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 星期四

耶穌為何禁食40天? 何謂禁食? 禁食是最有效的禱告麼? 何謂神喜悅的禁食?

(經文閱讀 路加福音4:1~15, 馬太福音4:1~11)

為了有效理解這些類問題的義理,牧者多費些筆墨,認為讀者的認知,需要廣泛一點。


【何謂禁食?】-聖經中的禁食有三種不同的方式:
˙一是「完全禁食」(絕食)--按今日醫學常識判斷,這種禁食通常不會超過三天(否則有生命危險)。以斯帖王后曾經要同胞為她如此禁食禱告 (斯4:16),掃羅初信時也有這經驗 (見徒9:9)。
˙二是「部分禁食」(禁戒某類食物,並非完全不食)--《但以理書》第一章介紹了這位青年及其三位朋友的故事。
˙第三是耶穌40天中的禁食--只喝水不吃東西--於是有人稱之為「標準禁食」。


【禁食是最有效的禱告麼?】-聖經中有許多禁食禱告(無論以上何種),並不是凡皆蒙神垂聽的,只有上帝所揀選(可蒙悅納)的禁食,才能蒙祂垂聽 (賽58:5~9)。例如大衛也曾為子絕食 (撒下12:16,22),但那 (是出於自己的意思) 不是神所揀選的禁食。結果也事與願違。


【怎知道耶穌禁食的方式只喝不吃?】-從常理判斷,耶穌能禁食四十天,若採絕食很少人能超過三天的。但以下也是可信的確據。
˙聖經說他「後來就餓了」,而不是「渴了」。另外查考 《路 4:2》 對同一事件的記載,「那些日子沒有吃什麼;日子滿了,他就餓了。」聖經是說沒有「吃」什麼,而不是沒有「喝」什麼。
˙再看下一節中所記,魔鬼是用「固體食物」試探他,這就更明顯可知了。


【禁食40天是人的極限麼?有何意義?】-耶穌禁食40天有豐富的屬靈意義,然而其目的絕不是在向我們提供人的禁食期限的測試,(在網路報導過有一名禁食者連續禁食56天後因健康不佳而過世)。「禁食40天」乃是在祂出道之前的動作,除了這是個人的委身預備,對於猶太選民來說,這是在證明耶穌即是摩西所預言「神要在你們的弟兄當中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他」的那位。

摩西曾在曠野(西乃山上)禁食40晝夜等候神的吩咐,耶穌也必須以同樣的經歷,作為證明。只是,摩西禁食完了照著神的吩咐領受法版下山,一遇見試探便自己將法版摔碎了。但耶穌卻沒有這個軟弱。


【為何禁食?何時禁食?】-此類問題莫問古人,今人身在美食無處的今天,要勸人禁食似乎難上加難。

筆者記得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六章16-18節》有關天國之義理的訓誨中,提到「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 …」。對《聖經》有在用心的讀者必可發現,耶穌從未禁止人禁食。除了猶太人有禁食的節期,法利賽人常禁食。他自己也有禁食的經驗。

此外讀者還可以發現,在《聖經》中有關禁食的教導,只有原則而沒有施行細則。這是為什麼呢?  (以下是筆者的經驗和研經心得)

因為:

˙禁食不是規條、也不是強制禁食;禁食的方式與程度是可以因人而異。(例如需要排除身體不適的問題)。

˙禁食主要的理由或原因,是為了提升內在屬靈的活力,抑制肉體屬血氣的活力。

˙所以禁食的目的,是為了靈裡的活動與上帝的互動沒有妨礙或阻礙。
    (例如,想到吃飽飯就會頭腦昏昏想睡覺,工作靈修無法保持清醒,那就採取 "部分禁食"的做法吧。)

˙當人深陷性靈裡的禱告,讀經,靈修,交戰時,自然感到禁食的需要。這不是由於定規的要求,而是個人到了那個境地會自覺地視飲食為其次,樂願只想停留其中。那時肉體的飢餓是被忽略的,或說靈裡的飢渴勝過肉體的需要。

