記念的形式可以有不同,但記念「基督捨己,愛裡合一,等候主臨」之意義,是不論古今信徒在何時或哪裡,但求精神相同的地方。
◆救世軍為何不舉行聖餐?
在救世軍的著作品當中,對這個問題已有過許多探討與公開性說明。救世軍人雖在軍內無舉行聖餐,但聲明,從未禁止救世軍人選擇到其他教會參加「聖餐」儀式。事實上,早期的救世軍人也被允許到「其他教會」參加聖餐禮。在本軍當中未舉行「聖餐」儀式,原因並非對基督教會的聖餐禮不能共鳴。
早期救世軍人除了難免關心一般採用含有酒精性的飲品(參見林前11:21),對於軍內之癮君子悔改歸信者,會有不良影響的顧慮外,最主要是與普世教會當中的許多歧異(有形式上的與及屬靈意義之解釋上的)有關,略引述如下:
其一、礙於教會對於禮儀的屬靈意義之看法的歧異。
․救世軍人的態度與信念,主要基於對前述[經文要旨]當中之屬靈意義的理解。但不認為「設立聖餐」之說法,符合聖經的原旨。
․救世軍人對於「最後晚餐」的真實歷史背景並不懷疑,而對教會之「聖餐」當中強調守聖餐的意義,是對主之犧牲的回想(或記念),對父神的感恩,省察並祈求聖靈的光照,與及忠信子民的主內相交,敬拜與代禱,凡此,是主內信徒可從屬靈生命的自由當中(無須依附儀式)去領受的經驗。
․但反對人將聖餐禮其中象徵性的舉動,誇大地直喻為屬靈的大能。例如,對它採取「神的恩典與永生會自動臨到守聖餐之人的身上」,或者「主的聖體在它(聖餐中象徵主身體和血的餅與杯)之中轉化,親自臨在」的化質說,或者「人在它(聖餐)之中得以成聖」的任何態度與主張。
․救世軍人一向的聲明 (即如保羅在以弗所書2:8,18 所言),對於「人能享有神的恩惠、蒙恩者願過聖潔的生活、與主同在的經驗」,乃是從心靈相信,立可白白領受神的恩典,而無需使用任何物質(例如聖餐中的餅和酒)。
其二、礙於各教會不同形式的禮文產生見解上的爭議與分歧。
․這是指教會在聖餐禮文當中的個別見解,而造成歷史當中與及教會之間的爭議與分歧。已經損及基督身上合一的見證。
․救世軍人,和被某些守聖餐之教會所強調(守聖餐)乃信徒被保守在得救地位裡,與及主內合一不可少的見證的看法也有不同,而認為保守得救地位在乎不斷順服及信仰基督(見救世軍基本信仰第九條)。此外
․救世軍人認為「在主裡合一」,是指依從聖靈運行而為,在聖靈裡面的合一。而對於強調形式儀文(其實對聖靈之運行有損) 的態度聲明,或由其主張的信仰,不得不作出謹慎對應與評估。(例如是否要接受參加普世一統之共同禮文,但其本身也是有爭議、又不健全(參加之對象可被設限)。)
然而,即使未有舉行聖餐禮,本軍鼓勵各地同仁根據不同文化背境發展此種在合諧之靈裡的聚會。只要它不至於發展成一種聖禮。救世軍人相信,不論何人何處,在聖靈的運行中,神公義的恩典,可以臨到不諳或未守聖餐禮的人當中。
․事實也證明,救世軍人雖以普世教會之一的地方性教會自居,卻能夠從禮儀之爭議中被釋放出來(不必理會其爭議),在世界中持守其共同信仰。已經見證了在靈裡面的合一,是有益、健全而超越種族、語言文化。
其三、軍內主張各種神聖禮儀的實質,在乎實現聖潔的生活。
․救世軍人能理解傳統聖禮當中的象徵性意義,雖然不能認同其中被誇大了的成分,但也與遵守傳統儀式的教會共鳴的地方,是視那些典故的象徵性儀式,有福音真理的意涵,而主張唯有基督徒個人的生活能夠活出那些意涵,聖禮的意義方得到了真實的印證與表彰。
․對此有人稱之為「聖禮化」的生命或人生(即如主自己留下的形象與樣式)。又如本軍歐斯本大將所寫的一首詩歌:「我生命為主擘之餅,我愛如祂杯酒,杯中滿溢,以祂尊名,我愛溢出滿流,叫人靈魂飽足甦醒,在我身見主榮。…」[註5]
(話既如此,那麼,身為救世軍人)
◆到底救世軍軍人對「聖禮」的態度要如何表白?
一如軍內對外的術語宣稱,救世軍軍人是 "非注重聖禮者"(non-sacramentalists),而非 "對抗注重聖禮者"(anti-sacramentalists)[註6]
(注重"或譯作"重看",也不失貼切。)
◆以下是摘錄本軍國際總部<屬靈生命委員會>的呼籲與聲明:
「早期教會敬拜的形式 (包括普通的聚餐)並不稱為聖禮,最重要的是在每一次群體敬拜中,都紀念基督救贖的犧牲,這是本軍屬靈生活的重點,明白到我們可以自由地去慶祝基督在所有聚餐及集會中的真正臨在。委員會在關於聖餐的聲明中,鼓勵軍兵去發掘耶穌和祂的友人,並早期基督徒在一般性餐會中的真義,並鼓勵他們根據不同文化背境發展此種聚餐,但切忌將其儀式化。」
「本軍長久以來的信念,是認為內在的恩典無須加以任何外表的禮儀,並強調神的恩典是白白賜給的,任何人隨時隨地都可以支取,正如每個軍人都可以自由地參予其他教會的聖餐禮一樣。」
「我們確信主耶穌基督是唯一真正的聖禮,基督成了肉身,藉著聖靈不斷與祂的子民同在,這是我們信心的奧秘。我們聽從主的吩咐,在家中及部隊中用飯『去紀念祂那擘開的身體和湧流的寶血。』我們確信聚餐及愛筵,是對永恆的筵席和與基督的肢體相交的一種渴求。」[註7]
《聖 餐 禮》
1) 每一個人都可以隨時隨地獲得神的恩典。
2) 內在的恩典並不需要倚靠任何外在的規條。
3) 救世軍相信在一切分歧中仍存在著靈裡的合一,並相信在信徒敬拜中可得著靈裡得釋放的喜樂。
4) 當救世軍人出席其他教會的聚會,在舉行聖餐禮的時候,若果得到該教會的同意,可自行決定參加與否。
5) 基督是唯一真正的聖禮。一個聖禮化的生活是要流露出基督生命的同在,這是每位基督徒所追求的目標。
6) 一直以來,基督贖罪的救恩是救世軍敬拜的核心。
7) 救世軍享受無拘無束的敬拜,在每次聚會或餐會中,體驗主的真正臨在,正如耶穌與初期門徒,及初期信徒一同聚餐的重要性。
8) 救世軍鼓勵本軍軍人透過愛筵(在家裡或部隊),去紀念耶穌基督捨身救人的愛。
9) 救世軍鼓勵本軍軍人,按著本地文化,以非禮儀的形式,舉行聚餐或愛筵。
10) 按照救世軍的習慣,當舉行這類紀念或慶祝活動時,不會發展為禮儀。
-摘錄自《在自由中前進》
■附註:
[註1] 對於耶穌基督的事蹟,在四本福音書當中的馬太、馬可、路加三本之記載內容所選,多半相似而可以對觀合參,學界稱作〈符類福音〉或者〈對觀福音〉。然而約翰福音所選記的內容與三者明顯多半不同而有互補之處,被稱作〈第四福音〉。
[註2] 本軍對「洗禮」與「聖餐」之公開的回應,請參閱國際靈命委員會出版之《在自由中前進》的小冊,及港澳總部之中譯《一個信仰․一個教會》一書。
[註3] 「聖禮」一辭,在神學上是指被神使用來作為「施恩媒介」的有形儀式,易言之,就是神施恩的恩具或媒介。在聖經中告訴我們,「基督」中保,就是人人得救恩唯一而完全的媒介 (約1:16~17, 3:16, 徒4:12, 彼前3:15, 5:10~12),以外沒有任何的管道或媒介。 (這是一個專有名詞,會因不同文化及宗派而有所差異,有時候不能交替應用)。
[註4] 有關吃逾越節羔羊之筵席的條例請參考《出12:21~22, 47~48》。
[註5] 全首歌詞參見中文軍歌第375 首。
[註6] 此語 "We are non-sacramentalists, not anti-sacramentalists."見諸於本軍紙本與網頁著作。例如:http://www.salvationarmy.org.tw/sa/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4
然而筆者對於某些軍內的中文譯者或譯文,在處理這句文字的術語時將 non-sacramentalists 和 anti-sacramentalists 翻譯成 「我們(救世軍軍人)是 "無聖禮" 而非 "反聖禮" 」的譯法,頗不以為然。因為救世軍軍人的態度上是可被容許的,我們是 "非注重" 或 "非重看",而不是要趕盡根絕 或 "對抗"。(更何況,在有真實能力的方面,軍中也宣稱,耶穌基督乃是唯一的"聖禮"呢。)
筆者敢於如此言之,係因其一、救世軍歷史上亦曾有一時舉行過這類禮儀。其二、此後雖軍中未舉行,但對外承認軍內之個人是被容許參加在其他有舉行儀式的教會的"禮儀"。這樣的自由,若用「救世軍(軍人)是 "無聖禮" 」這類字眼來宣告,稍嫌封建、武斷。細究之下,既不能充分反映出這兩個語詞的詞性字義,也令到救世軍軍人在此道從聖靈而得的自由福氣為之閉塞,淪為形式。
好比當日耶穌的門徒(做過施洗約翰的門生者)也為人施洗,耶穌雖非設立儀式者,也非主持儀式者,卻也容許那些門徒學師父(施洗約翰)的方式,舉行洗禮儀式,直到他們完全認識耶穌基督這位以聖靈施洗者為止。救世軍人自己雖不舉行洗禮儀式,但態度上也不應與《聖經》有衝突。(約3:22, 3:26, 4:1-2)
[註7] 「永恆的筵席」指與基督同在,共沾主恩之景,又如(太26:29)基督所應許的。「基督的肢體」指教會信眾。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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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敢於如此言之,係因其一、救世軍歷史上亦曾有一時舉行過這類禮儀。其二、此後雖軍中未舉行,但對外承認軍內之個人是被容許參加在其他有舉行儀式的教會的"禮儀"。這樣的自由,若用「救世軍(軍人)是 "無聖禮" 」這類字眼來宣告,稍嫌封建、武斷。細究之下,既不能充分反映出這兩個語詞的詞性字義,也令到救世軍軍人在此道從聖靈而得的自由福氣為之閉塞,淪為形式。
好比當日耶穌的門徒(做過施洗約翰的門生者)也為人施洗,耶穌雖非設立儀式者,也非主持儀式者,卻也容許那些門徒學師父(施洗約翰)的方式,舉行洗禮儀式,直到他們完全認識耶穌基督這位以聖靈施洗者為止。救世軍人自己雖不舉行洗禮儀式,但態度上也不應與《聖經》有衝突。(約3:22, 3:26, 4:1-2)
[註7] 「永恆的筵席」指與基督同在,共沾主恩之景,又如(太26:29)基督所應許的。「基督的肢體」指教會信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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