˙沒有禁食經驗的人,少有能夠禁食的。

˙猶太人禁食是因為他們文化社會當中慣有的集體行為(參太6:16節)。耶穌卻注重個人對禁食的認知(參太6:17節)。他的教訓在強調禁食之義,導正時人之弊。

˙他指出禁食的意義在於屬靈的目的(參太6:18節)。是故其人應有所謂「天父在暗中查看」的自知。

˙在禁食中人,並非為了人與人的社會性互通,而是為了與神的團契在靈裡互通無阻。所以它對人際互動沒有正面價值,(無須向人誇示),只對與聖靈互動交往的方面有正面意義,(天父必然在暗中報答你, 太6:18節)。


【信徒如何在屬靈生活中看待「飲食」與「禁食」?】-有關於這點,使徒保羅說過了,「食」或「不食」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 與神不合也。(羅14:22-23)


畢竟「飲食」是 神面向人的需要所賜給人的恩惠。
而「禁食」卻是人面向 神的舉動,其利益也是在隱密中的。

所以,無論飲食或禁食,我們都應當以"凡事謝恩"的心去看待,或領受。

是故說來,道理顯然:「禁食」要按義理而為。但「厭食」,是病態的表現。


【如何禁食?】-禁食的概念:禁食不是完全不吃東西,那是絕食。

「禁食」簡單言之,是身體進食減量的做法,或不按照常人的飲食次數作息,
以下介紹這概念下的一般做法:

˙進入禁食 - 例如飲食減量,限制不進食某些食物,一日三餐減為兩餐或一餐,只喝流質不吃固體食物,等等。

˙禁食期間 - 有〈普通禁食〉(未完全限制固體食物)和〈完全禁食〉 只喝水或清淡流質的禁食。耶穌在曠野四十日屬於這類禁食。
(根據報載有人成功試過,普通人如此禁食之身體的能耐可以達到50多天。)

˙禁食後開始進食 - 初禁食的人,在禁食後立刻進食,應注意由中性(少刺激性)和少量調適恢復。等身體習慣適應了,較無顧慮。


【為伸張公義而禁食】-論到上帝悅納的禁食,除了有靈性上的操練需要,還有一種禁食,是上帝所呼籲的。那是 - 為伸張公義的禁食

有人說地球是圓的,沒有界限的,但其實這世界 (應當說"人的世界") 的比重很不健康,狀態十分畸形,表現也很不公。

請看看,一邊的世界天天吃肥牛,另一邊連素菜都難求。有人不顧肥胖後果地作賤己身,也有人厭食到沒命邊緣。

令人感嘆的,不少人天天為自身的減肥計畫不惜耗費巨資,另一邊早已日有餓殍兩萬五

這是個甚麼樣的世界? 過與不及,不公不義,徒然糟蹋人命。上帝難道不關心麼?

嗚呼哀哉!

不是的。

牧者發現在《聖經》當中,其實上帝曾經藉祂的先知,嚴嚴地責備在祂所造之民中,竟有一個這樣的世界存在。也給出了祂公義的判語:
 
 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嗎?」(賽58:6)

讀到這裡,牧者突發奇想,假如有人能夠提出使人減肥,又能讓窮人吃飽的兩全其美的禁食計畫,那一定是個了不起的善事。


以色列人有宣告禁食的聖日,猶太人有禁食的節期,法利賽人有每週禁食的習慣(路18:12),他們的肥胖問題幾乎等於零。

我們許多為著肥胖煩惱的朋友,是否也考慮看看,何不在減肥的日子,為自己有計劃地每週來一個宣告為公益、或公義的「禁食日」。

省下的金錢,還可以做善事,或用來支持克己運動、援手計劃、贊助福音工作、認養貧童、捐給慈善機構、或弱勢團體。要說,那真是取悅上帝的禁食,誰會不同意呢。



~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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